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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czj/2024-0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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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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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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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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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4735004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在州文化旅游局的精心指导和建水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有关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全会提出的“多维融入、两城协同、三产融合、城乡共兴”的工作思路,以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为目标,抢抓大滇西旅游环线、建水-石屏“滇南最美乡愁之旅”建设等机遇,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实现全县文旅产业与一产、二产融合高质量发展。1.锚定全年目标任务,确保工作取得成效;2.持续做好示范创建,品牌影响有力提升;3.精心策划文旅活动,消费市场加速回暖;4.加快建设文旅项目,基础设施逐步完善;5.加强文物安全巡查,推进保护管理工作;6.加大非遗保护传承,绽放传统文化风采;7.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点亮群众多彩生活;8.加大宣传营销力度,不断扩大品牌影响;9.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10.规范文旅秩序监管,确保市场安全有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政策法规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物科(博物馆科)、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科、行业管理科、市场开发宣传推广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1表)
本单位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1,433.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3.2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34.27万元,下降48.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34.27万元,下降48.2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1,43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8.99万元,占总支出的44.58%;项目支出794.27万元,占总支出的55.4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34.27万元,下降48.2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91万元,增长3.05%;项目支出减少1353.18万元,下降63.0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提高,人员经费相应增加,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收入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8.9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2.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8%。与上年对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4.2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40.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00万元,资本性支出14.50万元,对企业补助401.58万元。其中:办公费7.52万元,水费0.28万元,电费3.97万元,邮电费1.10万元,物业管理费6.60万元,维修(护)费101.23万元,委托业务费203.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6万元,生活补助34.4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50元,费用补贴395.48万元,利息补贴6.10元。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优化文化和旅游产业布局、提升产业能级,完善设施配套、扩大市场消费等,实现全县文旅产业与一产、二产融合高质量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3.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05%。与上年相比减少392.50万元,下降24.14%,主要原因是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减少建水文庙(部分建筑)保护修缮专项资金项目支出49.52万元以及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69.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6%。主要用于2070101行政运行246.61万元,2070103机关服务151.87万元,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116.44万元,2070112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77.24万元,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313.26万元,2070204文物保护100.00万元,2070205博物馆64.57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3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87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2.8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42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1.34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4.24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6.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46.2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5.1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1.99%,超额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2.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0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5.14万元,超额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超额支出5.14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64万元,增长185.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5.14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0万元,下降2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出国(境)费超额支出5.14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2人次。开展内容包括:
本年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安排人员至越南进行文旅、紫陶产品推介及对外贸易等活动,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14万元。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前来建水县开展文化和旅游发展相关工作的外单位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93万元,比上年增加8.48万元,增长29.81%,主要原因是本年行政人员较上年增加及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相应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资产总额1293.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44.15万元,固定资产149.4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8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1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金额数量单位为万元,分项小计与合计项金额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单位(含合并核算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6.机关运行经费:用于购买保障行政运行的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概念: 是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 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政府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红十字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城乡社区住宅(如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473500401111
附件【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080804061444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