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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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czj/2024-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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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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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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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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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7333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负责本辖区内直管公房维护管理;负责本辖区内房地产交易管理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监督管理,落实房地产开发投资计划;负责本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和资质延期申请资料的审核;承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资料的审核及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申请的初审;负责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承担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管理、使用审核;负责本辖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审核和对房地产经纪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受理物业服务投诉,调解小区物业管理纠纷;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导业主大会的召开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协助做好查处房地产开发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直管公房管理工作情况
在直管公房管理工作中,我处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加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定期对直管公房进行安全检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防患于未然。加大对直管公房的安全排查,为保障直管公房住户安全,按照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建水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风险防控排查的工作,房管股工作人员逐条街逐户对全县的直管公房的房屋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2、房地产投资及商品房销售情况
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按国家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审核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同时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未发现预售资金挪做它用的行为。
3、物业管理方面工作情况
在县住建局备案物业服务企业有29家,其中,本县注册企业20家,县外企业9家,共管理服务85个居民住宅小区,行业从业人员1147人,党员73人,服务物业类型包括住宅小区、办公楼、学校、医院、商场等,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约为50%。
加强物业服务信息公开。目前,我县29个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85个小区均已公示,均签订了“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承诺书。
严格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审批、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俗称房屋“养老金”、“医疗保险金”,我处严格督促落实新建商品房维修资金的归集收缴,同时对维修资金的申请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管,逐一审核,建档立册。
加强物业服务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信用评价规则和要求,我处积极督促和指导各物业企业做好有关申报评价工作。做好业主委员会组建的指导工作。根据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委政法委、云南省民政厅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党建引领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若干措施》的要求,实现全县住宅小区业委会或物委会覆盖率达到100%的工作目标,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制定了《建水县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指导实施方案》,形成了长效组建工作机制,我县共成立业主委员会78个,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84个,已完成年初定下的组建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1)
因本部门2023年部门决算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2023年度收入合计314.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07万元,占总收入的99.8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53万元,占总收入的0.1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0.44万元,下降20.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0.97万元,下降20.5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5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没有安排单位基本建设类项目,其他收入增长是根据收支账户利息不缴国库的相关核算办法导致其他收入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2023年度支出合计35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07万元,占总支出的89.08%;项目支出38.49万元,占总支出的10.9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3.25万元,下降15.2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89万元,增长3.93%;项目支出减少75.14万元,下降66.1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是职工社会保险调整了缴费基数,导致经费增加及本年度没有安排单位基本建设类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4.0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1.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4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项目具体用于日常办公、水电费等11.52万元,物业管理费3.8万元,劳务费23.17万元。保障了部门正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08%。与上年相比减少80.97万元,下降20.5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安排单位基本建设类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5%。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单位负担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主要用于位职工医保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86.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5%。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共计148.22万元,项目支出38.49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资产总额153.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9.21万元,固定资产3.8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20.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82.0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883.25平方米,账面原值1375.15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5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5。
因二级预算部门无需填报附表13、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故附表13、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此公开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政府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基本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733300301111
附件【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2024081202381015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