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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jsxczj/2024-00284
  • 发布机构
    建水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13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473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保护规划。

2.切实加强对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相关政策、法规、技术研究,编制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相关技术导则,为建水古城保护发展提供专业技术保障。

3.加强对古城整体保护与风貌恢复相关保护维修、自主更新和市场化运作的激励与补偿政策及古城产业转型升级和传统产业发展的扶持与奖励政策的研究,实现古城传统保护和创新发展的均衡协调。

4.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相关项目管理程序,对建水古城内建设项目进行技术审核,并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项目推进实施工作。

5.负责制定古城保护发展工作计划,行使古城保护发展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考核评比职能。

6.负责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的宣传教育、学术研究、课题攻关、人才培养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调查、收集、整理、研究、出版建水古城传统文化相关资料,加强与国内外遗产保护部门的沟通联络和信息传递。

7.负责全面整合古城保护资源要素,健全建水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做好古城申报提级相关研究工作,做好建水历史文化名城大数据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

8.负责组建古城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和“公众委员会”,对古城保护发展相关重要事项提供前期技术咨询,增强古城保护发展的专业技术实力保障;为古城保护发展科学决策提供行业建议,确保公众知晓权与参与权;健全古城保护公众参与机制,以制度创新持续深化古城保护发展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衷心拥护“两个确立”。中心党组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锤炼党性、提高素养的重要途径,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定《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8次,集中交流研讨8次,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充分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二是严格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中心工作重要议程,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工作会2次,重点部署了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纪委夏瑞同志前后到古保中心讲党课2次,开展廉洁自律作风建设工作会1次,此外组织了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纪录片《问“剑”破局——“清廉云南”建设“固堤行动”进行时》。9月15日开展2023年度廉政谈话工作,采用集体谈话的方式,点出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

2.做好档案收整。

中心历来重视档案工作,把档案工作当成一件重要工作来抓,今年我中心完成了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共整理归档档案12卷,其中永久4卷,30年期4卷,10年期4卷,全部入柜存档。中心现经费有限,未设立独立档案室,但仍注重安全管理,对照档案规范管理要求做到了防火、防虫、防盗、防潮、防鼠、防强光、防霉变等,保证档案的安全存放。同时,要求档案员加强学习,规范整理,保证档案工作规范有序。

3.紧盯工作目标,提升古城保护实效

一是统筹推进抓保护。县古保中心始终围绕“系统保护、整体保护”的工作思路,坚持“修旧如旧”原则,既保护古城建筑,也保护街巷肌理,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民俗,配合完成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3条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等修编上报工作。以“让古城的乡愁韵味越来越浓”为目标,编制申报总投资4.3亿元的古城古村古建筑保护修缮利用、纳楼土司文化遗产保护修缮利用、古城古村数字经济等项目5个,引进香港中文大学现代夯土建筑技术推进古村整治与风貌恢复工作。协调做好临安古城内8个片区项目工作组的统筹组织工作,2023年来召开专题会议6期,加快解决片区征收和34个古城保护项目建设进度慢等问题,努力实现古城“青砖、青瓦、白墙、斗拱”全面恢复,切实推动古城保护的形态、神态和生态相辅相成。

二是抓实项目除隐患。县古保中心为更好应对古建筑消防安全问题,紧跟数字孪生政策趋势,联动消防部门和各片区工作组精准研判历史文化名城、街区火灾风险隐患,成功申报实施总投资6000万元的建水古城智慧消防项目,对古城2个历史文化街区、31条历史街巷、357处文保单位和历史建筑进行消防改造,依靠科技手段打造“互联网+消防”的古建筑智慧消防解决方案。截至目前,已完成文庙、朱家花园、学政考棚等文保建筑51台消防物联设备测设安装、街巷管网搭接、指挥中心原线路墙体拆除改造等工作,项目建成后将全面提升古城安全应急的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有效形成常态化智慧管理工作机制。

三是政校合作促传承。县古保中心为推动历史文化资源“创新转化”,坚持让沉默的遗产“活起来”,以“校地联动”为抓手,着力实施“引智工程”,与复旦大学国土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合作,成立致力于建水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研究的专家工作站,将复大名校党建、人才、科研优势与古城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深厚的历史人文积淀有机融合。目前已走访调研27个古村落,整理碑刻36块、调查扫描古建筑28处,发表有硕士论文1篇,带动和培育有关本土人才5人。大大完善建水古建筑和碑刻资料库。同时形成了《建水地区古建筑的斗拱演变》《指林寺:散落在碑刻中的历史记忆》等7篇调研报告和论文,提出的“个旧锡矿+个碧临屏铁路+建水石屏古城古村线性遗产申报世界遗产可行性研究”课题产生了较大影响。建水古城将以非遗文化创新开启新一轮文化体系重塑,让一批又一批文物非遗以崭新的方式融入现代生活,成为建水的文化地标,开辟千年古城文化传承新途径。

