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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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czj/2024-00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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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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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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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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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32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建水县自然资源公安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生态安全建设,持续加强林草保护发展
(1)林长制工作实现建制见效。今年来,共召开县级林长会议1次,乡镇级林长会议14次,印发总林长令3道,下发各类文件48份;各级林长共开展巡林5542人次,网格护林员巡林13952人次,巡林率达100%;开展林长制工作县级督查12次,发现各类问题9个,已100%整改到位;
(2)林草资源管护有效加强。持续开展森林督查,核实完成2022年度国家局下发482个森林督查疑似图斑查处整改,2023度年国家局下发的401个森林督查疑似图斑(涉及违法图斑34个),现已查处行政案件14件;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422份,采伐蓄积总量:3.42万立方米,出材总量2万立方米,采伐总面积772.33公顷,限额采伐控制率为100%;查处各类林草行政案件50起。
(3)自然保护地建设稳步推进。着力推进天柱塔国家石漠公园建设;完成2023年度第1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人类活动10个问题点位调查核实工作,经调查均位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内。
(4)林草防灾减灾工作成效明显。今年森林防火期内,全县共接收处置卫星热点33个,发生较大森林火灾1起,森林受害率0.01‰,实现连续24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发生林业有害生物危害面积1.048万亩,实际成灾面积0.034万亩,成灾率为0.14‰(低于4‰控制指标),防治率100%(其中:无公害防治率97.23%)。野生动植物保护有力有效。救助眼镜蛇、眼镜王蛇、画眉鸟、果子狸等11种动物49只(条)。
2.以保护修复为契机,森林生态质量稳步提高
(1)生态项目建设高位推动。在临安镇、曲江镇、面甸镇等石漠化比较严重地区启动2023年滇东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一期)3.6318万亩,预计11月底完成造林2.9054亩,完成任务数的80%,达到省州下达的任务要求;实施完成建水县2022年度草原生态修复项目1.5万亩,于10月8日县级自查合格,现州级正在验收中;开展全县10682个草班73个样地32814.259公顷草原基况监测,并已通过州级检查验收;完成全县退化林本底评估1092个图斑,上报退化林面积36881.49亩,并通过州级审核。
(2)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明显。编制完成《建水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3-2032年)》;完成义务植树117.45万株。有序推进林草普查、监测工作,于2023年6月完成建水县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编制,并经州级评审通过。
(3)林草成果转化创佳绩。生态首席专家周金星团队积极指导县林草局转化科研成果,完成石漠化治理等项目20余万亩,生态修复成效显著;与省林科院合作,完成紫山药林下种植技术推广示范项目,认定紫山药良种5个;开展乡土草种选育基地建设,审定草品种2个,为我省林产业发展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提供优良品种;积极配合红河州林科所开展湿地松、清香木、黄连木、白枪杆、麻栎、油茶、新银合欢7个林木良种认定工作,为提高全州林木良种使用率奠定基础;举办林草实用技术培训3期400余人。
3.聚焦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林草服务能力
(1)抓好项目建设这个“牛鼻子”,全方位助力高质量发展
林草在库项目4个,总投资11745万元(其中:建水县冯家村苗圃建设项目3085万元、建水县浩野农林油茶苗圃建设项目2421万元、建水县曲江镇欧营村油茶种植基地建设项目3560万元、建水县暖翠园林苗圃建设项目2679万元),截至10月,累计投资完成11745万元。
(2)抓好产业发展这个“重头戏”,全过程聚焦高质量发展
林草产业培育发展不断壮大。核桃、油茶等木本油料、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不断发展壮大,2023年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79168万元。2023年建水县被列为全国油茶生产重点县。
(3)抓好林地审批这个“强保障”,全要素服务高质量发展
2023年来,为百万羽综合智能自动化蛋鸡养殖园区、麻栗树光伏电站等189家单位和个体、597个小班提供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服务查询和出具审查意见;2023年受理审批征占用林地报件55件,已审批永久性占地项目30件,涉及使用林地75.2893公顷,缴纳植被恢复费853.4159万元;审批临时性占地项目3件,涉及使用林地20.1711公顷;审批林业生产服务项目10件,涉及使用林地面积41.9331公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国有林场管理科)、草原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规划财务科。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
2.建水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
3.建水县森林和草原防灭火中心;
4.建水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站;
5.建水县林长制服务中心;
6.建水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
7.建水县林业和草原生物防治检疫站;
8.建水县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9.建水县国有林场;
10.建水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
2.建水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
3.建水县森林和草原防灭火中心;
4.建水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站;
5.建水县林长制服务中心;
6.建水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
7.建水县林业和草原生物防治检疫站;
8.建水县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9.建水县国有林场。
纳入建水县林草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相差1个单位,因建水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入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核算和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8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5人(离休0人,退休6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2人。
车辆编制26辆,在编实有车辆2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226.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26.1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6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80.60万元,增长34.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49.36万元,增长36.0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68.76万元,下降99.91%。主要原因是当年林草项目增多,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49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9.76万元,占总支出的28.33%;项目支出4653.46万元,占总支出的71.6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54.71万元,增长37.0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3.61万元,下降3.34%;项目支出增加1818.31万元,增长64.1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当年林草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39.7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80.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3%。人均支出17.3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53.4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管护、石漠化综合治理、林业防灾减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28.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2%。与上年相比增加1526.67万元,增长32.47%,主要原因是当年林草工程项目增多,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1.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离退休人员公用费、单位承担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5.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75.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7%。主要用于草原生态修复试点项目、天然林停伐补助项目、退耕还林项目;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655.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75%。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机构正常运转、人员经费、林业专项业务工作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0.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8万元,决算为1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37万元,决算为13.2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5.47%,完成年初预算的76.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1万元,决算为4.3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53%,完成年初预算的44.2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3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8万元,支出决算为1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37万元,决算为1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1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1万元,决算为4.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2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年初预算数,切实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98万元,增长12.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24万元,增长1.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75万元,增长68.2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林草业务增多,成本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3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为购买三辆运兵车用于森林管护及防火工作,车辆费用是2022年12月26日支付,但车辆其他相关手续是2023年才办理,2023年2月入资产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开展林业和草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工作业务指导、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69万元,比上年减少3.69万元,下降8.13%,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减少机关运行成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正常运转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8044.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165.13万元,固定资产1557.2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020.27万元,无形资产3.7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298.11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3.0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157.76平方米,账面原值159.0179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71.8064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5.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6.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5.2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00.5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此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森林资源管理: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七、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反映防治森林草原火灾、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十二、森林管护:反映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十三、停伐补助:反映专项用于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风沙荒漠治理方面的支出。
十五、森林资源培育: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动植物保护: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贷款贴息:反映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二十、执法与监督:反映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其他农林水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3200301111
附件【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081211030426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