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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czj/2024-00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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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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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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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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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532600501000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是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下属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农村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和农村经济统计、基点调查统计、农村经济审计、农村数字乡村管理等。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1)继续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收尾工作。继续抽调人员对土地确权纸质档案及数字化档案进行认真的检查核对,对错误的问题进行登记以待处理。目前14个乡镇的数字化档案已经全部挂接完成;档案检查已经完成利民、普雄、官厅、坡头、甸尾、西庄、岔科、盘江、李浩寨、青龙、临安等11个乡镇共6,433盒,完成率67%;利民、普雄、官厅、坡头、甸尾等5个乡镇2,398盒档案已经顺利移交至县档案局。
(2)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指导。县农科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入股合同(示范文本)文件的通知》(建农联发〔2022〕8号),要求乡镇规范使用土地流转合同文本,抓好落实流转备案工作。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县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115.11万亩,非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9.01万亩,流转土地面积共计24.12万亩。通过调研,形成了数篇情况汇报和《建水县岔科镇土地流转典型材料》等调研材料,通过开展土地流转,促进了我县产业结构的调整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
(3)配合做好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配合一部手机云企贷项目,做好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3月15日,建水县首笔建行“裕农快贷”在马坊村委会开展,农户直接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行抵押并已成功办理贷款。截至12月底,全县在西庄、坡头、李浩寨、岔科等乡镇完成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15笔,金额115.69万元,有效解决了农户生产资金短缺的问题,助力乡村振兴。
2.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
(1)搞好委托代理,使农村财务管理公开透明。根据省州要求,我站指导乡镇继续搞好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工作,截至2022年10月,全县各乡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共代管1,788个单位(其中村142个、组1,561个、其他85个)的资金和账目。代管集体资产23.55亿元(其中村组22.97亿元),代管集体资金3.92亿元(其中村组3.80亿元)。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使村组财务管理在阳光下运行,公开透明,有效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乡风文明和农村振兴。
(2)积极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续工作。一是继续搞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的换发工作。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原登记赋码事项发生变更时,要及时向登记赋码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要求,对西庄、青龙、南庄、李浩寨四个乡镇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动的集体经济组织,及时组织其签署《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事项变更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资料,经审核无误后换发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95份,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活动正常开展。二是根据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关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信息相关问题的函》,指导各乡镇对全国农村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信息进行核查,经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集体产权管理系统比对,对系统中虚拟身份证的119人,已纠正118人,1人待落实。对成员身份重复认定的8,335人,通过反复落实,已修正7,690人,最终全县产权制度改革认定农户128,284户,认定成员456,174人。三是对普雄乡、李浩寨乡、坡头乡、利民乡、曲江镇、面甸镇等六个乡镇上报的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形成的资料,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按要求进行整理归类、装订成册,归档保管,共装订18盒52册;装订坡头乡、甸尾乡、官厅镇、南庄镇四个乡镇赋码登记资料11盒16册;装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重复认定资料2盒5册,确保了档案资料的安全与完整。
(3)总结提炼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典型经验。为进一步挖掘和推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发展模式,根据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村集体经济发展经济模式调研的通知》要求,在全县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调研,提炼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成效明显、运行机制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可供借鉴推广的典型模式,形成典型案例,指导全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4)实时收集汇总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组织部的要求,为及时了解掌握村集体经济目标实现情况,按季收集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表并进行汇总,经领导审核同意后上报。到2022年9月止,全县8镇6乡142个村(社区)(含“村改居”的5个社区),2022年第三季度村集经济收入达4,635.78万元,比上年同期的3,632.46万元增1,003.32万元,增幅27.6%,经营性收入达2,140.54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445.6万元增694.94万元增幅48%,经营性收入达5万元以上的村66个,占全县总数46%、5万元以下的村76个(其中:无经营性收入的村22个、0-5万元的村54个)、占全县总数54%。
(5)认真搞好2021年清产核资工作。按上级部门要求,指导各乡镇集体经济组织认真搞好2021年度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清产核资工作,并将清查数据按时录入管理系统,全县共录入村组集体货币资金4.21亿元、集体资产23.58亿元。集体资源性资产面积为550.65万亩。
