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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czj/2024-0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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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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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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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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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31400401000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配合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贯彻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辖区内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贯彻执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众权益保障工作;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做实基本民生保障
加强动态管理,每月班子会上通报社会救助变动的情况和各乡镇追回资金的情况。制定《建水县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和《建水县村级民政协理员管理暂行办法》,共发放民政救助资金411,579人次8,248.96万元。
(1)严格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全县有城市低保1467户1,883 人,1至12月发放城市低保金969.46 万元;有农村低保5,984户10,981 人,1至12月发放农村低金 3,609.11万元;有特困人员 1,594户1614人,1至12月发放特困金 1,851.18万元。1至12月发放临时救助1,035户217.64万元。按照人均100元的标准为全县7月在册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13,899人138.99万元。制定《建水县民政系统促进低收入脱贫人口收入过万两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以下的23,175 名脱贫人口做到重点帮扶、精准施策、一户一策。
(2)制定《建水县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在全县范围内持续整治社会救助领域“人情保”、“关系保”、“死亡保”和“政策保”等违规违纪问题。在社会救助领域1至12月接到信访件4件,2件反映农村低保,2件反映临时救助,已全部办结。强化社会救助监督管理,抓好“一卡通”专项治理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充分发挥民生资金在线监管系统作用,对社会救助资金实行全程监管。在建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长期公开社会救助举报投诉服务热线,按月公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发放名册及临时救助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政府救助平台”共收到申请工单2,131件,办结2,131件。
(3)开展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行动。制定《建水县民政系统开展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和民政领域风险隐患常态化排查工作方案》,排查未纳入救助保障的特殊困难群体325户,排查后落实民政救助政策的特殊困难群体共241人(纳入低保61人,纳入特困供养17人,实施临时救助62户,纳入低收入人口实施动态监测3人,落实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7人,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65人,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儿童保障政策26人)。每月与县医保局开展数据比对,将260户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支出在3万元以上重病患者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将符合条件的28户对象纳入保障范围。
(4)认真梳理审计反馈问题,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审计红河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反馈的27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救助待遇、4名孤儿重复享受农村低保、1户符合条件人员未享受救助待遇和5户符合办理临时救助但未能享受等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做好审计云南省农村低保工作涉及建水县问题整改工作,建水县涉及2019年1至12月农村低保A类保障对象补助水平低于省级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涉及少发放资金28,049人次73.5814万元已于5月23日完成实际补发。
2.做强基本社会服务
(1)完善养老服务制度。“医养结合”示范点建水县陈官中心卫生院被命名为省级2022年度社区(乡镇)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建水县崇文松柏敬老院院长陈志苹被表彰为全国养老服务先进个人;投资1.1亿元的建水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预计2023年3月底前完工,已经与县人民医院商谈相关合作事宜;争取上级资金727.3万元建设养老机构设施18个。临安镇“老年幸福食堂”已建成投入运营,70户失能、残疾、高龄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正在施工。制定《建水县民政局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和非法集资工作方案》,我县目前运营的4个敬老院未发现存在诈骗风险隐患和其他类似问题。制定《建水县养老服务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下拨资金10余万元对曲江镇敬老院简易房进行改造,崇文松柏敬老院简易房已全部拆除。
(2)推进儿童福利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三类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依法办理收养登记3件。制定《建水县儿童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对272件收养家庭进行100%回访,100%建档,100%DNA采集;成立建水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3)优化婚姻登记管理。实现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在线办理及“一部手机办事通”预约结婚登记全覆盖,做好“州内通办”婚姻登记工作,加大“跨省通办”推进力度。共办理结婚2,791,离婚471,补结673,补离92,受理离婚申请1083。
(4)有序推进殡葬改革。发放殡葬宣传材料7,000余份,做好移风易俗满意度测评工作;大力整治“三沿六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完成州局交办的两冢活人墓治理。共火化遗体643具,安葬墓穴460冢。公墓现有墓穴6,549冢,已安葬4,788冢。大力推广节地生态安葬,目前花坛葬预计可安葬569冢,已安葬229冢;树葬区预计可安葬2,777冢,已安葬42冢。目前14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已全部完工。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发放火化补助57人5.7万元。
(5)稳慎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完成《建水县地名志》和《建水县地名图》的修改审核工作;完成10大类地名和单位名称共3,682条信息的县级审校更新工作;牵头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做好建水县行政区划图、县城区平面图和14个乡镇地图的更新工作。
3.做强基层社会治理
(1)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全县155个村(社区)的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全达标;发放村(社区)干部离任补偿金461.94万元;发放“老乡干”定期生活补助465人次39.9万元,精简退职319人次14.43万元。打造14个县级村规民约示范点,将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范畴。紧紧围绕创新社区治理和服务,在临安镇崇正社区开展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制定了试点工作项目实施方案,以“事有组织管,学有书香味,急有服务队,游有家体会”为目标,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全面提升社区居民的归属感、认同感、幸福感,提升了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完善了社区治理的制度体系。
(2)强化社会组织监管。推行社会组织登记注销成立变更换证登记网上办理,共办理166件。全县现有社会组织126个,其中:社会团体5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9个;召开全县清理整治规范社会组织“回头看”工作会议,指派联络员对社会组织的成立给予一对一指导,管理服务“五同步”规范社会组织,建立“六联”工作机制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综合监管,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示范点2个,注销长期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1个;社会组织共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170个;开通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行为排查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示行政许可等事项信息55条。
(3)推动社会工作发展。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今年建水县实现全州报考人数第一(458人)、通过考试人数第一(109人)。目前我县持证社工人数141人,已超额完成了“十四五规划”持证社工的发展目标;目前我县在中国志愿服务网注册志愿服务团体460个,实名认证志愿者105,645人,达到19.77%(目标18 %),提前完成了“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2021年我县在中国志愿服务网注册志愿服务团体267个,实名认证志愿者共计71,897人)。建水县慈善总会不继加强自身建设,以“携手做慈善,传播真善美”为主题,采取“线上+线下”的形式组织各类慈善活动,通过开展“9.5中华慈善日”、“9.9公益日”等各种慈善宣传活动,扩大了慈善的影响力。开展规范公共场所设置捐赠箱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清理规范全县公益慈善钱、物捐赠回收箱设置。为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参与社会救助、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优化服务供给等方面积极作用,切实推动我县乡镇社工站建设。我县14个乡镇均已完成了办公场所挂牌、制度上墙,并基本确定了社工站工作人员队伍,拨付社工站建设资金34万元,落实每个社工站2万元(其中2个试点乡镇5万元)的资金拨付。根据省级示范站的建设要求,在临安镇建设1个省级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带动引领全县乡镇社工站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
