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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czj/2024-0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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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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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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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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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55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建水县纪委、建水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现派驻监督、监察全覆盖。县委巡察办设在县纪委,负责组织全县巡察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政治引领,政治监督更加有力。一是在强化理论武装中筑牢政治信仰。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县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1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7次。按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求,坚持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一体推进,以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方式压实“七个专项整治”工作责任,督促指导乡镇和部门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关心关注等切实将主题教育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和纪检监察工作贯通起来,有机融合,确保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效。二是聚焦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强化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监督检查,以严的纪律、强的监督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建水落地见效。围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耕地保护和耕地流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开展政治监督。着眼发展第一要务,紧盯企业反映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持续推进监督治理。着眼防范化解风险,配合州纪委州监委对“12.24”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事件进行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把握职责定位,推动管党治党责任有效落实。协助县委开展县委常委会听取常委班子成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坚持县委常委带队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约谈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督促各级党组织持续抓好整改。协助县委抓好2022年度省对州检查考核反馈问题和州对县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12次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常督导,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协助县委开展乡镇和部门“一把手”述责述廉、民主评议,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各级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从严从实开展任前谈话、提醒谈话、廉政谈话,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制约。采取“三书二函一抄告”的工作模式,建立两责协同、问题交办、监督整改的机制,使监督工作闭环更加严密,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的作用。
3.注重贯通联动,有效释放巡察监督综合效应。一是科学谋划和扎实推进巡察任务。统筹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开展十二届县委第六至第八轮巡察,巡察乡镇和部门15家,发现各类问题216个、问题线索3件4人;科学统筹对村巡察,通过“乡村一体巡”“直接巡村”等方成巡察村级党组织。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250个。二是不断提升巡察质效。扎实推进巡察工作提质增效年行动,对照省州《提质增效年行动任务分工方案》,研究制定32条贯彻落实具体措施清单并扎实推进。对照《十一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发现共性和突出问题整改清单》,认真开展自检自查,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8条并抓好整改,以整改促进巡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三是整合监督力量巡。制定《建水县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推进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实施办法》《建水县巡察工作抽调人员管理办法》,完善与审计、信访、财政等部门协调协作制度,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切实做好巡前情况通报、巡中会商研究和巡后共同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合力,使巡察监督综合平台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4.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一是常态化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紧盯政策落实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慵懒散漫拖瞒”问题,监督推动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二是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聚焦节假日、公车管理等关键节点、重点领域,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从小事小节做起、严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5.坚持高压惩治腐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是以零容忍态度减存量遏增量,保持惩治腐败压倒性力量常在、强大势能常在。二是工作质效不断提升。通过精准研判,审慎提出处置意见,初核成案率为65%,同比增长7%。制定《建水县乡镇纪委监察室审查调查工作指引(试行)》《建水县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审查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从问题线索受理、处置、立案、处分等方面,规范乡镇、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工作。三是持续深化标本兼治。针对专项整治和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问题,精准“开方”、靶向“治疗”,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用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全年通报典型案例10批2个单位28人,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13期25人,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大力开展廉洁文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家风教育,在全县开展“流动家风馆”宣讲活动,线上、线下组织开展“千年古城传家训模范引领好家风”“葡萄藤下话家风”等主题的家风故事分享会、“廉内助”等系列活动。统筹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打造以西庄镇团山村、普雄乡纸厂村等为示范点的“清廉村居”,引领社风民风持续向好向善。
6.查纠不正之风,推动“清廉云南”建设走深走实。把“清廉云南”建设行动作为服务保障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的切入点,聚焦打造实力、魅力、富美、幸福、奋进建水的目标任务,深化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专项治理,把正风肃纪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围绕城镇道路停车收费乱象、职业技能培训领域、学校师德师风、房地产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医疗服务领域乱象、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等民生领域开展监督治理,推动整治项目走深走实。加强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推广应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形成投诉、受理、转办、办理、审核、答复、评价的闭环业务流程,把问题化解在属地最小网格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15个派驻(出)机构、6个巡察机构共37个机构。16个内设机构分别: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管理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15个派驻(出)机构分别: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大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农科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直机关工委纪检监察组、县旅投公司纪委。6个巡察机构分别是:县委巡察办、县委第一巡察组至第五巡察组。
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建水县巡察信息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建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建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建水县巡察信息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6人。其中:行政编制1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2319.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9.8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6.78万元,增长2.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6.78万元,增长2.9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项目增加,比如:非税收入安排的工作经费4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审查调查工作经费、巡察工作经费都有所增加,所以预算总收入就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231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0.26万元,占总支出的93.55%;项目支出149.57万元,占总支出的6.4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6.78万元,增长2.9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5.26万元,下降2.04%;项目支出增加112.04万元,增长298.5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基本支出下降的原因一是2022年补发了2021年下半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二是2022年增加了基础性绩效工资,所以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项目增加,比如:非税收入安排的工作经费4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审查调查工作经费、巡察工作经费都有所增加,所以项目支出就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建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70.2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29.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0.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08%。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减少45.26万元,下降2.04%,下降的原因一是2022年补发了2021年下半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二是2022年增加了基础性绩效工资,所以基本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建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9.5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2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专项资金34.1万元、2022年纪委监察留置场所办案经费13万元、2023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专项资金25万元、2023年省级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8.58万元、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0.89万元、2023年巡察工作经费15万元、2023年审查调查工作经费10万元、非税收入安排的工作经费43万元。全年审查调查、党风廉政建设及专项纪律检查、宣传及警示教育、巡察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保障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9.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6.78万元,增长2.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项目增加,比如:非税收入安排的工作经费4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审查调查工作经费、巡察工作经费都有所增加,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就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94.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5.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5%。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遗属补助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6.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3.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50万元,决算为1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万元,决算为12.5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2.80%,完成年初预算的93.2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万元,决算为2.6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20%,完成年初预算的7.9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50万元,支出决算为1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万元,决算为1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万元,决算为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委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98万元,增长35.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59万元,增长57.40%,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委各专项检查及办案工作等业务工作增加,出差人员相应增加,公车使用率较上年增多,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2万元,下降19.14%。下降的原因是我委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开支。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无具体出国开支。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保障机要通讯、执纪执法、巡察、明察暗访及各类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其他县市办公办案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49万元,比上年增加15.23万元,增长6.76%,主要原因是我委各专项检查及办案工作等业务开展的工作增加,办公耗材、会议费等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102.06万元,办公费33.93万元,水费2.55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2.52万元,差旅费49.68万元,维修(护)费5.88万元,会议费2.59万元,培训费0.95万元,公务接待费2.62万元,劳务费4.91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10.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6.88万元等机关日常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建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578.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4.14万元,固定资产192.6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5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1.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3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无偿划转资产(临安镇、曲江镇、官厅镇)28项,账面原值9.86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7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7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是指各级纪委监察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干部开展纪律审查和调查工作。
(三)中共建水县委巡察工作:县委实行巡察制度,承担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建立专职巡察机构,对县委管理的部门、企事业单位、乡镇、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实现巡察全覆盖。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551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建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