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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jsxczj/2025-00356
  • 发布机构
    建水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16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532601001000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委托依法实施动物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和兽药、饲料经营监管等执法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产地检疫工作:全县官方兽医严格按照新版《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相关特殊规定要求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全县现已设立15个检疫申报点,均应用电子出证二期系统出证。出证过程中按产地检疫规程要求认真审核货主通过“云动检”平台提交的“检疫申报单”,达到产地检疫规程中“检疫合格标准”的给予受理并检疫出证。达不到产地检疫规程中“检疫合格标准”的不受理并向货主说明理由。全县猪、牛、羊、禽产地检疫开展面达100%乡(镇)、村;规模养殖场出栏畜禽申报受理检疫率达100%;散养户畜禽申报率不断提高。截至目前,共完成动物产地检疫猪82.1439万头,禽类276.8508万羽,牛0.0029万头,羊0.0021万只,驴、骡、马0.228万头。产地检疫监督执法检查19次,出动执法人员人82人(次),执法车辆19辆(次)。

  2.屠宰检疫工作:全县3个定点屠宰场,均建立屠宰企业驻场官方兽医定期轮岗制度和督促屠宰场建立了非洲猪瘟自检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入场查验制度,杜绝无证无标动物入场屠宰,促使货主主动开展产地检疫申报,将动物疫病防堵在源头。实现定点屠宰生猪检疫率100%、检疫合格动物产品出证率100%、检出不合格动物或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2022年以来屠宰上市生猪7.0429万头的畜产品均出具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证,检出病害猪肉256头,对检出的病害肉均按规定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由屠宰企业按要求收贮并定期由红河州北斗星环保有限公司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监督检查10次,出动执法人员人42人(次),执法车辆10辆(次)。

  3.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督促3家定点屠宰场每天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制度,督促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落实生猪屠宰企业作为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屠宰企业严格执行生猪入场查验登记、待宰静养、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无害化处理等制度。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加大屠宰企业日常监督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在城区屠宰场、曲江屠宰场、建水盛达屠宰场共检测“瘦肉精”猪尿样本1,993份,结果全部均为阴性。屠宰场日常监管检查30次,出动执法人员人116人(次),执法车辆30辆(次)。

  (2)按《云南省动物检疫证章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设有专人专库管理,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切实杜绝检疫证章在购入、保管、发放、使用、回收、销毁等环节的工作出现失误。动物检疫证章标志设有专库、专柜分类保存,确保保存安全。严格执行领用、回收、销毁制度,严禁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发放动物检疫证章。2022年来未发生过检疫证章丢失事故、经组织检查,全县使用检疫证章、标志、标识基本规范,至今未发现有违法违规出证、用证行为。

  (3)加强兽药及饲料经营企业监管。我县现有兽药经营企业44户,均通过了兽药GSP验收,全部完成云南省兽药追溯系统注册。2022年兽药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验收23户,新办证验收3户,经营地址变更换证验收2户,督促兽药经营企业完成企业升级23户。兽药经营许可证到期注销9户,自愿申请注销4户。加强兽药经营环节监管,对兽药经营企业签订了《兽药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云南省依法依规经营兽药承诺书》、《建水县兽药经营企业安全经营目标责任书》,实行兽药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督促兽药经营企业严格按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兽药。全面检查兽药GSP和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坚决清理未达到兽药GSP要求的兽药经营店,督促强化兽药GSP后续监管措施,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及时处理。2022年对8个兽药经营企业进行抽检8批样品,检测结果8个合格。对饲料抽样10批次样品。一年来,兽药饲料监管48批(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19人(次),出动车辆48辆(次)。

  (4)高度重视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规范养殖场户兽药使用行为,发放《养殖环节兽药使用告知书》,与规模养殖场签订《云南省依法依规使用兽药承诺书》,明确兽药使用规范及禁用药物清单,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和培训活动,开展畜禽养殖环节兽药使用情况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兽药使用者落实兽药安全使用规定。积极落实减抗行动,2022年我县参加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的示范养殖场有56户,申报到省农业农村厅减抗评价材料有11户,通过减抗行动,使养殖场进一步规范使用抗菌药的行为,做到科学用药。积极配合省州做好兽药质量抽检、检打联动工作,2022年畜产品抽样完成猪肉抽样29批样品、鸡肉抽样32批样品、鸡蛋抽样63批样品、生鲜乳2批样品,上述抽样全部合格。一年来,畜产品监督检查56次,出动执法人员人224人(次),执法车辆56辆(次)。

  (5)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监督执法检查,严格审核相关资质和条件。加强生鲜乳收购和运输环节“两证一单”监督执法检查。生鲜乳收购站监督执法检查10次,出动执法人员人40人(次),执法车辆10辆(次)。

  (6)做好动物诊疗机构监管工作。根据《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动物诊疗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局畜牧兽医科、动监所对全县动物诊疗机构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举办1期培训班,对我县8家(其中包括正在申请办理的1家)动物诊疗机构的负责人和10名执业兽医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进行了宣贯培训,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建水县动物诊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提升了诊疗机构法制意识和服务水平,为进一步营造建水县规范的动物诊疗环境创造了良好条件。

