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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3332-369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15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1年度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76300201000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1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协调落实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投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休服务保障工作。

  7、牵头落实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烈士陵园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化。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围绕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廉政勤政,抓好重大节假日前后、重要岗位的执纪监督。通过抓实作风改进,促进服务质量提升。一是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完成,作用发挥良好。对标对表全国示范性服务中心(站)创建标准,统筹乡镇力量、整合县域资源,实现1个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4个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和1个300人以上社区服务站创建成为全国示范型服务中心(站)。投入经费41.6万元对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4乡(镇)和155村级(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配套建设,实现了“有牌子、有人员、有场所、有氛围”目标,实现了面对面、一对一的人性化服务,让退役军人享受到“家”的温暖。二是待遇补助发放及时准确。刚性落实移交安置、抚恤优待、待遇保障、就业创业、军休服务、褒扬纪念等政策法规。2021年,完成军转干部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伤残军人移交工作;发放抚恤金2,790.5万元、退役安置金348.26万元。突出尊崇关爱,对生活困难退役军人逐一登记、全面走访核实,因人因事开展“应救尽救”“应济尽济”。2021年,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开展“一站式”医疗救助、救助金额39.47万元;对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开展困难救助、救助金额15.02万元。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节日慰问金95.3万余元。三是就业创业措施有效落实。依托省级孵化基地,组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加个性化培训;组织全县退役军人参加3次专场招聘会,达成就业意向41人;为退役士兵享受国家贷免扶补政策资金支持,办理创业贷款485万元;为退役军人办理报考高职院校身份审核,为符合条件退役士兵办理申请国家教育资助身份确认;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办理技能培训。四是伤残证件换发有序推进。全面核实全县204名伤残人员信息和伤残等级,为伤残退役军人办理更换新版《军人残疾证》,为15名人民警察办理《人民警察伤残证》,为11名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更换《民兵民工伤残证》。五是两参人员身份认证精准。将两参部队目录作为身份认定的统一标准、唯一依据,认真查阅档案资料,精准核实全县两参人员信息。六是军休服务提质换挡。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建立军休干部健康档案,精心组织军休干部疗养。2021年,为2名离休干部发放离休费43.9万元,为22名退休人员发放退休费415万元,为3名病故军休人员发放抚恤金94.24万元。七是信访维稳形势可控。紧盯建党100周年和COP15会议的关键节点和敏感时期,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常态化开展信访维稳工作。2021年,有效化解9个风险隐患,接访15批次47余人次。 

  2.探索党建延展,促进退役军人作用发挥 

  思想政治工作“全覆盖”。坚持把退役军人党员全部纳入党的组织管理中,持之以恒让退役军人受教育,做到离军不离党、退役不褪色。在建党100周年前夕,组织20名退役军人集体过“政治生日”,发放政治生日卡。作用拓展发挥“全覆盖”。引导优秀退役军人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当先锋、打头阵,“兵支书”“带头人”正向作用有效发挥。目前,全县14个乡(镇)和155个村(社区)干部中有“兵支书”19人、“兵委员”101名,其中临安镇东林社区总支书记王天伦被评选为“省级最美退役军人”。社会价值展现“全覆盖”。倡导退役军人在疫情常态防控、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全民国防教育等事务中作表率、勇担当,展现军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价值。坚持自愿报名、择优选用原则,组建了1支建水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大队、14支乡镇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中队、155支村委会(社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分队,1,087名退役军人成为志愿服务的攻坚力量。 

  3.以党建促“双拥”,不断增进军民鱼水情 

  高位推动云南省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调整充实了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台了《建水县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1次、推进会议2次,在全县营造了争创“双拥模范城(县)”的浓厚氛围。联合县人武部、三级服务机构组织开展新兵入伍“四尊崇”、退役返乡“五关爱”、日常关怀“六必访”活动。2021年,开展送新兵活动2次,对90余名返乡退役士兵办理报到手续,开座谈会2次、宣传政策法规2场次、送立功喜报30余次。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县主要领导带队对驻建部队、重点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将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关爱送至重点优抚对象心中。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对169名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开展节日慰问,慰问物资折合资金9万余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内设有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移交安置科(军休服务管理和就业创业科),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拥军优抚科(褒扬纪念科)。 

  2、建水县烈士陵园管理所,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3、建水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合计50,698,969.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698,969.2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47,904,002.59元增加2794966.64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企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缴纳,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提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合计50,698,969.23元。其中:基本支出10,454,289.33元,占总支出的20.62%;项目支出40,244,679.9元,占总支出的79.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47,904,002.59元增加2794966.64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企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缴纳,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提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54,289.33元。与上年13,284,451.86元对比,减少2,830,162.53元,主要原因是各类优抚对象自然减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313,388.89元,占基本支出的98.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0,900.44元,占基本支出的1.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244,679.9元。与上年34,619,550.73元对比增加5,625,129.17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企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缴纳,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提标。 

  项目具体开支及开展情况: 

  1、死亡抚恤支出1,289,878.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三属”人员定期生活补助; 

  2、伤残抚恤支出4,602,169.54元,主要用于支付残疾军人、伤残警察、伤残国家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等定期生活补助; 

  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9,237,824.00元,主要用于支付复员、退伍军人,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等定期生活补助; 

  4、优抚事业单位支出1,005,625.00元,主要用于支付烈士陵园整修工程和烈士陵园日常维护; 

  5、其他优抚支出19,733,392.23元,主要用于支付“两参”人员,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烈士子女等定期生活补助; 

  6、退役安置支出2,121,018.53元,主要用于支付退役士兵安置、无军籍职工、企业军转干部等生活补助; 

  7、拥军优属支出233,38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驻建部队春节和八一慰问; 

  8、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787,564.71元,主要用于支付军转干部节日慰问、生活补助等; 

  9、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1,233,827.89元,主要用于支付优抚对象住院“一站式”补助,医保、门诊费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698,969.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47,904,002.59元对比,增加2,794,966.64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企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缴纳,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提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046,731.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74%。主要用于发放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自谋职业保障金、优抚对象医疗救助等支出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83,842.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8,3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58.32元,完成预算的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58.32元,完成预算的3.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国家、省、州出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出台了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419.32元,增长49.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19.32元,增长49.9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验收工作较多,接待外单位来访人次增加,导致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258.32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58.3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58.3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验收工作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900.44元,与上年323,987.93元对比减少183,087.49元,主要原因压缩经费开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资产总额1,610,662.26元,其中,流动资产1,375,234.26元,固定资产223,42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6,225.7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5.00元,流动资产减少418,740.7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9,80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39,806.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9,80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抚恤:安抚体恤,指在战争中牺牲以及因公牺牲和导致病故的人员,对其家属支付给一定数额的抚恤金,对其致伤致残的人员,按期付给一定数额的伤残抚恤金。同时,对伤残人员和家属给以精神上的安抚。 

  6、退役安置: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据立法规定,向退出现役的军人提供就业及其他安置所需资金和服务,使之顺利重返并适应社会的一项优抚保障制度。 

  7、优抚对象:是优待对象和抚恤对象的统称。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76300201111 



附件【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本级)2022081201564082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