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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332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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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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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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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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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156301000
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坡头乡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乡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宣传、机关事务、政务服务、自身建设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等日常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组织、机构编制等职责。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林业和草原利用和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科协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信访、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职责。
(5)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督查等职责。
2.坡头乡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林业、水务、农业机械、农经、农推、畜牧兽医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残疾人服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退役军人事务等服务性工作。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乡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交通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应急服务中心。承担应对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调度指挥和灾情发布等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实施乡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和应急预案演练,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承办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6)企业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承担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年度计划,指导、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
(7)财政所。承担编制乡财政预决算、税务、金融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负责对财政资金实施监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负责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以来,我们按照“十四五”规划和乡党委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预计完成乡域农业生产总产值3.60亿元,同比增长9.00%;实现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24.18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3.31万元;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52.00元,同比增长10%,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是乡村振兴迈开新步伐。2021年来,我们严格落实“四个不摘”【1】要求,按照“331”工作模式【2】,认真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和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全乡纳入“三类人员”【3】监测56户219人。。提交防返贫专项救助申请4次,领取救助资金6,000.00元。办理小额信贷13人63.00万元,发放“雨露计划”和“东西协作”补投入1,143.00万元实施大湾龙潭水利开发、西底—克租通村道路、大石洞农田基础设施、回新村村庄基础设施等4个乡村振兴项目助资金115人36.50万元、发放务工奖补资金166人12.65万元。11个行政村经营性集体经济均突破5.00万元,合计达到337.79万元。号召动员干部200余人(次)、群众1,900余人(次)参与“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完成阿西冲、阿土、西底、太平四个村委会村庄规划编制上报。
二是特色产业实现新突破。群众种植滇黄精、甜菜等特色产业积极性得到激发,全年新增种植面积1,000亩。投入30.00万元新建中草药种植基地管网工程,引进投资人发展重楼种植80余亩,实现“中草药之乡”的目标指日可待。成功申报州级一村一品8个(回元甜菜、回新香蕉、西底梯田米、太平草果、坡头黄精、渣腊重楼、阿西冲万寿菊、阿土芒果),高原特色农业更加趋向多元化发展。
三是基础设施取得新进展。完成“四类重点”危房改造7户、农房抗震17户;投资33.60万元的龙岔互通至咪的公路正在实施路基扩宽;投入22.00万元硬化大箐进村道路;预计投资500.00万元的集镇供水水厂、投资200.00万元的政务服务大厅正在加快建设中。
四是乡村治理展现新颜值。完成自然村公厕改造2座,实现行政村所在地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全覆盖,基本实现户垃圾桶、村组垃圾收储设施全覆盖。成功申报回新、坡头、渣腊、白沙水为“省级森林乡村”,成功创建洗马塘水库为省级“美丽河湖”。
五是民生事业迈上新台阶。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保基本、兜底线,着力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持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支持保障力度,发放各类救助资金392.79万元。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加快推进坡头公墓施工,完成7塚散葬烈士墓搬迁。深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开展校园周边、重点区域安全检查及消防检查40余次,开展矿山企业安全检查98次,成功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2件,调处成功率达99%。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坡头乡人民政府
2.坡头乡财政所
3.坡头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坡头乡企业管理服务中心
5.坡头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6.坡头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坡头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8.坡头乡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60人。其中:行政编制 24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 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 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 3辆,在编实有车辆 6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因建水县坡头乡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2021年度收入合计30,161,688.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233,131.67元,占总收入的83.6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928,556.52元,占总收入16.34%。 与上年对比减少6,058,512.18元,下降20.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资金有所减少,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结合实际情况,优化支出结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2021年度支出合计30,211,912.09元。其中:基本支出 17,870,912.09元 ,占总支出的 59.15%; 项目支出 12,341,000.00元 ,占总支出的40.85%;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了3,457,986.985元,减少率为11.44%,减少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严控项目支出。坚持与财力相匹配的原则,加大项目支出管理力度,实施见合同、见项目、见票据、见实地等资金拨付机制。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870,912.0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87,643.09元,增长率为25.67%,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5,565,310.70元,占基本支出的87.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05,601.39元,占基本支出的12.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341,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045,630.00元,减少率为65.1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严控项目支出。坚持与财力相匹配的原则,加大项目支出管理力度,实施见合同、见项目、见票据、见实地等资金拨付机制。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2021年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金额40.00万元;坡头乡西底村-克租村道路建设项目补助资金,金额432.00万元;坡头乡大湾龙潭水利开发项目补助资金,金额400.00万元;坡头乡大石洞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30.00万元;坡头乡回新村委会回新村村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额30.00万元;坡头乡白沙水村智能停车库合作经营项目资金。金额50.00万元;2021年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金额8.40万元;2021年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金额7.70万元;坡头乡2021年农房抗震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金额11.00万元;坡头乡阿土村委会阿土村活动室建设项目补助资金,金额25.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4,983,131.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82.69% 。与上年对比减少7,479,365.7元,减少率为29.94%,主要原因是严控项目支出。坚持与财力相匹配的原则,加大项目支出管理力度,实施见合同、见项目、见票据、见实地等资金拨付机制。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69,333.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9%。 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78,021.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47,445.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0%。 主要用于村委会、村小组等正常运转基本支出,财政负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单位负担养老保险费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884,700.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支出,计生宣传员、计生信息员生活补助支出,以及疫情防控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4,107,101.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7%。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电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89,75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06,7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1,000元,支出决算为10,803.00元,完成预算的10.7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000.00元,完成预算的7.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03.00元,完成预算的2.7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不超出预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5,664.68元,下降76.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7,683.68元,下降77.5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981.00元,下降74.0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00.00元,占74.05%;公务接待费支出2,803.00元,占25.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8,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政府及其下属部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80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0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镇间交流学习、交叉检查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5,342.8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883.22元,下降12.6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日常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等费用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公车补贴)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资产总额16,379,176.96 元 ,其中:流动资产 5,280,005.14 元 ,固定资产11,066,171.82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 元 , 在建工程0 元 ,无形资产 33,000 元 ,其他资产 0 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83,674.4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268,954,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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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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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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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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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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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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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6,379,176.96 |
5,280,005.14 |
11,066,171.82 |
8,129,317.67 |
808,132.00 |
0 |
2,128,722.15 |
0 |
0 |
33,000.0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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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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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7,672,811.19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9,89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7,642,921.19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7,672,811.19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四个不摘”: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
2.“331”工作模式:三级预警+三级核查+全程监管一抓到底。三级预警即通过农户主动申报预警、村级监测员进村入户监测预警、县级部门大数据筛查预警三级网格化监测预警,在对全县农村户籍常住人口全面监测的基础上,重点针对其中住房、教育、医疗、饮水、重大灾害,以及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等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进行预警;三级核查即通过村、乡、县三级分类核查,实现“面上全覆盖分析、点上重点化研判、措施精准化制定、成效常态化跟踪”的风险排查和精准帮扶;全程监管一抓到底即逐户分析研判返贫致贫风险点,及时采取有针对性帮扶措施跟踪帮扶和救助,定期回访核查,实现从风险发现到风险消除的全程监管,一抓到底,确保风险真实化解、跟踪清零。
3.“三类人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监督索引号53252400156301111
附件【建水县坡头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208120923359322022081511262112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