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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3300-302
  • 发布机构
    建水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17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532600501000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是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下属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农村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和农村经济统计、基点调查统计、农村经济审计、农村数字乡村管理等。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搞好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1)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资料核查及移交归档工作。土地确权全县共形成确权纸质档案0.96万盒,数字化档案211万页。现已经完成利民乡383盒档案移交工作,完成普雄、官厅、坡头、甸尾、西庄等乡镇共计2,437盒的档案检查及纠错工作,其他乡镇的数据资料正在核查过程中。

  (2)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指导工作。农经站深入乡镇指导村组开展土地流转工作,促进了土地流转的顺利开展。截止2021年9月,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22.72万亩,其中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12.31万亩,非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10.41万亩。

  (3)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宣传工作。为确保“长久不变”政策落实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的顺利实施,我县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专门印发宣传手册下发到各乡镇,召集乡镇农经人员进行宣传培训,让基层农经人员全面准确了解党和国家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为扎实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奠定基础。

  2.认真履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1)检查支农惠农补贴的发放情况,确保农民得到实惠。经检查,全县各乡镇认真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支农惠农补贴按标准足额兑付到农户银行账户,无截留挪用现象。截止2021年10月,全县已兑付2021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281万元,受益农户11.6万户;中央农机购置补贴1,745台,受益户1,499户,金额745.33万元。

  (2)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及工作督导。根据州减负办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及工作督导,通过专项治理和农民负担问题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完善农民负担监管制度;通过工作督导明确农民负担监管任务,落实农民负担监管职责,推进各项减负工作深入开展。

  3.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

  (1)继续搞好产权制度改革后续工作。换届后,按赋码登记管理的要求,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发生变动的,组织换发新的赋码登记证。截止2021年10月,共对557个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换发赋码登记证557份。

  按上级要求,组织指导各乡镇对清产核资数据录入管理系统。截止2021年10月,全县录入村组集体货币资金4.68亿元、集体资产23.17亿元。集体资源性资产面积550.68万亩。

  官厅镇干龙潭村委会原成立经济合作联合社,后因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经营性资产和收益,根据产权制度改革方案,2021年变更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各村民小组。

  (2)适时开展专项审计,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根据省、州组织部门的要求,5月20日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联合会议决定,对2019年度获财政扶持集体经济强村工程项目的7个行政村的项目资金进行重新审计。

  经审查,7个村的建设项目均由乡镇政府负责招投标和组织实施,项目竣工后按结算价由乡镇政府统一移交承担项目的村委会管理使用,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项目预计总投资383.61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350.00万元、村集体投入28.61万元、整合资金5.00万元;因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调整,实际投资422.30万元。

  审计查出,建水县岔科镇庄寨村委会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合同价514,434.65元,决算价611,471.44元,实付款621,840.64元,多付工程款10,369.20元已收回,挽回集体经济损失。

  (3)核实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奠定基础。通过各级各部门多年的努力,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有了一定的提高。截止2021年三季度末,全县142个村委会中,无经营性收入行政村仅有32个,其他110个行政村均不同程度具有经营性收入,其中经营性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46个、5至10万元的27个、10至50万元的30个、50万元以上的7个。在无经营性收入的行政村中,有部分是因为收入要到年底才能实现,因此以上数据还会有一定的变化。

  (4)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创造条件。年内举办建水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录入和建水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财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乡镇农经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农经工作的规范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年内起草了《建水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按程序征求意见后,经建水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以建办法〔2021〕12号文件印发各乡镇贯彻执行,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4.积极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增强市场竞争力。

  (1)农民专业合作社。2021年召开了“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质量提升及整县推进试点培训”,完成第一批19个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资料收集、审核、实地调查、评定工作,做好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省级示范社的网上监测工作。截止2021年10月,新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306个(其中省级示范社16个、国家级示范社7个),成员26,500名,农户入社率21%,带动非组成人员农户67,800户。

  (2)家庭农场。2021年召开了“建水县家庭农场培育工作推进会”,对家庭农场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截止2021年10月,共收到8个乡镇12户农户的家庭农场申报材料,待实地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将提交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形文认定。

  5.做好农村统计调查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农村经济政策提供数据资料。

  (1)按时完成农村经济统计年报。年初对全县14个乡镇2020农村经济统计年报进行了收集、审核、汇总,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与乡镇进行落实,确保了数据的真实可靠;对汇总的各种数据指标与上年进行对比分析,认真撰写分析说明,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一年一度的农村经济统计年报的上报任务,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农村经济政策提供了有效的数据资料。

  (2)搞好调查户的巡回检查辅导。积极开展入户调查、基点、成本调查巡回辅导,对五个乡镇60户调查户的收支情况进行了复查、审核和汇总,及时下发乡镇调查经费、调查户补助,认真检查各调查户工作台账登记情况,为第一手资料的真实准确可靠奠定了基础。

  (3)积极上报基点报表。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上报调查户的收支情况表4次,农作物播种面积意向调查、夏粮、夏收油菜籽产量预计、早稻产量预计等基点报表7次,农产品及农用物质价格表12次和“蔬菜生产者价格采集表”96次,“物价监测表”24 次和半年报、年终预报表各1次没有出现缺报或漏报现象。

  (4)按时上报专项报表。对农村土地流转、土地确权、土地承包管理、纠纷调解仲裁、产权制度改革、村集体经济收入等农经月报、季报表按时进行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一年来共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90份次无差错。

  6.做好调解仲裁及信访接待工作。

  (1)培训情况。年内召开了“建水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会议”、“建水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培训会议”和“建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会议”,通过培训,提升了调解员、仲裁员纠纷调解及仲裁能力和法律法规的运用能力。

