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3022-239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17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31801000

  建水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建水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建水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建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上级财政对建水县的转移支付,完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4.负责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5.负责拟订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管理财政票据;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

  6.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县级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9.负责制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10.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1.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3.负责制定全县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财政干部培训和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4.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对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县内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的监管。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进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

  (3)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18.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建水县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组织收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强化收入管理。面对疫情持续和宏观经济下行叠加影响,财税部门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源监控,进一步加强收入预期管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同时加强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梳理并盘活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特许经营权等国有资产资源,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紧抓政策机遇,主动对接、加大力度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缓解县级财力保障和政府偿债压力,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三是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通过对结转结余资金和实有账户资金进行清理,统筹用于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和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

  2、全力保障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福祉

  始终坚持“为民理财”的工作理念,聚焦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优先保障全县民生支出。支持教育事业。加大教育资金拨付力度,有效促进我县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实落地。支持社会保障。切实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重点人群就业保障。支持医疗卫生事业。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着力巩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认真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助力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支持住房保障。强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资金保障。

  3、加大资金统筹,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产业发展项目,补齐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及小额信贷贴息项目,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支持基础设施项目,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改善基础设施落后现状;支持雨露计划和东西协作项目,资助中、高职业教育学生,提升低收入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能力,增加经济收入;支持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一次性省外务工交通补助,鼓励脱贫人口劳动力省外务工;支持精准防贫专项救助项目,通过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进行专项防贫救助,严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4、持续推进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优化预算管理体制机制,确保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数据完整性、统一性,实现预算指标对支出的控制,加强预算单位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政府所有收支须纳入预算管理。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实施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形成了“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三是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监督职能,进一步规范县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提升采购质量,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我县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的案件,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与研究科、财政监督科、预算科、债务管理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国库支付科、非税收入管理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资源环境科、农业农村科、农村综合改革科、国有资产管理科、金融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科、人事教育科,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建水县票据管理中心

  2.建水县财源建设管理中心

  3.建水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建水县财政局

  2.建水县票据管理中心

  3.建水县财源建设管理中心

  4.建水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财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2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1人(离休0人,退休4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建水县财政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9,006,203.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03,975.74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227.62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4,809.96元,下降0.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2,575.18元,增长3.3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其他收入减少677,385.14元,下降99.67%,主要原因是2022年收到的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奖补资金以指标的形式下达,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大幅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9,323,963.26元。其中:基本支出13,849,758.04元,占总支出的71.67%;项目支出5,474,205.22元,占总支出的28.3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71,356.61元,增长4.1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9,556.62元,增长0.94%,主要原因是补发以前年度绩效工资及住房公积金上调;项目支出增加641,799.99元,增长13.28%,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数量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49,758.0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183,937.49元,占基本支出的95.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5,820.55元,占基本支出的4.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74,205.2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2年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经费25,000元,完成社保基金预算编制、执行及调整工作。

  2.财政改革业务经费430,565.85元,完成财政改革工作,保障财政经济平稳运行。

  3.财政工作补助经费641,816.85元,完成财政局基础工作开展和各科室正常办公保障工作。

  4.财政信息化工作经费1,243,985元,完成建水县2022年度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预算单位会计信息集中管理、部门决算业务管理以及债务管理等信息化建设工作。

  5.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费23,920元,完成2022年度防范非法集资宣传、金融风险排查、劝返维稳等工作。

  6.建水县PPP项目补助资金1,166,000元,完成建水县PPP项目咨询服务工作。

  7.老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1,500元,落实基层老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

  8.普法工作经费20,000元,完成2022年度普法相关工作。

  9.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经费10,000元,完成组织社保基金预决算编制工作。

  10.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经费679,000元,完成建水县国企改革开展资产清查及咨询服务工作。

  11.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端)运维服务经费35,000元,完成2022年度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端)运维服务工作。

  1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费662,000元,完成2022年度绩效目标填报、绩效自评、绩效再评价等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13.政采云电子卖场部署运营服务专项经费140,000元,完成2022年度政府采购系统及政采云平台运行维护工作。

  14.政府财务报告编审工作经费75,430元,完成2022年对2021年度政府及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及审核等相关工作。

  15.单位自有资金安排的经费319,987.52元,完成其余财政基础性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37,975.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31%。与上年相比减少553,424.82元,下降3.0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860,752.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度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端)运维服务费用。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34,794.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9%。主要用于离休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遗属人员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19,921.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8%。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87,5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1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19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19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1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1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接待人数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749元,增长67.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749元,增长67.6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检查、交流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5,820.55元,减少419,859.53元,下降38.67%,主要原因是为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压缩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保障机关运行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建水县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18,170,084.18元,其中,流动资产797,180.65元,固定资产17,371,290.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613.5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1)。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42,082.9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53,577.0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950平方米,账面原值799,918.6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40项,账面原值687,22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085,098.9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7,94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8,64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99,30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77,94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31801111



附件【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23081605015865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