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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jsxrmzf/2025-00106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11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473301000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保护规划。

  2.切实加强对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相关政策、法规、技术研究,编制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相关技术导则,为建水古城保护发展提供专业技术保障。

  3.加强对古城整体保护与风貌恢复相关保护维修、自主更新和市场化运作的激励与补偿政策及古城产业转型升级和传统产业发展的扶持与奖励政策的研究,实现古城传统保护和创新发展的均衡协调。

  4.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相关项目管理程序,对建水古城内建设项目进行技术审核,并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项目推进实施工作。

  5.负责制定古城保护发展工作计划,行使古城保护发展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考核评比职能。

  6.负责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的宣传教育、学术研究、课题攻关、人才培养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调查、收集、整理、研究、出版建水古城传统文化相关资料,加强与国内外遗产保护部门的沟通联络和信息传递。

  7.负责全面整合古城保护资源要素,健全建水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做好古城申报提级相关研究工作,做好建水历史文化名城大数据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

  8.负责组建古城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和“公众委员会”,对古城保护发展相关重要事项提供前期技术咨询,增强古城保护发展的专业技术实力保障;为古城保护发展科学决策提供行业建议,确保公众知晓权与参与权;健全古城保护公众参与机制,以制度创新持续深化古城保护发展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组织领导。县古城保护发展中心班子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落实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县第十五届人代会第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并梳理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综合目标考评,早部署、早落实、早检查、早考核。确保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抓好疫情防控。县古城保护发展中心班子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春节前赴云南考察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一是中心内部办公场所及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告知、登记、扫描健康码等相关工作。二是出入各工作场所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三是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疫苗接种。确保防疫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四是积极组织抽调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志愿者合同,在活动中宣传和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做到疫情防控入脑入心,筑牢防控阵线。

  3.抓好各项业务工作。县古城保护发展中心班子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积极推进各项业务工作。一是完成了所承担的《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目前,《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已按程序上报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已公布实施正式立法。二是积极推进古城保护“引智工程”。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组织部的关心支持下,我中心与复旦大学经过多次协商,由复旦大学文博学院侯实博士牵头在我中心设立复旦大学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专家工作站,下一步即将挂牌。复旦大学相关专家学者和在校博士生、研究生将按计划分批到建水,开展建水古城价值发现与提升方面的深入研究工作。目前已开展前期工作并已取得第一批研究成果,实现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以复旦大学为平台,挖掘、研究和提升建水古城价值,取得国内外学术界的认可,争取建水古城在学术界应有的地位,在国内外产生日益重要影响的目标。三是积极申报推进古城保护急需项目实施。我中心成功申报争取到了《建水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智慧消防项目》,总投资近6,000.00万元,现已争取到上级第一批补助资金2,369.00万元,目前项目已招标结束,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古建筑是建水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再生资源,该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建水古城安全,让后人受益。四是积极谋划储备项目,今年我中心又申报了4个与古城保护相关的项目,同时力争申报更多古城保护项目为打造古城文化旅游产业核心载体作出不懈努力。四是努力开展建水古城升格提级工作。我中心作为建水古城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申报单位,正在积极与县文旅局配合,努力争取申报工作早日取得圆满成功。此外,中心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推进临安古城特色小镇项目实施工作和完成建水县新建城市道路命名工作。

  4.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古保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在县指导组的指导帮助下,严格按照学习计划推进和完成各个阶段的学习教育任务。由于我单位是机构改革中新成立的单位,各方面条件有限。经请示县机关工委,我中心干部职工参与住建局党委组织的学习活动。中心党组与住建局党委共同联合,协力推进学习教育活动。中心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学习活动和党员活动,撰写读书笔记,深入古城社区调研,努力做到解民情、察民意,结合古城保护发展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确定了建水古城智慧消防建设、古城停车场建设等一批古城保护急需项目,通过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取得了扎实成效,今年以来开展了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3次学习教育研讨,主要领导带头开展党组书记讲党课活动5次。

  5.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1).扎实推进从严治党。加强“党史”学习,制定了《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计划》,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全面推进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

  (2).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分工负责,落实责任,齐心协力抓党建工作,强化党建责任意识,深入开展党组织书记专项述职评议,党组班子成员分管工作述职评议,完善党建工作项目化,确保党建工作取得实效。

