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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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rmzf/2025-0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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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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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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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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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49701000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城市管理方面的规定、办法及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违反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相关违法违章行为实施行政执法。
3.负责制定城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等行业管理规划、产业政策、工作(作业)标准和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审定、核准从事相应行业设施维护或作业单位的资质,并实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城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物业管理等行业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监督和管理行政事业收费和资金使用。
4.参与本县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组织开展市容市貌整治。
5.负责对城市主要道路沿街店面的装饰改造、各类破墙开店(门)、户外摊点、亭棚、防盗设施的审核和管理。
6.负责城市开挖、临时占道、停车场(点)、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等进行审批和管理。
7.负责对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街道标示标牌、霓虹灯、大型标语、临街横幅等设置的审批和综合管理。
8.负责对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物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在城市建筑物和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审批和管理。
9.负责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管和考核工作;负责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维护工作。
10.负责城区家畜家禽、犬类管理工作。
1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1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3.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及焚烧垃圾、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4.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5.行使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人行道路上违章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17.组织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夯实城管业务工作。一是党建引领促城管。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落实党建“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党建引领城市管理工作新发展。二是立足权责整市容。按照《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章,针对城市市容环境管理方面问题,坚持“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逐步规范”原则,采取“疏堵结合、文明执法”和“721”工作措施,转变城管执法理念、提升城管服务意识,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走深走实。三是依法依规治违建。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持续推进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通知精神要求,结合部门职责敢于较真碰硬、力治“两违”建设。四是畅通宣传提服务。依托“建水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编撰城管业务工作规章流程及日常工作开展及时发布更新,新闻信息被人民日报、中国建设报、新浪网等40余家报刊网络刊发、转载125条(其中国家级媒体采用转载13条、省级媒体采用转载31条、州级媒体采用转载12条,县级媒体采用转载69条),有效提升市民群众对城管工作知晓率。
2.助推政府中心工作
一是古城核心抓整治,二是全力以赴抗疫情,三是融合志愿创文明。
3.创新推进城管工作
自“智慧城管平台”投入运用以来,运用显成效,年内累计采集管控件28,569件、依权责受理28,460件办结28,389件,办结率99.75%,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持续依托“智慧城管平台”建立完善城市管理新模式,逐步形成“快速发现、精确定责、处置及时、监督有力、齐抓共管、群众满意”长效工作机制,打造提升城市管理智能科技化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装备科、法规审批督察科,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执法大队、综合指挥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7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25辆,在编实有车辆2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7,437,99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37,999.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80,589.2元,增长2.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80,589.2元,增长6.6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和违建整治工作的推进,上级补助了相应的工作经费;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少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700,000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无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7,475,058.93元。其中:基本支出14,716,181.78元,占总支出的84.21%;项目支出2,758,877.15元,占总支出的15.7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54,708.26元,增长2.6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增加事业人员16人,人员经费增加,以及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和违建整治工作的推进,相应的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58,767.27元,增长22.05%;项目支出减少2,204,059.01元,下降44.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智慧城市信息平台建设资金的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16,181.7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254,799.38元,占基本支出的96.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1,382.4元,占基本支出的3.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58,877.1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项目支出减少2,204,059.01元,下降44.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智慧城市信息平台建设资金的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项目名称 | 支出金额(元) | 开展情况 |
建财预〔2022〕3号非税收入资金安排的补助资金 | 850,386.15 | 已完成 |
建财发〔2022〕2号城市管理经费 | 78,823.22 | 已完成 |
爱国卫生“七个专项”工作经费 | 37,059.53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2〕228号非税收入补助经费 | 299,476.02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2〕47号工作经费 | 781,746.20 | 已完成 |
建财发〔2022〕2号建水县智慧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200,000.00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2〕119号建水县渣精街市场临时用地硬化项目补助资金 | 130,050.00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2〕404号非税收入资金安排的补助经费 | 178,172.60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2〕555号非税收入资金安排的经费 | 184,820.19 | 已完成 |
红财社发〔2022〕5号2021年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专项资金 | 18,343.24 | 已完成 |
合计 | 2,758,877.15 |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37,99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9%。与上年相比增加1,080,589.2元,增长6.6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工资增加,在职在编职工工资正常晋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433,569.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1%。主要用于(1)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12,268,940.96元;(2)公用经费(办公费、水、电费、委托业务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等)461,154.4元;(3)项目支出2,703,474.38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7,830.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1)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39,259.52元;(2)公用经费(办公费)228元;(3)社会保险补贴18,343.2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1,50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1)行政单位医疗322,685.14元;(2)事业单位医疗66,374.31元;(3)公务员医疗补助193,545.45元;(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9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45,0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0,000元,支出决算为71,428.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1,428.8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1,428.8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0,000元,支出决算为71,428.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1,428.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71%。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各项“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7,771.17元,下降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771.17元,下降2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各项“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主要用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1,382.4元,减少4,841,562.96元,下降91.3%,主要原因是控制日常运行成本,办公设备购置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资产总额4,282,973.08元,其中,流动资产3,692,978.64元,固定资产589,994.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2,245.2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6.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49701111
附件【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3081609330920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