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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rmzf/2025-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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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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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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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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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71501000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涉及民族和宗教方面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有关庆典活动。
9.研究提出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组织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弘扬传承以及少数民族文化精品打造。
10.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1.负责建水县示范创建规划,督促检查规划实施情况;负责指导、考核、总结示范县创建工作。
12.负责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朝觐工作,负责朝觐事务管理;承担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3.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
14.组织协调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国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5.指导各乡镇民族宗教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6.承办建水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建机制、强保障,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
2.盯重点、多举措,创建工作成效初显,夯实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基础。
3.抓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和“十县百乡千村万户”工程建设工作。
4.贯彻落实各级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
5.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与统战部合并办公,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干部科、非公有制经济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科、侨务科、台弯工作科、民政科、宗教科,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4,024,651.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24,651.8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449,702.01元,下降57.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449,702.01元,下降57.52%,主要原因是清真寺改造资金由财政局直接拨付给乡镇;2022年退休3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4,024,651.85元。其中:基本支出2,342,937.73元,占总支出的58.21%;项目支出1,681,714.12元,占总支出的41.7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449,702.01元,下降57.5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51,257.38元,下降16.15%;项目支出减少4,998,444.63元,下降74.83%;上缴上级支出0元,下降0%;经营支出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清真寺改造资金由财政直接拨给乡镇,2022年退休3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42,937.7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03,097.78元,占基本支出的94.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9,839.95元,占基本支出的5.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1,714.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属于涉密内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24,651.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5,449,702.01元,下降57.52%,主要原因是清真寺改造资金由财政直接拨给乡镇,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18,66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4%。主要用于人员及办公经费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5,75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3,514.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卫生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7,7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主要用于民族文化项目建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8,9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000.00元,支出决算为46,85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85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85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000.00元,支出决算为46,85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85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7%。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3,437.00元,增长100.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437.00元,增长100.0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民族团结稳定、示范创建工作任务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族团结稳定、示范创建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839.95元,增加85,265.36元,增长156.24%,主要原因民族团结稳定、示范创建工作任务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召开会议和日常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252,000.54元,其中,流动资产45,645.54元,固定资206,35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189.0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单位机关运行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71501111
附件【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081404504155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