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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311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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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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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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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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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156301000
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坡头乡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乡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宣传、机关事务、政务服务、自身建设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等日常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组织、机构编制等职责。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林业和草原利用和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科协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信访、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职责。
(5)乡村振兴开发办公室。承担乡村振兴开发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乡村振兴开发工作方针、政策,负责乡村振兴开发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督查等职责。
2.坡头乡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林业、水务、农业机械、农经、农推、畜牧兽医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残疾人服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退役军人事务等服务性工作。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乡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交通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应急服务中心。承担应对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调度指挥和灾情发布等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实施乡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和应急预案演练,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承办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6)企业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承担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年度计划,指导、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
(7)财政所。承担编制乡财政预决算、税务、金融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负责对财政资金实施监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负责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二)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坡头乡紧紧围绕“产业强乡、生态立乡、科教兴乡、文化活乡”的发展思路和“一核三村三带”的总体布局,奋力推进党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各项工作取得全面进步,预计完成乡域农业生产总产值3.80亿元,同比增长5.55%;实现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989.57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20.86万元;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52.00元,同比增长10%,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是乡村振兴迈开新步伐。2022年来,我们严格落实“四个不摘”【1】要求,按照“331”工作模式【2】,认真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和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全乡纳入“三类人员”【3】监测56户216人。认真组织开展集中大排查专项行动,排查出2022年预计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农户42户165人,精准制定“一户一册”增收帮扶措施。2022年实施的白沙水冬早蔬菜种植区生产灌溉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已完工,拨付项目资金130万元,大湾龙潭村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完毕,拨付项目资金34万元,认真开展2022年“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向35名公职人员发送邀请函。
二是特色产业实现新突破。持续加大《坡头乡特色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宣传和贯彻执行力度,2022年新增中草药种植面积1000亩,目前,全乡已种植滇黄精、重楼、百合等特色中草药1.2万亩、甜菜3000亩,有12家种植龙头企业、10家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及7家种植大户,带动1000多户农户种植中药材。共发展冬早蔬菜2000亩,早熟柑橘、火龙果、香蕉、冬桃等高原特色优质水果1.1万亩。中草药、冬早蔬菜、水果等特色产业各具特色、初显规模,形成一定的示范带动效应。
三是基础设施取得新进展。完成危房改造3户、农房抗震5户;预计投资500万元的集镇供水水厂正在建设中;投资22万元完成大箐村进村道路建设,投资33.6万元完成龙岔互通至咪的道路路基扩宽工程;投资30万元的下白显至大者茶至小者茶公路路基扩宽正在施工,投资50余万元对全乡农村道路进行养护管理正在施工,投资160万元的大石洞民哨到他白依坝塘、大石洞炭山、西底它岐、西底小者茶、太平咪的、太平葫芦田6处道路安保工程正在施工;预计投资600万对龙岔互通至咪的道路进行硬化,预计投资720万元对下白显至大者茶至小者茶公路进行硬化,预计投资360万对回新山家至官厅乌梅的道路进行硬化。投资200万元的政务服务大厅即将完工。
四是乡村治理展现新颜值。27个自然村完成污水治理,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8.57%;自然村公厕任务1座已开工;完成户厕建设50座;11个行政村、70个自然村均实行“门前三包”和建立保洁收费管理制度,覆盖率达100%,实现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拆临拆违面积已达1.7余万平方米。
五是民生事业迈上新台阶。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保基本、兜底线,着力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持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支持保障力度,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政策落实。截至目前,全乡发放低保389户787人金额194.76万元、特困供养人员105户108人金额91.04万元、高龄老人412人金额19.26万元、残疾人844人残疾人两项其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56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57人金额32.89万元,申请临时救助126人、发放救助金21.72万元。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加快推进坡头公墓施工,完成7塚散葬烈士墓搬迁。深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开展消防安全检查10次、矿山企业安全检查62次,排查出了27条隐患,封堵矿洞2处,消除安全隐患20条;提升应急防汛能力,在全乡106个村民小组开展防汛应急知识宣讲和应急演练,全乡安全生产形势和防汛减灾总体平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农推站、农经站、农技站、林业站、兽医站、水务站、项目办、民政所、财政所、社保中心、信访办。所属单位有8个,分别是:
1.建水县坡头乡人民政府;
2.建水县坡头乡财政所;
3.坡头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坡头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5.坡头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坡头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坡头乡应急服务中心;
8.坡头乡企业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其经费管理方式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分别是:1.建水县坡头乡人民政府;
2.建水县坡头乡财政所;
3.坡头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坡头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5.坡头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坡头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坡头乡应急服务中心;
