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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3301-000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17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532600701000

  建水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有关农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广农业环境保护的先进经验和技术,开展农业环境治理、农业环境质量监测和生态农业建设;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承担农村能源开发利用等工作;承担绿色食品发展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年共受理农业环境污染事故案件3起,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近5万元。

  2.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工作。2021年全县计划新增绿色、有机认证50个以上,其中:绿色食品认证32个以上、有机农产品18个认证以上。上半年以来,全县共开展绿色食品申报34个,有机产品申报2个,获得绿色食品证书8个,有机食品证书10个。加强“三品一标”证后监管,完善各项监管制度,按照“保证产品质量,规范标志管理”的基本要求,上半年完成了3家企业的4个绿色食品到期续展认证和4家企业6个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和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县共完成果蔬农残检测8,068个,合格8,016个,合格率99.36%。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在全县开具产品合格证明1,284份。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2021年计划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企业35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11期,目前项目正在启动实施。

  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因地制宜拓展延伸“三清一改一提升”标准,进一步创新载体和形式,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将集中整治与专题活动相结合,由“清脏”向“治乱”转变,由“清脏”向“美化”转变,由“一时清脏”向“长期清洁”转变,全面消除垃圾围村、围田、围塘、围路现象,全面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排乱泄、乱涂乱画,推动村庄整治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以来,全县共出动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10,024人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29,222吨,清理村内水塘912口,清理村内沟渠3,026.7公里,清理村内淤泥6,429吨,清理残垣断壁1,669处,拆临拆违面积近12万平方米,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4,369.6吨,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12,19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97,843份,张贴宣传标语4,383条,财政专项用于村庄清洁行动资金124.4万元,社会力量投入村庄清洁行动资金170.5万元。继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21年计划改建农村卫生户厕1,774座;自然村卫生公厕100座。截至目前,完成公厕改建100座,户厕改建1,681座;分别占2021年目标任务的100%和94.76%。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把农村厕所摸排整改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排查各乡镇录入“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信息管理平台”的所有户厕和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所有户厕,对排查发现存在问题,分类施策抓紧整改,持续推进巩固提升。目前农村厕所摸排工作已全面完成,共摸排农村公厕777座,录入系统660座,问题公厕数量115座,占摸排数的14.8%,厕所问题184个;完成问题整改158个,整改完成率85.87%。摸排农村户厕97,221座,录入系统94,667座,问题户厕数量4,589座,占摸排数的4.72%,厕所问题4,689个;完成问题整改3,685个,整改完成率78.59%。加强村庄规划管理。结合建水县实际,坚持“五个清楚夯基础”:政策清、底数清、思路清、任务清、项目清;“四个组织明责任”:干部组织起来、党员组织起来、群众组织起来、技术力量组织起来;“三化推进促落实”:责任化、项目化、清单化,深入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完成全县14个乡镇137个行政村及1个农村社区(临安镇回龙社区)村庄分类统计工作。2021年村庄规划涉及14个乡镇 48个行政村 368个自然村。其中西庄镇新房村、白家营村为省级试点村,西庄镇团山村、马家营村为州级试点村。截至10月25日,14个乡镇33个行政村初步规划成果已提交相关村委会审查,其中临安镇6个村庄规划成果村级汇报会已于10月15日完成;未完成初稿的11个行政村平面布局图均已完成,正在编制说明书。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为30.77%,其中乡镇镇区生活垃圾转运转运到城市处理的乡镇共有2个,为青龙镇、西庄镇;建成卫生填埋场2个,为曲江镇、盘江乡(实际达不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要求)。距离达到65%的目标还差5个乡镇。建制村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为33.81%,其中转运到城市处理的建制村有西庄镇团山村委会、青龙镇青龙村委会等24个,建成的2个卫生填埋场覆盖曲江镇干寨村委会、盘江乡盘江村委会等23个建制村,距离达到50%的目标23个建制村;自然村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为27.39%,其中转运到城市处理的自然村数量有西庄镇王家寨、青龙镇赵家塘等120个,建成的2个卫生填埋场覆盖曲江镇小干寨村、盘江乡龙潭村等164个自然村。距离达到50%的目标还差22.61%,涉及235个自然村。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省、州级要求,到2021年乡镇镇区(乡、镇,不包括城关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要达到45%以上。目前全县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为7.69%,其中具有终端初始设施的乡镇1个,为西庄镇(未运行),距离达到45%的目标还差37.31%,5个乡镇镇区。全县除集镇所在地自然村以外共有137个行政村1,004个自然村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范围。全县除集镇所在地自然村以外共有137个行政村1,004个自然村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范围。截至目前,我县有污水处理设施的自然村有62个,污水得到有效管控的自然村数371个,合计完成污水治理自然村数433个。行政村治理率(含管控)为33.58%,已达到30%的目标要求;行政村治理率(不含管控)为1.46%,距离目标值7%还差5.54%,涉及8个行政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将拆临拆违、村庄保洁、村庄规划、垃圾收费、消除旱厕、红白事礼金约束制度等纳入村规民约,以村规民约引领和谐文明新风尚,助力干净整洁美丽村庄。全县1,028个自然村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将维护村庄环境要求纳入村规民约且执行到位,村规民约覆盖率达100%。二是持续推进“自强动力小站”建设。全县共建成“自强动力小站”21个,在建28个。三是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并有效执行,每月定期发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以正面激励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比学赶超的氛围。2021年已发布“红黑榜”9期。四是建立了村庄保洁收费制度、垃圾收费制度,全县共聘请保洁员1,738人,实现自然村有1个以上的固定保洁员全覆盖。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争取乡村振兴贷资金2亿元,争取建水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专项债券项目资金7,500万元全面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垃圾治理、农村厕所粪污治理、村容村貌整治管护及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努力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二是2021年完成资源路产业路建设项目3个,实施里程30公里,总投资约6,000万元;完成2021年通自然村项目44条公路总长136公里,建设投资约2亿元,涉及8个乡镇,对25个行政村下辖的43个自然村公路进行路面硬化建设,已完成投资0.35亿元;三是投入扶贫资金10,723.98万元用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四是2021年计划实施农村供水保障项目51件,受益人口3.68万人,估算投资0.9亿元,目前已开工9件,完成投资0.25亿元,计划12月底完工。开展美丽村庄创建。围绕美丽乡村评定内容要求,按照“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健全机制,整体联动;夯实基础,促农增收;加强整治,美化环境;弘扬文化,培育新风”的工作思路,部门和乡镇加强协同配合,上下联动,统筹协调,整合各方资金、资源,补齐短板弱项,合力做好创建工作。推进建水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西庄镇为核心,联动石屏,打造“泸江烟柳、最美乡愁”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目前项目可研批复,用地、环评等已批复,正在组织初步设计。按照省、州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安排部署,启动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开展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精品示范村和美丽村庄申报创建,2021年计划完成县级以上美丽村庄创建79个以上,目前已完成省评美丽村庄申报41个,开展州评美丽村庄申报79个;全县拟创建示范乡镇2个,精品示范村21个,现已完成示范乡镇规划、布点、摸底调查工作。

