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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3214-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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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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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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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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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733300401000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一个肩负着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居民住宅和保障性住房与管理、城市综合管理、绿化卫生、城市给水排水、人民防空、城市防污治污、农村民居抗震加固、危房改造、传统村落保护等多功能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实施了16个市政工程,项目总投资11.43亿元,工程开工至今累计完成投资6.73亿元。其中:奥城立体停车场完成终验,移交迎晖公司经营管理;建水县城排洪防涝(一期)建设项目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建水县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临安镇老城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水县2014—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青山路异地安置建设项目拆迁片区土地整理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标段等市政项目顺利推进。
2、推进“一水两污”项目建设。建水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和环保验收投入使用,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建水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项目,2022年7月进场,预计2023年10月完工,已完成基础,正在进行地上构着物的施工,(目前进度桩基施工完成95%,正在进行加药间、A2/O池、提升泵房及二沉池(1号)施工);红河州建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22年5月23日完成招标,中标单位为安徽海创绿能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28日签订《云南省建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2022年7月1日注册项目公司建水海创环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取得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核准、环评及林地批复,完成项目地质勘查工作;正在办理水保、土地等审批工作,进行进场道路拓宽施工。
3、顺利推进民生工程建设。一是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建水县2021年老旧小区项目计划改造134个小区,5394户居民,共417栋建筑,改造建筑面积61.54万平方米;已到位上级补助资金0.75亿元,申请到专债资金1亿元;全部开工,初步完工。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改造54个小区、4196户、293栋楼,建筑面积41.93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1.98亿元;到位上级补助资金0.5亿元,正在申请专债0.45亿元;项目已获可研及初设批复,分3个标段进行改造,第一、二标已完成招标工作,已完方案评审小区26个,完成民调小区18个,16个小区已进场施工;第三标段正在进行招投标前期工作准备。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完成可研评审。二是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建水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改造任务为2500户,主要涉及临安镇老城片区三期和紫陶特色小镇片区,项目概算总投资2.24亿元,目前到位上级资金0.69亿元,项目已全面开工,房屋主体改造累计共完工2181户。5个配套基础设施已完工2个,3个正在实施;建水县2022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改造任务数4716户,主要涉及临安镇片区、紫陶特色小镇片区、曲江集镇片区,项目估算总投资3.4亿元,目前共到位1.227亿元资金,主体改造完工757户。11个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开工3个,其余8个项目准备开工;建水县2023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改造总户数为6185户,主要涉及临安镇片区、紫陶特色小镇片区、曲江集镇片区,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51亿元,已完成项目“三调”工作、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和财政能力评估报告、已制定资金筹措方案、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基本完成,下一步将积极做好可研评审及初步设计编制等工作,力争在2023年1月完成前期手续准备工作,2月项目开工建设。三是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红河州建水县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是我县第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主体为建水县欣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建水县临安高级中学,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558套,总用地面积1.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5万平方米,项目于2022年10月开工建设,已取得项目认定书。目前正在进行临电、临水改造及基础施工。四是公租房运行管理工作。规范审查。我县建立健全常态化公租房申请受理机制,做到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可随时申请,保障部门随时受理。我县共7864套公租房,目前已分配入住7838套,分配率达99.7%。累计保障农转城人员997套、进城务工人员779套、残疾人217套、环卫及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困难职工27套、低保家庭户790户,退役军人20户,农村建档立卡家庭7户。2022年全年共审核公租房申请书199份;对入住公租房的住户,我县实行“三年一租赁、一年一审查”的动态审查制度。2022年共腾退公租房122套。严格发放补贴。2022年度我县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为300户,已累计发放4个季度租赁补贴,共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332户,772人,发放资金55.11万元;2022年度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为100人,保租房实际发放人数104人,发放金额4.73万元。五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我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700户,总开工700户,开工率100%;竣工700户,竣工率100%。其中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任务数109户,开工109户,开工率100%,竣工109户,竣工率100%。农房抗震改造591户,开工591户,开工率100%,竣工591户,竣工率100%。
4、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一是落实安全质量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共下发1份催办通知,下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45份,开展质量抽查、巡查250余次。2022年以来,共受理并完成工程质量监督报监手续43项,建筑面积合计:368.32万平方米,投资合计:14.4亿元,完成工程竣工验收47项,竣工验收备案47个项目,其中:房建39项,监督消防验收18个项目工程,备案21个项目工程,截至目前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二是做好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我局定期开展整治工程建设领域资格证书“挂证”问题排查等工作,不断加强单位资质审查,杜绝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包工程,严厉打击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维护好我县建筑市场秩序;严把施工许可的办理程序关,不断优化项目报建营商环境,严格审批程序,做到提前介入,提前告知,集中审批、阳光操作。截至目前,2022年共办理施工许可证54个,涉及建筑面积105.51万平方米,总投资16.57亿元。三是严格管控燃气安全工作。按照餐饮用户必须安装、居民用户鼓励安装燃气泄漏切断报警装置要求,目前我县的955户餐饮用户已全部安装到位,安装率达100%,9320户居民用户已安装燃气报警器2901户,安装率达31.13%,完成上级30%的要求。全年未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燃气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四是房地产市场管理。出台实施《建水县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措施(试行)》。严格对房地产企业预售资金监管,防范预售商品房违约交付风险和烂尾楼项目发生。2022年在建监管项目共17个,审批预售资金19.34亿元。加强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助推企业上档升级。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制定了《建水县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指导实施方案》,我县已成立业主委员会76个,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84个。严格督促落实新建商品房维修资金的归集收缴,同时对维修资金的申请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管,逐一审核,建档立册,截至2022年 12月,我县归集小区数140个,户数46084 户,归集金额2.33亿余元,审批使用金额338.11万元,共涉及小区24个。五是自建房安全排查情况。截至目前,建水县已排查录入自建房17761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8055栋、非经营性自建房9706栋,挂牌总数为969栋。挂红牌14栋(均为非经营性自建房)、黄牌97栋(经营性8栋,非经营89栋)、蓝牌858栋(经营性175栋,非经营683栋)”;采取工程措施134栋(其中,蓝牌123栋、黄牌10栋、红牌1栋),采取管控措施16栋(其中,蓝牌0、黄牌5栋、红牌11栋)。