3.认真履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1)搞好农民负担日常监管工作,抑制涉农乱收费乱集资问题。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合理确定筹资筹劳限额,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开展农民负担日常监督管理,监督支农惠农补贴发放,确保农民得到实惠。
(2)检查支农惠农补贴的发放情况,确保农民得到实惠。经检查,全县各乡镇认真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支农惠农补贴均由各村委会核实造册公示后,报乡镇财政所录入计算机后上报县财政,按标准足额兑付到农户银行账户,无截留挪用现象。截至2022年10月,全县已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299万元,受益农户 11.6165 万户,补贴粮食种植面积67.71万亩。
4.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健康发展
(1)以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为契机,推动农民专业社高质量发展。主动寻找突破口,推进区域和产业联合,提升综合实力。2022年依托南庄镇葡萄产销专业合作社等老示范社和新批准的县级示范社,依托当地茁壮发展的葡萄产业以及已建成的十里葡萄长廊,为280多个50亩以上的葡萄种植大户,南庄镇8万多亩的种植社员,提供葡萄种植管理技术指导,开展鲜食葡萄农残检测、质量监测、市场营销宣传、园区治安管理、社员综合服务等工作。引导葡萄相关联产业的农民合作社开展联合,扩大经营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自今年3月初葡萄上市以来,仅夏黑葡萄销售量已达5,000多吨,销售金额超1亿元。此外,通过与东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盘江乡普家境柑桔种植专业合作社等投资商磋商,投资1,200万元,建立占地100亩的柑橘分选包装加工厂、冷链保鲜库和选果设备流水线,辐射发展柑橘14.3万亩,实现户均增收8万余元。
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评定和省级、国家级示范社申报工作。2022年先后三批新评定建水县兴杨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县级示范社,联合供销、林业等部门,认真分析,推荐建水县富林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6家合作社申报2022年度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荐建水县利民乡清江柑桔专业合作社等3个合作社申报国家级示范社。为建水县开展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打下了坚实基础。
高质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022年新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47个,注销15个,实际增加32个。截至2022年12月,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347个,其中示范社51个(国家6个、省18个、州18个,县以上51个),联合社5个,带动非成员农户2.1万户8万余人增收致富,其中:脱贫农户2,153户,5,856人。
(2)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积极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做好家
庭农场宣传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共收到家庭农场认定申请11份,待实地考察核实后,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将形文认定并颁发家庭农场认定证书。截至12月底,经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88个,其中:种植型家庭农场75个、畜禽养殖型家庭农场6个、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5个、休闲观光型家庭农场2个;共经营土地面积16,600亩,年销售农产品总值达7,923万元。通过家庭农场的示范作用,带动周边农户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增加经济收入。
指导其搞好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工作。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申报第四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的通知》(云农办政改〔2022〕21号)要求,积极组织经营规模及效益突出的建水县曲江镇团结山庄家庭农场等6家家庭农场申报第四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待上级部门审核认定。截至目前共有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共9个,县级示范家庭农场70个。
做好家庭农场能力提升申报工作。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有关工作要求,抓好我县家庭农场的发展,加强示范家庭农场能力建设,从我县9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中遴选建水县南庄镇元丰家庭农场等3 家经营规模适度、带动效应明显、年度项目计划科学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能力提升项目,最终建水县甸尾乡美秀种养殖家庭农场通过上级评审考核,获得2万元的能力提升资金。
认真做好家庭农场培育项目。2022年我县获得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家庭农场培育项目资金14万元。根据实施方案,将对30余家家庭农场进行补助,以规范和提升家庭农场的经营能力。
5.做好农村统计调查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农村经济政策提供数据资料
(1)按时完成农村经济统计年报。年初对全县14个乡镇2021年农村经济统计年报进行了收集、审核、汇总,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与乡镇进行落实,确保了数据的真实可靠,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农村经济政策提供了有效的数据资料。
(2)搞好调查户的巡回检查辅导。积极开展基点调查、成本调查巡回辅导,及时下发乡镇调查经费、调查户补助。年内对14个乡镇的收支情况及两个乡镇18户成本户情况进行了复查、审核和汇总,认真检查各调查户工作台账登记情况,确保第一手资料的真实准确。
(3)积极上报基点报表。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上报调查户的收支情况表4次,农作物播种面积意向调查、夏粮、夏收油菜籽产量预计、早稻产量预计等基点报表7次,农产品及农用物质价格表12次和“蔬菜生产者价格采集表”96次,“物价监测表”24 次,没有出现缺报或漏报现象。
(4)按时上报专项报表。对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公开、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各种农经报表按时进行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一年来共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90份次无差错。
(5)认真做好农民收入动态监测工作。今年9月,根据省州《关于组织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照选点定户补录汇总的原则,首先选定临安 、曲江 、青龙3个乡镇为监测点,然后在每个监测点确定一个村的10户农户作为监测户,最后组织监测户按照监测表的内容对9月份的数据进行补录,在时间紧,调查内容复杂的情况下,通过县乡村户的共同努力,按时完成了当月的数据监测上报任务。以后将按省厅要求,每月开展巡回检查辅导和数据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6.做好信访接待和纠纷调解工作
(1)开展纠纷调解仲裁员业务培训。今年6月和11月份先后两次召开了仲裁委员会会议和纠纷调解仲裁员业务培训会议,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各乡镇纠纷调解人员和县级仲裁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升了参会人员的纠纷调解、仲裁能力。
(2)做好纠纷信访接待及调解工作。截至12月底,全县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200件,已调解196件,纠纷调解率98%。县农经站分别到临安、曲江、西庄、李浩寨、盘江、面甸、普雄、南庄等乡镇进行调查处理纠纷10件,其中州农业局转办的建水县盘江乡新安村委会老寨村王凤英户信访件已经成功调解解决并形成情况报告上报。
