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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jsxczj/2025-00031
  • 发布机构
    建水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09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43000101000

  建水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协助服务中心主任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负责做好服务中心资金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职工人事、劳资等工作;负责服务中心公务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后勤保障工作;按照服务中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和程序,有计划的合理调配公务出行车辆和驾驶员;负责做好车辆预约及出行登记;协助综合科做好公务车辆管理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按时按质完成行政中心后勤保障工作。全面规范加强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中心车辆管理,始终坚持强调统一车辆编制管理、统一运行经费预算、统一调配使用,统一监督检查;严格“四定”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标识化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建水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中心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建水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90辆,在编实有车辆8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建水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416,561.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16,561.5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54,154.04元,增长65.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54,154.04元,增长65.89%。主要原因为疫情期间派出车辆增加及车辆老化严重,维修维护费、燃料费等运行成本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416,561.57元。其中:基本支出2,694,713.8元,占总支出的61.01%;项目支出1,721,847.77元,占总支出的38.9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54,154.04元,增长65.8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72,306.27元,增长21.25%;项目支出增加1,281,847.77元,增长291.33%。主要原因为疫情期间派出车辆增加及车辆老化严重,维修维护费、燃料费等运行成本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94,713.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3,108.15元,占基本支出的17.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21,605.65元,占基本支出的82.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21,847.7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管理公务用车形成的办公经费2,948元、驾驶员差旅费479,319元、维修维护费169,275元、委托业务费1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6,047.21元,共占项目支出的98.59%;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及生活补助支出24,258.56元,占项目支出1.4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16,561.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754,154.04元,增长65.89%,主要原因为疫情期间派出车辆增加及车辆老化严重,维修维护费、燃料费等运行成本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68,488.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6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271.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381.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42,000元,支出决算为2,835,1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35,18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42,000元,支出决算为2,835,1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35,1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疫情期间派出车辆增加及车辆老化严重,维修维护费、燃料费等运行成本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63,858.81元,增长60.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63,858.81元,增长60.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派出车辆增加及车辆老化严重,维修维护费、燃料费等运行成本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6辆。主要用于为县级机关各部门的公务出行提供用车保障,负责保障县级机关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特殊任务用车需求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建水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总额9,035,155.16元,其中,流动资产683,104.68元,固定资产8,352,050.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51,998.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57,232.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6.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7.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政府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红十字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城乡社区住宅(如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43000101111



附件【建水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