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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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czj/2024-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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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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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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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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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3200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建水县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建水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协调驻建部队、地方应急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协调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督促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启动县级层面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协调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组织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建水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建水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的重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县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在“重监管、严执法、转作风、抓落实”上下工夫,进一步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压实安全工作责任,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推动社会共建共治,力争全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持续下降,坚决预防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建水营造持续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三是防范化解事故风险;四是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五是强化应急体系建设;六是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是抓紧岁末年初事故防范和防灾减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建水县应急管理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行政审批科)、灾害应急综合协调科、非煤矿山科、危化品监管和安全基础科、政治处。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建水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建水县灾害救援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建水县应急管理局
2.建水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建水县灾害救援管理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建水县应急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199.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2.28万元,占总收入的99.36%;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67万元,占总收入的0.6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72.81万元,下降42.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64.84万元,下降42.04%;其他收入减少7.97万元,下降50.9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建水县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本年度减少公务用车使用及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次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19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7.97万元,占总支出的46.69%;项目支出637.09万元,占总支出的53.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77.53万元,下降42.3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5.61万元,下降4.39%;项目支出减少851.92万元,下降57.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7.9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9.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7.0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建财发〔2023〕3号山难和水域差缺器材装备专项资金27.06万元;
2.建财预〔2023〕85号应急抢险物资设备采购资金96.86万元;
3.红财资环发〔2023〕25号2023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17万元;
4.红财资环发〔2022〕113号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2至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304万元;
5.建财预〔2023〕256号2023年非税收入安排的工作经费14.99万元;
6.建财预〔2023〕548号2023年非税收入安排的工作资金18.23万元;
7.建财发〔2023〕3号云震应急演习项目经费4.32万元;
8.红财资环发〔2022〕95号第三批灾害事故预防专项资金2.81万元;
9.建财预自〔2023〕2号单位自有资金安排的支出经费2.77万元;
10.建财发〔2023〕3号灾害事故预防专项资金3.20万元;
11.建财发〔2023〕3号县应急指挥中心和非煤矿山及建材行业政府信息化监管平台网络服务专项经费14.04万元;
12.红财资环发〔2023〕11号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76.85万元;
13.建财发〔2023〕3号建水县安全大检查补助资金4.96万元;
14.建财预〔2023〕356号建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基层消防力量“一队一站”建设消防车辆采购资金20万元;
15.建财预〔2023〕537号建水县非煤矿山及建材行业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第一期)项目资金3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2.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7%。与上年相比减少864.84万元,下降42.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58.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机构运行及项目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0万元,决算为1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15.0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1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3.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84%,完成年初预算的5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0万元,支出决算为1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1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公务用车一辆,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及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7.40万元,增长1474.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5.08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32万元,增长196.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务用车一辆,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及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
为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在发生灾害时能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运送物资,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任务能顺利完成,经建水县应急管理局申请、建水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请红河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建水县灾害救援管理中心核定应急保障公务用车编制1辆。由建水县应急管理局按照政府采购流程于2023年7月新购一辆车型为江西五十铃牌JE4D25Q6A皮卡车、排量2.5L,单价15.08万元应急救援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29万元,比上年增加5.61万元,增长24.7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工资调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08万元、水电费1.56万元、邮电费0.27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建水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53.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2万元,固定资产48.0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8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4.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4.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4.9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4.9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监督索引号53252403200601111
附件【建水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