(4)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制定《建水县民政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文件,把民政服务机构纳入全县疫情联防联控范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178人次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共接待祭扫人员6,562人,祭扫车辆2,082辆,代理祭扫4冢;在疫情处置工作中负责集中隔离点、火车站零公里执勤、永善社区12个居民点9个核酸检测采样点的采样等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养老服务机构疫情期间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加强入住老人疫苗接种,现入住162老人经医疗机构鉴定符合疫苗接种人员125人中117人完成第三针接种,8人时间未到尚未接种,接种率94%。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与儿童福利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婚姻登记科、人事科。
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建水县民政局(本级)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4人(离休0人,退休4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105,424,082.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273,480.14元,占总收入的98.9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50,602.59元,占总收入的1.09%。与上年98,609,131.5元对比增加6,814,951.23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了村(社区)离任干部补偿金;二是增加了浙江中烟集团定向捐赠款100万元;三是上级拨入的福彩公益金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105,404,341.73元。其中:基本支出23,553,249.88元,占总支出的22%;项目支出81,851,091.85元,占总支出的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98,896,688.80元对比增加6,507,652.93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补发了村(社区)离任干部补偿金,二是定向捐赠转拨支出;三是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民政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505,388.29元。与上年23,572,056.46对比减少66,668.17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入的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200,511.45元,占基本支出的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4,876.84元,占基本支出的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民政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851,091.8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行政运行1,380.00元,用于党支部活动经费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1,093,000.00元,用于购买婚姻证书、重点项目实施方案制作、定向捐赠转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4,709,591.10元,用于支付村(社区)离任干部补偿金、老乡干生活州级补助;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064,236.00元,用于发放社会救助经办员、协理员工资、解决民政福利公司改制历史历史遗留问题补助;社会福利支出5,329,400.00元,用于发放孤儿、高龄老人生活补助、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支出;残疾人事业1,110,400.00元,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最低生活保障43,652,000.00元,用于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支出;临时救助2,202,141.69元,用于发放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济补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7,300,000.00元,用于发放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其他生活救助15,500.00元,用于发放“沙甸事件”人员生活费;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82,943.06元,用于开展彩票宣传、彩票市场巡查工作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90,500.00元,用于发放孤儿助学金、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孤儿体检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900,037.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7%。与上年96,531,776.16元对比增加7,368,260.92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增加了村(社区)离任干部补偿金;二是增加民政福利企业补助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026,245.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1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社会福利、残疾人两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民政工作所需的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6,11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补充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7,67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2,000.00元,占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22,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1,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000.00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1.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000.00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1.7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906.00元,增长9.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06.00元,增长9.4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任务增加,接待上级检查工作人次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超上年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基层工作人员来汇报、协调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4,876.84元,与上年291,996.76对比增加12,880.08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了残疾人保障金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差旅费,办公用品购置、培训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建水县民政局(本级)资产总额119,530,195.24元,其中,流动资产38,566,329.91元,固定资产11,180,941.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3,467,999.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23,818,126.8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2,856.7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3,55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4项,账面原值189,77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0平方米,账面原值1,2670,72.9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60.00元/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9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2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9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也称为公共财政预算、科技三项费用及其他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财政预算支出是指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
2、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
3、一般预算支出是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政府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红十字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31400401111
附件【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3081410050309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