7.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1)根据上级要求,按照“五个摸清”表的填报内容,每月对各网格内住户的情况进行摸排,对人员和信息发生变动的及时进行更新;积极动员未进行疫苗接种的人员接种疫苗,在全员核酸检测过程中动员组织住户进行检测。同时还抽调人员配合有关部门在火车站和零公里高速公路出口,对入建人员组织其扫描场所码、检查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情况,对各类情况按规定进行处置,为建水搞好疫情防控工作奠定了基础。
(2)协助县委织部搞好我县村级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申报审核、专项审计、检查验收和村集体经济收入审查工作。
(3)协助县委巡察组到岔科镇和盘江乡开展巡察工作,巡察期间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
(5)审核红河宏斌食品有限公司等24个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县、州、省、国家级龙头企业就有关带动能力、助农增收方面材料,开具农户带动证明等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农承办、农审办、减负办。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无使用政府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2年度收入合计5,052,213.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52,213.6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0,477.69元,增长2.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0,477.69元,增长2.24%;其他收入减少10,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2年度支出合计5,055,163.61元。其中:基本支出4,964,449.04元,占总支出的98.21%;项目支出90,714.57元,占总支出的1.7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6,377.69元,增长2.1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3,828.12元,增长6.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基本支出有所增加;项目支出减少207,450.43元,下降69.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审核支出的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64,449.0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92,048.31元,占基本支出的98.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2,400.73元,占基本支出的1.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714.5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省级农业发展专项-市场与信息化项目、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项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包试点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和奖补项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52,213.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与上年相比增加110,477.69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3,869.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3,469.7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7,29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9,769.2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45,623.11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9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748,301.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9%。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3,660,536.96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511,935元;津贴补贴77,925元;奖金113,972元;绩效工资1,859,458元;其他社会保障25,246.23元;办公费29,000元;水费240元;电费760元;公务接待费3,638元;工会经费23,457;其他交通费用14,905.73元);农业生产发展20,230元(其中:办公费430元;差旅费10,000元;维修(护)费4,800元;培训费5,000元);农村合作经济57,482.57元(其中:差旅费3,310.57元;培训费2,172元;个人生产补贴52,000元);农村社会事业10,052元(办公费2,572元;培训费6,680元;差旅费8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2,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00元,支出决算为3,6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3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63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00元,支出决算为3,6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9%。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98元,增长32.77%。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98元,增长32.7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度农村经济工作较多,接待上级检查、指导工作人次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超上年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要用于单位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财务与资产管理及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业务业务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是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下属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故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1,591,258.51元,其中,流动资产659,281.71元,固定资产381,97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50,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99,334.8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50,251.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11,700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19,640元,资产暂未处置;出租房屋117平方米,账面原值9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5,344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本级横向拨款和非本级拨款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作战费、军用油料费、军队其他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单位预算年度为满足基本办公条件需开支的用于固定资产购建、大型修缮等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大型修缮和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信息网络购建等专项公用支出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532600501111
附件【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2年决算公开数据2023081604380030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