  (2)纠纷仲裁情况。截止2021年10月,共收到2户农户请求确认经营权的仲裁申请,经审核符合立案条件予立案。仲裁人员深入村组认真进行调查落实,收集相关资料和证据,并依法进行了公开开放审理,现已审理完毕,依法下达了仲裁裁决书。

  (3)纠纷信访及调解情况。截止2021年10月,县级共接待信访件59件67人次,按政策当场已进行了答复,到乡镇调查落实并指导纠纷调处11件。

  7.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1)搞好红河州建水县高嘉农业有限公司、红河州建水橙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水鑫瑞果蔬有限公司、红河振兴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红河蓉盛坚果开展有限公司等26个龙头企业的有关带动能力、助农增收方面的审核证明。

  (2)协助县委组织部搞好干部考核和壮大村级农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3)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等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本单位无内设结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4,951,735.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41,735.92元,占总收入的99.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000元,占总收入的0.2%。与上年的收入合计5,977,051.55元对比减少1,025,315.63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经费和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4,948,785.92元。其中:基本支出4,650,620.92元,占总支出的93.97%;项目支出298,165元,占总支出的6.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的支出合计5,977,051.55元对比减少1,028,265.63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支出中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50,620.92元。与上年的4,422,068.91元对比增加228,552.01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06,395.24元,占基本支出的99.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225.68元,占基本支出的0.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8,165元。与上年的1,554,982.64元对比减少1,256,817.64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各项目资金减少。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经费2,000元,用于培训费用支出。

  2.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市场与信息化项目专项资金24,352元,用于办公费352元,劳务费5,000元,委托业务费19,000元。

  3.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项目经费42,000元,全部用于委托业务费。

  4.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设项目补助经费52,000元,用于差旅费2,100元,培训费2,800元,委托业务费47,00元。

  5.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包试点项目经费7,000元,用于印刷费3,000元,培训费4,000元。

  6.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和奖补项目专项经费30,000元,全部用于委托业务费30,000元。

  7.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新型主体培育(合

  作社)项目专项资金2,828元,用于培训费。

  8.建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项目经费200元,用于差旅费。

  9.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费7,050元,用于培训费5,990元,公务接待费1,060元。

  10.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项目经费40,000,用于费用补贴。

  11.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新型主体培育(合作社)项目专项资金85,000元,用于费用补贴。

  具体项目开展情况:

  1.积极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增强市场竞争力。2021年召开了“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质量提升及整县推进试点培训”,完成第一批19个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资料收集、审核、实地调查、评定工作,做好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省级示范社的网上监测工作。截止2021年10月,新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306个(其中省级示范社16个、国家级示范社7个),成员26,500名,农户入社率21%,带动非组成人员农户67,800户。

  2.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宣传工作。为确保“长久不变”政策落实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的顺利实施,我县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专门印发宣传手册下发到各乡镇,召集乡镇农经人员进行宣传培训,让基层农经人员全面准确了解党和国家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为扎实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奠定基础。

  3.做好调解仲裁及信访接待工作。截止2021年10月,县级共接待信访件59件67人次,按政策当场已进行了答复,到乡镇调查落实并指导纠纷调处11件。收到2户农户请求确认经营权的仲裁申请,经审核符合立案条件予立案。仲裁人员深入村组认真进行调查落实,收集相关资料和证据,并依法进行了公开开放审理,现已审理完毕,依法下达了仲裁裁决书。

  4.继续搞好产权制度改革后续工作。换届后,按赋码登记管理的要求,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发生变动的,组织换发新的赋码登记证。截止2021年10月,共对557个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换发赋码登记证557份。按上级要求,组织指导各乡镇对清产核资数据录入管理系统。截止2021年10月,全县录入村组集体货币资金4.68亿元、集体资产23.17亿元。集体资源性资产面积550.68万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41,735.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6%。与上年的5,409,751.55元对比减少468,015.63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支出中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2,556.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19.7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19.7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3,507.5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8,229.3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8,726.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7,853.4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0,230.8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642.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759,921.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09%。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3,468,806.11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360,178.00元;津贴补贴590,796.00元;绩效工资1,450,792.00元;其他社会保障23,634.13元;办公费6,086.30元;印刷费2,000.00元;水费500.00元;电费500.00元;邮电费12.00元;物业管理费5,000.00元;差旅费2,698.00元;公务接待费2,740.00元;工会经费23,869.68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2,000.00元(培训费2,000.00元);农业生产发展165,352.00元(其中:办公费352.00元;印刷费3,000.00元;差旅费2,100.00元;培训费6,800.00元;劳务费5,000.00元;委托业务费108,100.00元;费用补贴40,000.00元);农村合作经济123,563.00元(其中:差旅费5,000.00元;培训费2,828.00元;委托业务费3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5.00元;费用补贴85,000.00元);农村社会事业200.00元(差旅费2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0,5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8%。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990.00元,支出决算为2,740.00元,完成预算的18.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40.00元,完成预算的18.2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7,254.00元,下降72.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254.00元,下降72.5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示范点工作较上年开展有所减少,所以接待费用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74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4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财务与资产管理及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业务业务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是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下属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故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2,390,593.34元,其中,流动资产308,364.75元,固定资产1,532,228.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50,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6,545.0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96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17平方米,账面原值90,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9,728.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本级横向拨款和非本级拨款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作战费、军用油料费、军队其他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单位预算年度为满足基本办公条件需开支的用于固定资产购建、大型修缮等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大型修缮和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信息网络购建等专项公用支出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532600501111



附件【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1年决算公开数据20220817090549927 (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