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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jsxczj/2025-00008
  • 发布机构
    建水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17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532601001000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是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二级预算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行政执法主体,依据《动物防疫法》授权,行使行政许可权、监督权、处罚权;负责辖区内的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它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检疫及防疫监督执法的证、照、章、标志、标识的计划、订购、发放、保管、使用及监管;负责全县动物诊疗机构、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监督员、检疫员的管理;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指导全县公(铁)路动物防疫临时监督检查站的业务工作;负责动物卫生监督信息报告,指导全县开展动物和动物产品溯源工作;参与全县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产地检疫工作:全县官方兽医严格按照新版《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及相关特殊规定要求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全县现已设立15个检疫申报点,均应用电子出证二期系统出证。出证过程中按产地检疫规程要求认真审核货主通过“云动检”平台提交的“检疫申报单”,达到产地检疫规程中“检疫合格标准”的给予受理并检疫出证。达不到产地检疫规程中“检疫合格标准”的不受理并向货主说明理由。全县猪、牛、羊、禽产地检疫开展面达100%乡(镇)、村;规模养殖场出栏畜禽申报受理检疫率达100%;散养户畜禽申报率不断提高。截至目前,共完成动物产地检疫猪86.3937万头,禽类299.6002万羽,牛0.2043万头,羊0.0052万只,驴、骡、马0.1767万头。产地检疫监督执法检查15次,出动执法人员人60人(次),执法车辆15辆(次)。 

  2.屠宰检疫工作:全县3个定点屠宰场,均建立屠宰企业驻场官方兽医定期轮岗制度和督促屠宰场建立了非洲猪瘟自检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入场查验制度,杜绝无证无标动物入场屠宰,促使货主主动开展产地检疫申报,将动物疫病防堵在源头。实现定点屠宰动物检疫率100%、检疫合格动物产品出证率100%、检出不合格动物或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2021年以来屠宰上市生猪7.8847万头的畜产品均出具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证,检出病害猪肉218头,对检出的病害肉均按规定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由屠宰企业按要求收贮并定期由无害化处理场转运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监督检查25次,出动执法人员人75人(次),执法车辆25辆(次)。 

  3.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全面履行法定职能职责,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养殖环节、屠宰环节为重点,常态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各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出售、贩卖病死畜禽,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畜禽标识等违法行为,建立良好的动物防疫和畜禽产品安全运行秩序。 

  ①督促3家定点屠宰场每天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制度,督促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落实生猪屠宰企业作为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屠宰企业严格执行生猪入场查验登记、待宰静养、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无害化处理等制度。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加大屠宰企业日常监督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在城区屠宰场、曲江屠宰场、建水盛达屠宰场共检测“瘦肉精”猪尿样本92份,结果全部均为阴性。屠宰场日常监管检查38次,出动执法人员人152人(次),执法车辆38辆(次)。 

  ②按《云南省动物检疫证章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设有专人专库管理,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切实杜绝检疫证章在购入、保管、发放、使用、回收、销毁等环节的工作出现失误。动物检疫证章标志设有专库、专柜分类保存,确保保存安全。严格执行领用、回收、销毁制度,严禁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发放动物检疫证章。2021年来未发生过检疫证章丢失事故、经组织检查,全县使用检疫证章、标志、标识基本规范,至今未发现有违法违规出证、用证行为。 

  ③我县现有兽药经营户57户,均通过了兽药GSP验收,全部完成兽药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注册。2021年兽药GSP监管工作常态化,因经营不善注销的4户,到期换证的1户,经营地址变更换证的2户,企业名称变更的1户。对兽药经营店签订了《兽药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云南省依法依规经营兽药承诺书》,实行兽药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督促兽药经营企业严格按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兽药。加强兽药经营环节监管,全面检查兽药GSP和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有变动的兽药经营户进行GSP申请发证审核工作。坚决清理未达到兽药GSP要求的兽药经营店,督促强化兽药GSP后续监管措施,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及时处理。与规模养殖场签订了《养殖环节兽药使用告知书》,明确兽药使用规范及禁用药物清单,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和培训活动,开展畜禽养殖环节兽药使用情况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兽药使用者落实兽药安全使用规定。积极配合州农业农村局做好兽药质量抽检、检打联动工作,2021年配合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在建水县内对8个兽药经营户进行抽检8批样品,检测结果7个合格,1个不合格,对1个不合格样品进行了立案查处。一年来,监督执法检查59次,出动执法人员人236人(次),执法车辆59辆(次)。 

  ④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监督执法检查,严格审核相关资质和条件,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加强生鲜乳收购和运输环节“两证一单”监督执法检查。生鲜乳收购站监督执法检查25次,出动执法人员人75人(次),执法车辆25辆(次)。 

