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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jsxczj/2024-00313
  • 发布机构
    建水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13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362020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健康、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1.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指导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区域协作,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健康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卫生健康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6.承担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7.负责全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8.承办建水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入推进卫生健康工作融合发展。建立统筹推进、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积极整合卫生健康技术资源优势,以卫键融合发展促进卫生和健康工作。

2.巩固提升卫生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水平。从宣传教育入手,宣传好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接受公共卫生服务得到的实惠和好处,逐步转变群众的传统观念。

3.全力抓好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及时跟踪公立医院改革后运行情况,落实公立医院改革的各项配套措施,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向纵深发展。继续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健全传染病防范机制,加大中医药发展扶持力度,强化孕情监测和跟踪服务,强化区域协作,加大打击“两非”力度。

4.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以打造“服务型”卫生健康为目标,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流程执业,防范医疗纠纷,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5.强化行业监督,提高群众满意率。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保证服务质量,千方百计减轻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畅通民生诉求处置渠道,真诚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内设机构10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规划与健康产业发展科(老龄健康科)、监督与行政审批科(职业健康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医政科与中医药管理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宣传与防艾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建水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2598.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8.3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6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35.12万元,下降26.46%,减少原因财政拨款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35.18万元,下降26.47%,下降原因专项拨款减少;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以去年相比一致;事业收入0.00万元,以去年相比一致;经营收入0.00万元,以去年相比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以去年相比一致;其他收入增加0.06万元。增长比例为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260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4.97万元,占总支出的33.22%;项目支出1738.90万元,占总支出的66.7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32.41万元,下降26.37%,减少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5.05万元,下降7.98%,减少原因是工资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857.35万元,下降33.02%,减少原因是项目拨款减少;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去年相比一致;经营支出0.00万元,与去年相比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去年相比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4.9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30.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38.9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38.9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8.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9%。与上年相比减少935.18万元,下降26.47%,减少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离退休费支出及抚恤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47.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2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及家庭的生活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6.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7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7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7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7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认真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去年减少14915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与去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去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去年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减少14915元,下降比例100%。减少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认真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35万元,比上年减少3.31万元,下降8.78%,减少原因是相关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803.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28万元,固定资产750.8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0项,账面原值4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五、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六、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九、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十、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36202001111



附件【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080712272234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