-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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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czj/2024-00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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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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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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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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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733300301000
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负责本辖区内直管公房维护管理;负责本辖区内房地产交易管理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监督管理,落实房地产开发投资计划;负责本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和资质延期申请资料的审核;承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资料的审核及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申请的初审;负责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承担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管理、使用审核;负责本辖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审核和对房地产经纪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受理物业服务投诉,调解小区物业管理纠纷;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导业主大会的召开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协助做好查处房地产开发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按照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土地收益金和直管公房住房租金。按照处置国有资产协议收取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并缴入国库。严格按照经营性收费收取公产房租金并按税法缴纳房产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使用税,为我县房地产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重视日常财务收支管理,收支管理是一个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收支管理,既是缓解资金供需矛盾,发展事业的需要,也是贯彻执行勤俭节约的体现。
3.认真做好年今后的各项预算开支工作,为资金有效投入,合理支出预算奠定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本年度有2人退休。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094,261.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44,261.62元,占总收入的88.6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50,000元,占总收入的11.31%。与上年对比减少财政拨款收入29.34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有2人退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094,261.62元。其中:基本支出2,744,261.62元,占总支出的88.69%;项目支出350,000元,占总支出的11.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19.25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有2人退休及县级主管部门减少了经费拨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44,261.6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财政拨款收入29.3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有2人退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2,129元,占基本支出的29.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75.18元,占基本支出的0.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减少了县级主管部门经费拨入。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建水县住房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中所聘请的临时人员劳务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4,261.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69%。与上年对比减少财政拨款收入29.3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有2人退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1,730.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8%。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单位负担部门)、职工各类社会保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8,664.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保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579,869.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5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和商品服务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3,9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000元,支出决算为3,685.25元,完成预算的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85.25元,完成预算的36.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开支,勤俭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2,931.46元,下降4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931.46元,下降4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开支,勤俭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85.25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85.2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85.2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在房地产日常管理工作中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 单位:元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合计 | 1 | 14752745.28 | 2600615.79 | 14545582.42 | 13751499.42 | 267600 | | 526483 | |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部门资产总额14752745.28元,其中,流动资产2600615.79元,固定资产14545582.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82264.3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5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政府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基本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733300301111
附件【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2021年公开表格2022080903481636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