  5.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2021年我县作为全省试点县,继续推进实施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核心示范区建设,下达财政资金139万元,任务面积8,000亩。截至目前,建水县已经完成2021年度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措施面积8,006.20亩(秸秆还田914.20亩、优化施肥7,092亩)及在面甸村委会大塘子试验示范区玉米和辣椒种植14.94亩,针对两个作物各实施了三组不同有机肥、生物炭用量梯度试验。完成农产品、土壤协同采样202个。通过开展措施落实,推进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6.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一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编制了《建水县“十四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建水县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补助资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争取项目资金75万元,在全县开展实施秸秆腐熟还田及秸秆粉碎还田面积9,000亩,技术培训100人(次)。已完成秸秆腐熟还田及秸秆粉碎还田面积7,000亩。二是推进地膜回收利用。实施2020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农膜污染防治项目、中央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补助—农膜污染防治项目、2021-2023年农业发展专项-建水县农膜污染防治项目,投入资金115万元,在全县14个乡镇新建废旧农膜“五有”回收网点19个,建立废旧农膜回收站点台账与管理制度;加强农膜回收加工能力建设,扶持农膜回收加工企业1个;开展技术培训800人次,印制宣传资料20,000份,目前项目正在组织实施中。三是开展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试点回收利用。2021年投入资金30万元在曲江镇、甸尾乡9个村委会开展试点实施工作,并逐步向全县推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目前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通过开展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与处置,增强肥料农药使用主体环保意识,基本杜绝乱扔乱弃现象,逐步提高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建水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建水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性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2,844,764.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4,764.97元,占总收入的99.6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000元,占总收入的0.35%。与上年收入数2,091,929.76元对比增加752,835.21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2,869,692.51元。其中:基本支出1,926,951.5元,占总支出的67.15%;项目支出942,741.01元,占总支出的32.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数2,594,324.70元对比增加275,367.81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809.86元,项目支出增加278,177.67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26,951.5元。与上年日常支出1,929,761.36元对比减少2,809.86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95,622.32元,占基本支出的98.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329.18元,占基本支出的1.63%。人均日常支出148,227.0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2,741.01元。与上年项目支出数664,563.34元对比增加278,177.6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项目较多,项目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4,764.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8%。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1,929.76元对比增加742,835.21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7,690.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7%。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7,569.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5,421.8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6,513.77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5,634.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362,029.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02,863.62元(基本工资516,986.00元、津贴补贴255,002.00元、绩效工资620,309.00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0,566.6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6,692.52元(办公费6,207.00元、手续费636.00元、水费500.00、电费500.00元、邮电费1,105.93元、物业管理费5,000.00元、差旅费15,379.00元、专用材料费24,000.00元、委托业务费807,000.00元、工会经费9,191.28元、其他交通费用6,861.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312.4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23.00元(生活补助19,968.00元、奖励金55.00元);资本性支出22,45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2,45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7,4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17,47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0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对“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计划进行了压缩。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0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持平。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对“三公”经费支出进行了压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此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建水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部门资产总额768,148.25元,其中,流动资产216,629.23元,固定资产551,519.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9,821.0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9,73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88,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8项,账面原值53,38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68,148.25  

216,629.23 

551,519.02 

  

226,189.02  

 

325,33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为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为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为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为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为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为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为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为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监督索引号53252400532600701111



附件【建水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