5、强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管护,强化城市用水安全,巩固提升绿化保洁工作,做好路灯管护提升工作。
6、全力开展乡镇两污治理。全面铺开“两污”治理项目建设。配合实施“一水两污”项目建设,完善乡镇垃圾、污水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计划申请实施建水县县域生活垃圾处理及收运设施建设项目、建水县县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建水县14个乡镇),已完成可研报告(初稿)并开展评审,正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支持,筹备项目资金。
7、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排查包保区域,坚守值班卡点,做好消毒工作,加强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力度,规范建筑工地施工。疫情防控期间,我局安排干部职工共计267人次24小时不间断做好粮食局小区、零公里等卡点值守工作,对外来人员、车辆全覆盖做好扫码进出登记、体温检测等,严格落实“外防输入”防控要求,有效控制和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对80个物管公司管理小区开展预防性消杀工作。坚持每天两次对建水县城区所有垃圾桶、公园广场、公厕、洗手台等区域消毒。重点加强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公共环卫设施的消毒和保洁力度,每天至少三次消杀。对46个在建工程进行规范管理,要求工地门口设置疫情防控检查门卫制度,每日组织现场工人按20%核酸抽检结果上传安监群,进行核酸检测30多次,人数达700余人。
8、加强“烂尾楼”清理整治。我县自2019年开展“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以来,共排查出谦华尚府、广慈湖壹号、晶领地、隆晟天怡、尼乡湾、西门古镇、恒业惠府三期等7个烂尾楼项目。经全面整治,我县7个烂尾楼项目均已盘活,销号报审工作全部完成,但离达到交房办证、办理不动产权证“不留任何尾巴”的整治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目前谦华尚府、广慈湖壹号、隆晟天怡3个项目(已交房),正在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晶领地、西门古镇、恒业惠府三期3个项目预计2023年9月交房办证;尼乡湾项目预计2023年9月竣工(因项目未销售,暂不存在交房和办证时间),目前项目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管理人正在开展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2个,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科、城乡风貌管理科(名城科)、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科(住房改革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科(勘察设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市建设房屋征收管理科、人防组织指挥科、人防工程科、路灯队、档案馆、村镇建设管理所、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所、住房保障建设管理办公室、建筑质量监督站、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标准定额站、燃气办、项目办、一水两污办、老旧小区改造办。
所属单位1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0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9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8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0人(离休0人,退休4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原因为我单位为行政单位,未核定车编;而内设部门建水县路灯队承担县城区域路灯维护业务,实有2辆车均为路灯维护登高专用车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297,882,002.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7,882,002.4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083,895.96元,增长1.74%,主要原因为本年县级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拨款、非税收入拨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083,895.96元,增长1.74%,主要原因为本年县级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拨款、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0元,下降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297,882,002.41元。其中:基本支出18,858,624.9元,占总支出的6.33%;项目支出279,023,377.51元,占总支出的93.6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083,895.96元,增长1.74%,主要原因为本年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非税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07,749.79元,增长11.91%,主要原因为本年增加了非税安排的公务接待费等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增加3,076,146.17元,增长1.11%,主要原因为本年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858,624.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724,674.95元,占基本支出的93.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33,949.95元,占基本支出的6.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9,023,377.5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6,7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项目支出明细表 |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开展情况 |
红财外发〔2022〕19号2022年外资贷款项目财政贴息补助资金 | 495,006.96 | 已完成 |
红财建发〔2022〕101号红河州建水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补助资金 | 14,000,000.00 | 已完成 |
红财建发〔2022〕51号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中央补助资金 | 13,000,000.00 | 已完成 |
建财发〔2022〕2号美丽县城建设、城市更新、七个专项行动、人居环境等建设项目工作经费补助资金 | 927,768.29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2〕784号南环线设计、监理、造价补助资金 | 1,000,000.00 | 已完成 |
建财发〔2022〕2号2021年第一批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 | 700,000.00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2〕87号建水县城镇供水公司债务款补助资金 | 5,000,000.00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2〕53号临安府衙项目部分拆迁垫资款补助资金 | 1,000,000.00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2〕62号建水县泸江河景观绿化给水管网等工程款补助资金 | 1,582,169.56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2〕105号临安镇高级中学周边建设补助资金 | 4,192,220.00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2〕282号建水县美丽大道(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款补助资金 | 1,000,000.00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2〕296号美丽大道项目建设补助资金 | 15,000,000.00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2〕401号建水县西门立体停车场线路迁改工程项目补助资金 | 1,805,900.00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2〕433号建水县临安府衙项目部分拆迁垫资款补助资金 | 1,000,000.00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2〕511号建水县美丽大道(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款补助资金 | 1,700,000.00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2〕656号临安府衙项目拆迁垫资款补助资金 | 4,000,000.00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2〕76号北山路至建水大道征收补偿款补助资金 | 17,349,865.00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2〕330号小桂湖公园建设项目三期回迁户货币补助资金 | 1,103,300.00 | 已完成 |
