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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jsxczj/2024-00314
  • 发布机构
    建水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13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362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3.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4.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6.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7.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8.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9.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0.承担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入推进卫生计生工作融合发展。建立统筹推进、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积极整合卫生计生技术资源优势,以卫计融合发展促进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2.巩固提升卫生计生管理服务工作水平。从宣传教育入手,宣传好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接受公共卫生服务得到的实惠和好处,逐步转变群众的传统观念。

3.全力抓好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及时跟踪公立医院改革后运行情况,落实公立医院改革的各项配套措施,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向纵深发展。继续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健全传染病防范机制,加大中医药发展扶持力度,强化孕情监测和跟踪服务,强化区域协作,加大打击“两非”力度。

4.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以打造“服务型”卫生计生为目标,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流程执业,防范医疗纠纷,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5.强化行业监督,提高群众满意率。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保证服务质量,千方百计减轻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畅通民生诉求处置渠道,真诚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人事科、规划与健康产业发展科(老龄健康科)、财务科、监督与行政审批科(职业健康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医政药政与中医药管理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宣教与防艾科、防治艾滋病综合科。所属单位20个,分别是:

1.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

2.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

5.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人民医院

6.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第二人民医院

7.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陈官中心卫生院

8.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南庄中心卫生院

9.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面甸镇卫生院

10.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曲江东山坝卫生院

11.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西庄镇卫生院

12.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青龙镇卫生院

13.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李浩寨乡卫生院

14.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利民乡卫生院

15.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普雄乡卫生院

16.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盘江乡卫生院

17.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卫生院

18.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官厅镇卫生院

19.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岔科镇卫生院

20.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甸尾乡卫生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8个。分别是:

1.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

2.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

5.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人民医院

6.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第二人民医院

7.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陈官中心卫生院

8.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南庄中心卫生院

9.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面甸镇卫生院

10.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曲江东山坝卫生院

11.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西庄镇卫生院

12.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青龙镇卫生院

13.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李浩寨乡卫生院

14.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利民乡卫生院

15.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普雄乡卫生院

16.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盘江乡卫生院

17.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卫生院

18.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官厅镇卫生院

19.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岔科镇卫生院

20.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甸尾乡卫生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68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0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3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4人(离休4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14人(离休0人,退休614人)。

年末其他人员125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0人。

车辆编制80辆,在编实有车辆7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1062.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31.37万元,占总收入的17.1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5583.2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72.02%;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847.59万元,占总收入的10.8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50.36万元,增长2.42%,增加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203.69万元,下降17.01%,减少原因是项目拨款减少;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去年对比一致;事业收入减少3668.58万元,下降5.30%,减少原因是病人减少,医疗收入减少;经营收入0.00万元,与去年对比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去年对比一致;其他收入增加9022.63万元,增长1093.72%,增加原因是利息增加,非同级财政拨款等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152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113.32万元,占总支出的73.33%;项目支出24407.29万元,占总支出的26.6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031.17万元,下降4.22%,减少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056.18万元,下降15.23%,减少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8025.01万元,增长48.99%,增加原因是项目拨款增加;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去年对比一致;经营支出0.00万元,与去年对比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去年对比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113.3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816.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296.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407.2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947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0.87万元,其他支出56.6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74.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7.02%。与上年相比减少3266.77万元,下降17.34%,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2.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事业单位离退休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581.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医疗商品服务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20.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51万元,决算为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万元,决算为1.3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5.93%,完成年初预算的28.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81万元,决算为0.4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07%,完成年初预算的0.5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4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51万元,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万元,决算为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7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81万元,决算为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04万元,下降81.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去年对比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去年对比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76万元,下降73.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8万元,下降90.9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出差人员的餐费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47万元,比上年减少8.05万元,下降13.52%,主要原因响应国家号召,压缩单位的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建水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162717.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028.63万元,固定资产43526.5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3885.33万元,无形资产2033.87万元(净值),其他资产243.14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346.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329.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777.52平方米,账面原值71.2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0.8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816项,账面原值1014.1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24万元;出租房屋3520平方米,账面原值710.2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9.9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02.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66.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0.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5.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02.6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82.2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36201111



附件【建水县卫生健康局2024080709394770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