四是深挖遗产助振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把我国农耕文明优秀遗产和现代文明要素结合起来,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县古保中心坚持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以红色文化促进旅游发展,联合县党史办调研并撰写以弘扬革命斗争精神、凝聚建水磅礴发展力量为主线《建水县李浩寨乡冷水沟村朱德剿匪战场革命遗址纪念地保护利用方案》,充分用好建水独有的红色文化资源,突显朱德驻军临安(建水)剿匪作战经历在他总结出游击战术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政府、社会和群众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力度,盘活红色旅游资源,持续推动红色旅游“出彩、出圈、出新”,努力促成文化旅游与红色文化双向融入、互为推动,不断提升建水历史文化名城的对外影响力。以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推动三产融合,抓住建水成功创建国家第一批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契机,坚持“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承为本”原则,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以打造“三张牌”为引领,探索出一条以“人人保护、三产融合、活态传承、乡村振兴”为路子的“建水经验”,建水千年文化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实现村落发展由特色产业到三产融合、单点发展到全域联动、保护利用到乡村振兴的巨大转变,实现传统村落与现代乡村的相生相融、共同发展。

4.转作风提效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1).落实项目工作法。善于“以大化小”,促进责任落实,贯行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一是《建水古城智慧消防项目》总体按工作计划有条不紊的推进,努力增强古城防灾能力建设。二是中心参与推进县域内文化遗产保护相关项目工作并取得实效。目前,中心参与的《红河州建水县官厅镇苍台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和《红河州建水县官厅镇申报云南省历史文化名镇》两项工作已取得可喜进展,三是中心干部积极利用“干部规划家乡”机会,参与家乡建设,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经调研提出的官厅“四县通联红河大桥建设”建议经人大代表议案已得到采纳进入实施。

(2).践行一线工作法。努力推动历史文化资源“创新转化”,坚持深入一线抓落实、将效率意识贯彻工作始终。一是参与临安古城项目工作,积极落实会议决定,细化各项工作,提出对策措施,协同相关部门推进。二是依法开展古城保护管理工作。协同自然资源、住建、临安镇等相关部门和乡镇,加强对古城保护区的日常巡查管理,对违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取得实效。三是全力配合县文旅局,开展建水古城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申报工作和建水古城“5A”级景区建设,努力延续古城文脉,开辟千年古城文化传承新途径。

(3).践行典型引路法。积极挖掘示范典型,促进典型带动、推动全局。一是充分发挥中心复旦大学“侯实专家工作站”优势,合作开展建水古城历史文化遗产挖掘研究工作,深入古村调研,发表了《云间烟火迹——苍台古村调研手记》《惟道锡事檐舍间》等调研报告,产生了广泛影响,提升了建水古城知名度。二是提出了个旧锡矿+个碧临屏铁路+建水石屏古城古村线性遗产申报世界遗产可行性研究的课题,为建水下一步申报列入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并最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打下了基础。三是协助做好官厅土司古镇申报云南省历史文化名镇、普雄走厂古镇申报云南历史文化名街和国家级传统村落,建设官厅“滇南土司制度博物馆”和普雄“滇南走厂博物馆”,以及打造李浩寨温溏“牛帮之乡”等相关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努力促成研究成果转化运用。

(4).聚焦志愿服务。我单位严格按照综治创建要求部署相关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文明创建工作氛围,单位注册志愿者占全体干部职工人数的100%。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以身作则,切实把志愿服务站工作落到实处,共展开志愿服务活动10余场次,古城消防检查活动1次,更新健康教育宣传展板5期,使志愿服务意识和文明创建理念深入人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信息科、技术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因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11.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36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42万元,下降10.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41万元,下降10.75%;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1万元,下降50.00%。收入合计减少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支出侯实专家工作站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1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12万元,占总支出的97.99%;项目支出2.24万元,占总支出的2.0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41万元,下降10.7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74万元,增长6.58%;项目支出减少20.15万元,下降90.00%;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1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5.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非基建项目支出2.24万元。其中:古城保护经费支出1.06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建水县专家工作站补助经费1.1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专家工作站所需设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3.41万元,下降10.75%,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9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3.45万元、事业运行58.9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7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4.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0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8.77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6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6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6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6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未支出“三公”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支出“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2.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2万元,固定资产12.7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详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1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1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附表14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政府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红十字事务等方面的支出。选项A属于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城乡社区住宅(如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473301111



附件【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4081310064881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