  (7)案件办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全面履行法定职能职责,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养殖环节、屠宰环节为重点,常态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各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出售、贩卖病死畜禽以及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畜禽标识等违法行为,建立良好的动物防疫和畜禽产品安全运行秩序。2022年,我所进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养殖场48次,出动执法人员192人(次),执法车辆48辆(次)。办理动物卫生监督及投诉举报事件12件。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执法车辆12辆(次)。共查办执法案件7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5件,简易程序案件2件。

  4.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落实运输车辆备案要求。根据车辆备案相关要求,我县制定了“建水县活畜禽承运车辆备案登记监管制度”,明确了备案对象、备案机构、备案条件、备案程序和监管制度。通过张贴公告、发放明白纸和网络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公告内容、动物及动物产品跨省运输指定通道,使从事动物(畜禽)交易、养殖、运输、屠宰的单位和个人详细知晓,自觉做好备案工作及从指定通道通行。扎实开展动物运输车辆进入“国家运输车辆备案系统”备案管理工作,车主自行按要求进“牧运通”申请,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按要求审核,2022年共审核通过255辆。

  5.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

  完成申请订购猪耳标90万套,发放猪耳标73.864万套。继续做好牲畜耳标APP推广运用工作,确保猪、牛、羊养殖场、流通环节及进场屠宰的生猪耳标佩戴率达100%。

  6.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严格贯彻执行建水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规范跨省调出生猪非洲猪瘟采样检测工作有关通知精神,有效防范跨省调出生猪引发非洲猪瘟疫情,降低农业农村部门监管和官方兽医责任风险,做好跨省调运非洲猪瘟采样送检相关工作。屠宰环节,三个定点屠宰场(厂)均配备了非洲猪瘟检测仪器,每天每批进行PCR自检,且检测结果报告情况,PCR检测地点符合生物安全要求;采样检测登记、台账记录规范。

  7.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

  病死畜禽无害化的申报、收集、处理、审核、监管等工作,从今年3月份开始,所有工作环节已移到《云南省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系统》上完成,分别分为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自行处理和红河州北斗星环保有限公司集中处理两种处理模式。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自行处理情况:猪折算头数929头;肉鸡自然数4,612羽;牛自然数1头。红河州北斗星环保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情况:猪折算头数53,172头;羊自然数89只;牛自然数2头。

  8.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站点规范化建设

  根据《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农办发[2021]13号)、《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试点办公场所建设等标准样式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通过实地考察。在2021年已建设完成曲江、南庄、青龙、岔科、面甸、临安6个乡镇建设任务的基础上,2022年决定将我县的西庄、岔科、官厅、利民、李浩寨、坡头、普雄、盘江8个乡镇及县级申报点1个,作为我县今年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的项目点,建水县农业农村局拨付给每个乡镇及县级申报点10万元的建设经费,每个乡镇严格按标准自行实施建设任务。州、县监督所实时跟踪建设进度。现在8个乡镇检疫申报点及1个县级申报点已完成验收,投入使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所长室、副所长室、质量安全监督办公室、检验检疫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其内设有:办公室、财务室、所长室、副所长室、质量安全监督办公室、检验检疫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度收入合计4,277,322.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77,125.51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96.75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5,727.64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项目经费投入的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32,305.61元,增长5.7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 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 0%;经营收入增加 0元,增长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 0元,增长 0%;其他收入减少328,033.25元,下降99.9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度支出合计4,530,440.04元。其中:基本支出4,085,617.25元,占总支出的90.18%;项目支出444,822.79元,占总支出的9.8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59,200.6元,增长11.2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61,528.59元,增长15.9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的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02,327.99元,下降18.7%,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项目经费投入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 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 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85,617.2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经费支出4,026,842.12元,占基本支出的98.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775.13元,占基本支出的1.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4,822.7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130108款(病虫害控制)支出131,258.26元,主要是用于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2130122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34,199.00元,主要用于生鲜乳和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产生的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经费支出。2160299款(生猪防疫服务费)支:279,365.53元,主要是用于日常业务工作中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7,125.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与上年相比增加 232,305.61元,增长5.7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0,170.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3%。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2,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3,390.72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6,180.30元。2080801(死亡抚恤费)支出68,599.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7,445.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主要用于: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6,275.44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9,269.95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9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024,52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1%。主要用于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2,884,805.44元,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支出34,199.00元, 2130108(病虫害控制)105,517.26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51,7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主要用于2160299(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金)支出 51,792.00元。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3,1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33,196.00元 。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700元,支出决算为7,2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27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6.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27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700元,支出决算为7,2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政府的规定接待,厉行节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9,305.42元,下降84.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1,285.42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020元,下降52.4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检查及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资产总额307,143.97元,其中,流动资产166,207.08元,固定资产140,936.8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1,808.3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2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53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财政预算也称为公共财政预算、科技三项费用及其他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财政预算支出是指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透过公共财政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三、经费指经办事业支出的费用,旧指国家经常费用,今亦指经办事业支出的费用。

  四、一般预算支出是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为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532601001111



附件【2023081510465705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