  ⑤养殖场(小区、户)监督执法检查141次,出动执法人员人423人(次),执法车辆141辆(次)。 

  ⑥饲料经营店监督执法检查38次,出动执法人员人152人(次),执法车辆38辆(次)。 

  4.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落实运输车辆备案要求。根据车辆备案相关要求,我县制定了“建水县活畜禽承运车辆备案登记监管制度”,明确了备案对象、备案机构、备案条件、备案程序和监管制度。通过张贴公告、发放明白纸和网络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公告内容、动物及动物产品跨省运输指定通道,使从事生猪(畜禽)交易、养殖、运输、屠宰的单位和个人详细知晓,自觉做好备案工作及从指定通道通行。扎实开展生猪运输车辆进入“国家运输车辆备案系统”备案管理工作,车主自行按要求进“牧运通”申请,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按要求审核,2021年共审核通过250辆。 发放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卡145张。 

  5.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 

  完成申请订购猪耳标119.3万套、发放猪耳标126.06万套(包括青龙种猪场自费订的耳标)。做好牲畜耳标APP推广运用工作,确保猪、牛、羊养殖场、流通环节及进场屠宰的生猪耳标佩戴率达100%。 

  6.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严格贯彻执行建水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规范跨省调出生猪非洲猪瘟采样检测工作有关通知精神,有效防范跨省调出生猪引发非洲猪瘟疫情,降低农业农村部门监管和官方兽医责任风险,做好跨省调运非洲猪瘟采样送检相关工作。屠宰环节,三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均配备了非洲猪瘟检测仪器,每天每批进行PCR自检,且检测结果报告情况,PCR检测地点符合生物安全要求;采样检测登记、台账记录规范。 

  7.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分三步实施,一是没有冷冻设施的规模养殖场,按照《农业部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的通知精神,生猪规模养殖场的病死生猪,由生猪规模场现实上报到当地乡镇兽医站,乡镇兽医站派官方兽医到现场监督养殖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进行登记,拍照,签名。等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通知要求上报时,再统一交到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由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上报到州级动物卫生监督所。(2)二是有冷冻设施的规模养殖场,通过红河州北斗星环保有限公司开发的至为无害化APP平台,规模养殖场在至为无害化APP平台上申报病死动物数,乡镇兽医站审核通过规模养殖场病死动物数量,并报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汇总。一年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一月龄以上6,755头,一月龄以下2,395头,母猪721头,总合计数9,871头。 

  8.动物卫生监督案件办理工作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全面履行法定职能职责,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养殖环节、屠宰环节为重点,常态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强化与公安、工商、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对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到达目的地后不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伪造、变造、买卖动物检疫证明,畜禽标识等违法行为、规模场不按规定进行强制免疫、相关场所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出售、贩卖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建立良好的动物防疫和畜禽产品安全运行秩序。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发生。全面加大动物卫生监督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以案件查办转作风、提能力、树形象、促监管。 2021年我所共查办执法案件8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5件,简易程序案件3件。 

  9.学习培训: 

  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检疫组10人参加州监督所组织的“2021年动物检疫技术实操轮训”;5人参加农业部组织的“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2人参加州监督所组织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培训;1人参加云南省检疫师资培训班;1人参加全省州市级动物卫生信息化管理系统(升级版)师资培训班;3人参加州监督所举办的动物卫生信息化管理系统(升级版)应用操作培训班;1人参加州农业农村局举办的2021年全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骨干业务培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其内设有:办公室、财务室、所长室、副所长室、质量安全监督办公室、检验检疫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1年度收入合计4,373,04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44,819.9元,占总收入的92.4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28,230元,占总收入的7.51%。与上年对比增加545,450.91元,增加14.25%。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7,220.91元,其他收入减少71,77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1年度支出合计4,071,239.44元。其中:基本支出3,524,088.66元,占总支出的86.56%;项目支出547,150.78元,占总支出的13.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43,640.45元,增加15.4%。 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198,268.32元,项目支出345,372.1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24,088.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8,268.32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支出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80,407.42元,占基本支出的98.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681.24元,占基本支出的1.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7,150.7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5,372.13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预算预算支出520,731.24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6,419.54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财政拨款预算预算支出:2130108款(病虫害控制)支出327,600.00元,主要是用于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2130106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支出121,810.57元,主要用于生鲜乳和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产生的差旅费、办公费、水电费等的日常经费支出。2130122款(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出71,320.67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产生的差旅费、办公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经费支出。(2)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160299款(生猪防疫服务费)支:26,419.54元,主要是用于日常业务工作中产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44,81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5%。与上年对比增加617,220.91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中项目经费投入及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0,933.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5,2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5,733.7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7,45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4%。主要用于: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5,697.1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1,119.8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642.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156,851.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5%。主要用于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2,636,120.00元,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支出121,810.57元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支出71,320.67元, 2130108(病虫害控制)327,6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9,5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3%。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19,576元 。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292.00元,完成预算的20.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292.00元,完成预算的20.3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1,695元,下降43.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650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955.00元,增长358.2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5,292.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29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29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检查及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资产总额1,232,850.66元,其中,流动资产418,307.66元,固定资产814,543.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773.9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41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7项,账面原值55,01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5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财政预算也称为公共财政预算、科技三项费用及其他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财政预算支出是指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透过公共财政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三、经费指经办事业支出的费用,旧指国家经常费用,今亦指经办事业支出的费用。 

  四、一般预算支出是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为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532601001111 



附件【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81605081282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