8.坡头乡企业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 28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离退休人员共计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其中,实有车辆7辆,分别是应急保障用车4辆,森林防火专用车3辆,属于特种车辆不占编制内车辆数。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2022年度收入合计19,895,715.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9,564,654.02元,占总收入的98.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64,654.02元,占总收入的98.3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31,061.1元,占总收入1.66%。 与上年对比减少10,265,973.07元,下降30.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资金有所减少,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结合实际情况,优化支出结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2022年度支出合计22,208,605.29元。其中:基本支出【6】16,067,301.3元,占总支出的72.35%;项目支出【7】6,141,303.99元,占总支出的27.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了7,953,082.9元,减少率为26.39%,减少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严控项目支出。坚持与财力相匹配的原则,加大项目支出管理力度,实施见合同、见项目、见票据、见实地等资金拨付机制。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67,301.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03,610.79元,减少率为10.09%,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767,089.67元,占基本支出的85.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00,211.63元,占基本支出的14.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41,303.9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99,696.01元,减少率为50.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严控项目支出。坚持与财力相匹配的原则,加大项目支出管理力度,实施见合同、见项目、见票据、见实地等资金拨付机制。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白显村委会石头寨村活动室建设项目、太平村委会旧寨村活动室建设项目和西底村委会麻栗树村活动室建设项目,金额80.00万元;2022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和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金额2.40万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金额0.087万元;2022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中央补助资金,金额10.60万元;建水县2022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补助资金,金额5.00万元;建水县坡头乡回元村冷链物流及高原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壮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金额50.00万元;2022年省级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补助资金,金额5.00万元;坡头乡白沙水村冬早蔬菜种植区生产灌溉设施建设项目,金额124.35万元;2022年省级水利救灾资金,金额20.00万元;新冠疫情防控资金,金额20.00万元;2022年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金额11.9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8】财政拨款支出 18,763,784.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1%。与上年对比减少6,219,347.65元,减少率为24.89%,主要原因是严控项目支出。坚持与财力相匹配的原则,加大项目支出管理力度,实施见合同、见项目、见票据、见实地等资金拨付机制。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31,769.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22%。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76,097.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77,016.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3%。 主要用于村委会、村小组等正常运转基本支出,财政负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单位负担养老保险费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990,114.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8%。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支出,计生宣传员、计生信息员生活补助支出,以及疫情防控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
12.农林水(类)支出7,423,18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56%。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电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57,442.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27,04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30,856.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坡头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2022年受疫情影响,减少部门之间的交流。(2)严控三公经费支出。(3)因决算数公务用车购置费已调整到其他交通工具购置费中,故此表决算数不显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803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000.00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03.00元,下降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2022年受疫情影响,减少部门之间的交流。(2)严控三公经费支出。(3)因决算数公务用车购置费已调整到其他交通工具购置费中,故此表决算数不显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00%(因决算数公务用车购置费已调整到其他交通工具购置费中,故此表决算数不显示);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政府及其下属部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因决算数公务用车购置费已调整到其他交通工具购置费中,故此表决算数不显示。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镇间交流学习、交叉检查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8,211.5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2,868.76元,增加77.3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等费用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公车补贴)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资产总额13,271,847.63 元 ,其中:流动资产 1,960,218.81 元 ,固定资产【9】11,278,628.82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 元 , 在建工程0 元 ,无形资产 33,000 元 ,其他资产 0 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40,329.3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2,4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10】支出总额 2,225,541.0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25,54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2,0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225,541.0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三公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四个不摘”: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
2.“331”工作模式:三级预警+三级核查+全程监管一抓到底。三级预警即通过农户主动申报预警、村级监测员进村入户监测预警、县级部门大数据筛查预警三级网格化监测预警,在对全县农村户籍常住人口全面监测的基础上,重点针对其中住房、教育、医疗、饮水、重大灾害,以及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等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进行预警;三级核查即通过村、乡、县三级分类核查,实现“面上全覆盖分析、点上重点化研判、措施精准化制定、成效常态化跟踪”的风险排查和精准帮扶;全程监管一抓到底即逐户分析研判返贫致贫风险点,及时采取有针对性帮扶措施跟踪帮扶和救助,定期回访核查,实现从风险发现到风险消除的全程监管,一抓到底,确保风险真实化解、跟踪清零。
3.“三类人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4.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5.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6.基本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9.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10.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156301111
附件【2022坡头乡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