建财发〔2022〕2号建水县一水两污项目补助资金 | 13,334,062.50 | 已完成 |
建财发〔2022〕2号城市路灯、景观灯电费及维修补助资金 | 3,123,484.02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2〕13号滇南云水公司污水、垃圾处置费工作经费 | 5,947,403.24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2〕12号“酸角树”项目房屋征收补助资金 | 1,000,000.00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2〕771号小桂湖公园建设项目三期回迁户邱镇萍货币补助资金 | 819,999.40 | 已完成 |
建财发〔2022〕2号第二批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 | 1,000,000.00 | 已完成 |
建财发〔2022〕2号2021年第一批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 | 500,000.00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2〕224号建水县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 762,198.54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2〕435号建水县颐泽居2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工程款补助资金 | 1,000,000.00 | 已完成 |
红财综发〔2021〕40号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 1,500,000.00 | 已完成 |
建财发〔2022〕2号2021年第一批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 | 500,000.00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2〕21号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政府配套县级补助资金 | 5,000,000.00 | 已完成 |
红财综发〔2021〕40号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 12,040,000.00 | 已完成 |
红财综发〔2022〕23号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 | 6,000,000.00 | 已完成 |
红财综发〔2021〕40号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 4,750,000.00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2〕312号建水县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EPC)配套县级补助资金 | 10,790,000.00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2〕434号建水县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县级补助资金 | 1,000,000.00 | 已完成 |
红财综发〔2021〕40号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 16,100,000.00 | 已完成 |
红财债发〔2022〕2号建水县城供水设施建设项目债券专项资金 | 109,000,000.00 | 已完成 |
合计 | 279,023,377.51 |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971,290.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69%。与上年相比减少29,177,775.56元,下降15.93%,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安排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安排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5,006.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世行2022年外资贷款项目财政贴息;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13,610.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死亡抚恤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80,070.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7,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4%。主要用于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0,693,095.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4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2,389,507.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2%。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改造、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1,000元,支出决算为55,6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5,60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5,60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1,000元,支出决算为55,6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6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1%。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控“三公”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6,804元,增长195.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6,804元,增长195.7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职、疫情防控等工作任务重,接待来访群众和外单位人次增加,导致接待费超过上年决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项目检查、会议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3,949.95元,增加718,761.21元,增长173.12%,主要原因本年县级安排了非税收入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其他交通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广告制作宣传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资产总额525,058,827.12元,其中,流动资产1,550,138.44元,固定资产8,502,616.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515,006,072.31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6,927.4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6,347.1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0,902.08平方米,账面原值85,473,656.69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35,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5项,账面原值209,377.4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95,018,842.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41,788.6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2,0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007,148.68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2,6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24,288.6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7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建水县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含轮渡、轻轨、地铁)、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733300401111
附件【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3080903501390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