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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jsxczj/2024-00327
  • 发布机构
    建水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13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41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地、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建中央、省、州属单位及县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建水县委、建水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管理乡(镇)统计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1.收集、整理有关县市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县乡普查机构。成立了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发改、财政、统计等40个部门和乡镇为成员单位的建水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级已落实普查经费115万元。“四落实”基本得到保障,为我县五经普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认真摸底,做好分析研判。收集市监、民政、编办等部门行政登记资料与名录库比对,初步掌握全县符合普查对象的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共8708个、个体工商户42833户,并将普查对象名单下发各乡镇,对其存续和经营情况进行了初步核实。三是抓好普查区划分、绘图和“两员”选聘培训。为做好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对各乡镇绘图业务人员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工作调度和普查人员管理与普查区划分及绘图业务培训。完成电子标绘普查区156个、普查小区205个、建筑物8026幢,完成率均达100%。全县共选聘“两员”1087名,其中指导员214名、普查员873名。四是扎实做好清查培训入户登记工作。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流程及省、州经普办单位清查统一布置要求,我县五经普单位清查工作有序推进。8月25日,9月2日先后通过现场、视频方式对全县“两员”进行了培训。五是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流程及省、州经普办单位清查统一布置要求,我县五经普单位清查工作有序推进,根据普查工作量划分5个业务指导组挂包14个乡镇和22个重点社区(村委会),业务指导组通过深入所联系的乡镇、社区(村委会)开展业务巡查指导,及时解答基层提出的疑难问题。12月26日,县经普办将8834户非一套表单位及抽中的6102户个体经营户底册下发到各乡镇。1月1日我县正式开始了五经普正式登记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建水县统计局设下列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服务统计科、工业能源统计科、农业经济统计科、投资贸易统计科)和建水县统计执法监察队。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建水县统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统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建水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决算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没有数据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统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75.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75万元,占总收入的98.5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58万元,占总收入的1.4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46万元,下降0.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51万元,下降1.4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3.04万元,增长119.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统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78.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11万元,占总支出的91.44%;项目支出32.39万元,占总支出的8.5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52万元,下降3.4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67万元,下降4.33%,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减少1名;项目支出增加2.15万元,增长7.1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五经普工作项目经费;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6.1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9.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3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1.具体项目开支情况。

根据建财发〔2022〕2号,2022年度项目经费总投入30.24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 2.具体项目开展工作情况。

开展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工作。为政府、社会提供系统、完整的统计数据资料,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9%。与上年相比减少5.51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减少1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8.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38.69元,公用经费支出16.09元,项目支出23.65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6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03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0.3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0%。行政单位医疗11.0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6.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0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7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5.24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5万元,决算为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5万元,决算为0.7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15%,完成年初预算的5.1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7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5万元,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5万元,决算为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对“三公”经费加强控制,遵照“厉行节约”的原则,降低各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30万元,增长67.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0万元,增长67.1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五经普工作,公务接待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接待餐费。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统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9万元,比上年减少1.05万元,下降6.01%,主要原因是今年其他交通费支出比去年减少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办公费0.03万元,差旅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劳务费0.80万元,工会经费1.96万元,其他交通费11.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建水县统计局资产总额53.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22万元,固定资产17.8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45元,固定资产减少0.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政府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红十字事务等方面的支出。选项A属于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城乡社区住宅(如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41001111



附件【建水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