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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332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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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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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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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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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76401000
建水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4、组织贯彻执行省州制定的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贯彻执行省州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和执行省、州制定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7、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建水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
(1)与建水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建水县卫生健康局、建水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建水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建水县民政局、建水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建水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给建水县医疗保障局,建水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3)与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建水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基本医疗服务不断完善。2021年按照管理办法办理新增定点医疗机构2家,定点零售药店11家,截至目前,共签定《建水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179家(其中:二级公立医院5家,民营医院9家、乡镇卫生院14家,口腔诊所5家,村卫生室145家),签定《建水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154家。两定机构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服务多样、质量优良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体系,医疗服务管理水平和基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得到提高,更好地满足了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
2.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顺利进行。截止2021年10月底,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518,604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3,159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75,445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26,537人。
3.完善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确保医保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机制。继续全额资助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定额资助低保对象、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
4.完成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在我县落地应用。截至2021年10月25日围绕三个目录、三个病种、三类机构、四类人员、一编码、一清单等各项验收重点内容,我县贯标督导工作组奔赴三类医院,逐一现场督导,其中:我县共有定点医疗机构179家,定点药店154家,医保医师1,319人,医保护师1,653人,医保药师150人,均以完成维护和赋码,赋码率为100%,5月13日我县代表红河州首批通过云南省首批贯标验收,切实做到将全国统一信息编码在我县全面落地实施。加强建设“智慧医保”,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国家平台信息系统按时上线。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2021年全县实现激活覆盖率达80%以上,列全州第一,全省第二。
5.完善一线窗口服务细节,进一步提高医保经办服务的精细度、便捷度、满意度,尽快走上科学、高效、顺畅,将热情融入服务全过程,开通电话等多种外地就医转诊备案模式,有效简化办事流程,真正做到让群众办理业务方便、查询信息方便、报销费用方便。目前,新增制卡7,015人次,办理转诊转院审批3,079人次,异地临时住院开通608人次,电话业务咨询9,586人次,住院延时审批400人次,收取城乡居民零星报销单据1,062份,审批办理城乡居民特殊慢性病13,236人次。
6.做好新冠疫苗接种费用的拨付。做好新冠疫苗接种费用的拨付。2021年3月开始新冠疫苗接种费用根据接种剂次按月及时向接种单位全额支付接种费用,当月费用次月结清,截止2021年底,共支付7,137,064.00元。
7.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坚持“以收定支,总额预算,略有节余”的原则,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我县有7家二级医疗机构职工及1家二级医疗机构居民执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在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实施以按病种、按人头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在有力保障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同时,严格控制医疗费用过多过快增长的势头,助推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同时,积极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医疗服务与药品分开支付。
8.推进“互联网+医保”的监管模式,严格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医用耗材目录以及限定支付范围,落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医保准入谈判结果。目前,建水县区域内共有19家公立医疗机构和3家非公立医疗机构,已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 “4+7”带量中选的药品,第一、二批的采购量是承诺量的644%,已超数量完成,第三批采购量完成19.08%,第四批采购量完成71.34%,五省市联采采购量是承诺量的364.24%,第五批和十一省联采10月1日已挂网,第五批完成7.38%,十一省联采完成44.54%。
9.完善医保基金监管机制。一年来,我局起草了《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重点任务措施的通知》、《建水县医疗保障局 建水县公安局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1年建水县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建水县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三个文件,县人民政府进行了下发,进一步完善医保服务协议管理、费用监控、稽查审核和医保基金使用绩效评价机制。同时,推行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医保信用记录、信用评价制度和积分管理制度,逐步将医药企业纳入医保信用评价体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建水县医疗保障局内设5个科室、下设2个中心,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疗服务和医药价格管理科、基金监管科、建水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建水县医疗保险信息中心,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建水县医疗保障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末实有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8 人,事业人员 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2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 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因建水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8,996,486.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996,486.7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对收入增加8,453,233.76元,增长27.68%,收入增加原因主要是各级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拨款增加和新增1个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储备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8,996,486.70元。其中: 基本支出 5,750,086.70元 ,占总支出的 14.75%; 项目支出 33,246,400.00元 ,占总支出的 85.25%;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8,453,233.76元,增长27.68%。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9,049,683.82元,减少原因是2021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纳入项目支出核算;项目支出比上年增17,502,917.58元,增加原因是各级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拨款增加和新增1个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储备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50,086.7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049,683.82元,减少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纳入项目支出核算。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5,392,999.29元,占基本支出的93.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7,087.41元,占基本支出的6.21%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246,400.00元。以上年对比增17,502,917.58元,增长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纳入项目支出核算和各级财政拨款增加,新增1个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储备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城乡医疗救助2550.84万元,用于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住院医疗救助为主、兼顾门诊医疗救助;医疗保障服务与能力提升补25.80万元,用于医保政策宣传、医保事务经办、基金监管等工作;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储748.00万元,用于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应急储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7,626,486.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6.49% 。 与上年对比16,447,133.76元,增长原因是各级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拨款增加和新增1个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储备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6,910.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 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366,120.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5%。 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对参保人员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储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3,4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 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7,4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8%。 主要用于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储项目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27000.00元,支出决算为 2,016.00元,完成预算的7.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16.00元,完成预算的7.45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接待次数、人数、费用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232.00元,下降10.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减少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减少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2.00元,下降10.3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接待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016.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1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1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7,087.4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49,522.15元,主要原因与上年比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资金减少为0。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日常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建水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199,633.85元 ,其中,流动资产 51,882.83元 ,固定资产147,751.02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在建工程0元 ,无形资产0元 ,其他资产0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137.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13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98,9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2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57,64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98,91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政府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红十字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计划生育等。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76401111
附件【建水县医疗保障局表2022081509254354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