  6.扎实开展自愿服务活动。

  (1).中心多次到崇正社区开展工作。一是加强与社区党员沟通,组织动员社区党员引领群众支持古城保护发展工作。二是深入古城区群众中进行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向上级提出合理化建议,完善古城基础设施,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生产生活相关困难。三是全体干部职工到社区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2).我单位积极参加与“建水有礼 文明出行”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十二眼井“家游站”志愿服务活动,参与活动期间,干部职工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行人劝导和游客服务工作,同时注意自身安全。

  7.积极响应干部规划家乡行动。

  我中心将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作为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具体举措,把参与村庄规划编制的过程转化为密切联系群众、提升服务能力的重要渠道,精心谋划,高位推动。中心主要负责人带头积极投身临安镇东村、官厅镇官厅村村庄规划,参加了思想发动和组织动员、规划编制等具体工作,后续还会积极参与规划的评审及规划落实和执行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内设机构三个:办公室、信息科、技术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因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收入合计1,267,417.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7,417.10元,占总收入的68.4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00,000元,占总收入的31.56%。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24,731,629.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31,629.4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23,464,212.31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增加建水历史文化名城智慧消防建设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支出合计1,267,317.10元。其中:基本支出644,087.80元,占总支出的50.82%;项目支出623,229.30元,占总支出的49.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24,731,629.41元。其中:基本支出746,361.41元,占总支出的3.02%;项目支出23,985,268元,占总支出的96.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23,464,312.31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新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智慧消防建设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4,087.8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4,238.52元,占基本支出的96.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849.28元,占基本支出的3.08%。

  2021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6,361.4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2,273.61元,主要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30,635.05元,占基本支出的97.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726.36元,占基本支出的2.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3,229.30元。具体项目开支:建水县南城门临时停车场建设项目399,900元;古城保护工作经费223,329.30元,其中:办公费19,857.80元、差旅费15,876.50元、办公设备购置187,595元。

  2021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985,268元。其中:古城保护工作经费295,268元;建水历史文化名城智慧消防建设项目23,69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362,038.7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新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智慧消防建设项目。根据建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建水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智慧消防项目》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决定:建水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智慧消防项目由建水县古保中心监管,建水县古城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建水县古保中心进行预算申报后,建水县财政局将到上级到位资金拨付至建水县古保中心,建水县古保中心将资金拨付至建水县古城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使用;建水县古保中心进行监督管理,并组织开展项目建设有关的预算绩效管理,项目进展:(1)该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昆明荣成天宇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是云南华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云南城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设计单位已完成消防指挥中心、27处文保建筑、7处院落、3座城门、34条街巷(其中16街巷是给水管道改造,18条街巷是新增消火栓改造)消防改造施工图设计,已完成翰林街、迎晖路、临安路沿街商铺的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智慧用电安全监控器施工图设计,(3)施工单位已完成消防指挥中心原管道线路、局部墙体拆除;16条街巷给水管道改造正在进行书院街、城隍庙街、永宁街施工,其中书院街管沟开挖120米、消防管道敷设及回填80米,城隍庙街消防管道敷设90米,永宁街管沟开挖15米;已完成古城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文庙、朱家花园、学政考棚等文保建筑51台消防物联设备测设安装,并对物联设备测试,确定后续物联网技术方案。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7,417.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45%。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31,629.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864,212.31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智慧消防建设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8,649.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主要用于基本支出573,381.65元,其中:人员经费557,655.29元,公用经费15,726.36元;项目支出295,268.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084.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 %。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084.3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595.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0,342.28元;事业单位医疗30,097.2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8,903.9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5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44,3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3,6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79%。主要用于消防应急救援23,69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接待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对比不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不变,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79,339.63元,其中,流动资产1,144.63元,固定资产178,1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99,277.65元,其中,流动资产6,832.65元,固定资产192,4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938.0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2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2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也称为公共财政预算、科技三项费用及其他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财政预算支出是指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透过公共财政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5、经费指经办事业支出的费用,旧指国家经常费用,今亦指经办事业支出的费用。

  6、一般预算支出是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此类下设32款: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事事务、纪检监察事务、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地震事务、气象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档案事务、共产党事务、民主党派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彩票事务、国债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政府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红十字事务等方面的支出。选项A属于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计划生育等。

  10、住房保障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城乡社区住宅(如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473301111



附件【2021年决算公开表格2022081109552192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