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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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3416-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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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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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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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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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3200300101000
建水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建水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建水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依据《种子法》及林木种苗管理规定,负责全县林木种苗的管理,核发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查处林木种苗违法案件;按照国家标准,对全县林木种苗进行检验,确保符合规定的林木种苗用于林业生产;指导全县国营、乡镇苗圃建设;组织全县工程造林所需的林木种苗储备供应,选育和推广林木优良品种;承办县林业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各项林业生产任务指标情况
2021年我县营造林实施任务是3.664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8443万亩(石漠化0.503万亩、国家造林补贴项目0.3万亩、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造林0.0413万亩)|、封山育林0.62万亩、营林2.2万亩(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改培0.2万亩、森林抚育2万亩),义务植树任务124万株。
2.种苗生产情况
(1)育苗用种情况。为做好2021年育苗准备工作,今年全县共调入育苗用种378公斤,其中华山松40公斤、湿地松220公斤、川滇桤木18公斤、白枪杆40公斤、马尾松10公斤、黄连木50公斤,以上育苗用种均由苗圃自行调入或县域内自采。
(2)造林苗木培育情况。全县计划培育造林苗木582万株,其中华山松32万株、湿地松354万株,川滇桤木42万株、白枪杆27万株、马尾松22万株、黄连木49万株、油茶50万株、清香6万株。从今年所育的苗木及数量看,我县培育苗木能满足我县营造林需求。
(3)观赏苗木调查情况。据不完全统计,我县从事观赏苗木生产经营户9个,实际育苗面积656亩,现有观赏苗木株数133万株,主要树种有小叶榕、香樟、凤凰木、合欢、木棉、清香木、木樨兰、蓝花楹、桂花、红叶石楠、滇朴、紫薇等。
(4)木本油料定点育苗和定点采穗基地情况。我县开展育苗工作的定点育苗基地有1个,建水浩野农林产业有限公司油茶育苗基地。定点采穗圃有:建水县油茶采穗圃基地,采穗圃今年可产穗条100万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建水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内设机构一个: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建水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500,131.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5131.84元,占总收入的97.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000.00元,占总收入的3.00%。本年收入比上年收入452,795.07元增加7.14%、47336.7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496823.18元。其中:基本支出485,131.84元,占总支出的97.64%;项目支出11,691.34元,占总支出的2.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本年支出比上年支出468,584.44元增加6.02%、28238.7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5,131.84元。本年支出比上年支出452,795.07元增加7.14%、32336.7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7,121.84元,占基本支出的98.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10.00元,占基本支出的1.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91.34元。与上年15,789.37元对比减少25.95%、4098.03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支出减少。主要用于项目办公费1400元,项目差旅费3746元,委托业务费1050元,其他交通费5486.5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5,452.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1%。与上年452795.07元对比增加7.14%、32657.0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179.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65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69,270.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0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3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5%。主要用于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元,支出决算为250.00元,完成预算的1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0.00元,完成预算的16.67%,厉行节约,减少经费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500.00元,下降85.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00.00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无增减。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50.00元,占116.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25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来我单位对接林木种苗质量发生的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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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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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 次 |
资产 总额 |
流动 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 工程 |
无形 资产 |
其他 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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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 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 万以上大 型设备 |
其他固 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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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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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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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1761.87 |
3768.79 |
799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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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9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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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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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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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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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建水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资产总额11761.87元,其中,流动资产3768.79元,固定资产7993.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72.5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448.52元,固定资产减少1275.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3200300101111
附件【建水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2022081003174023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