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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jsxczj/2024-00207
  • 发布机构
    建水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13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532600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是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下属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农村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和农村经济统计、基点调查统计、农村经济审计、农村数字乡村管理等。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农村集体财务及“三资”管理情况

(1)指导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加强集体“三资”管理。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是加强“三资”管理的基础,先后对普雄、面甸官厅、盘江、利民、南庄等乡镇进行了实地指导,用电话、QQ、微信等多种方式对其他乡镇进行指导,不断促进规范化管理。

(2)完成2022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并对资产清查疑似问题进行了落实处理。指导完成农村集体产权系统、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系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系统和云南省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管理服务平台的信息收集和录入。并根据上级部门反馈的疑似问题清单,认真对疑似问题数据进行核实修改完善,并上报工作情况报告。

(3)指导、审核、调度村级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整合资产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与组织部、财政局联合对村集体经济收入进行联合审核,按季调度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

截至2023年第四季度,142个村(社区)实现村集体经济总收入14101.4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18.54万元,增长3.8%。全县142个村(社区)经营性收入全部可达10万元以上。

(4)积极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续工作

一是换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证,各乡镇2023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变动的要进行变更登记,收回旧证,颁发新证,共换发赋码登记证3套。二是总结探索和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资料归档工作,通过向州局学习请教、借鉴外县市经验,联系县档案局专业人员到普雄乡交流总结,形成符合我县实际的产改资料归档方案,行文下发指导乡镇开展工作,先后到李浩寨乡、官厅镇等8个乡镇进行现场指导,促进了全县产改资料归档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继续对全国产改系统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重复信息进行修正,指导各乡镇对重复认定成员的身份进行核查落实,全年共完善修正69人,尚有498人需进一步核查落实。四是积极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印制与发放工作,在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修正的同时,指导乡镇收集录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承包地确权面积和宅基地面积,为颁发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打基础;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单位支委站务会讨论并报经局党组同意,确定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书》印制单位,并签订政府采购印制服务合同。完成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书》约12.8万份印制与发放工作。

(5)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集体“三资”管理。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根据《建水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指导乡镇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乡镇“三资”管理办法,配合县委组织部对《建水县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办法(试行)》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受县纪委委托起草了《建水县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细则》;依托建水县委第七轮巡察,抽调3人对青龙、李浩寨、甸尾三个乡镇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巡察监督,根据巡察发现问题,印发了《建水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检查问题提醒》,要求各乡镇按照《建水县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各村组上年度的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上报。

(6)加强培训,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队伍的素质。在普雄乡开展了以各村委会干部为培训对象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培训人员41人。为了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规定,编写《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培训材料,将适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7)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各乡镇做好云南省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平台中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情况数据录入,全面反映建水县农村基层组织、村民自治、法治建设、道德文化、社会安定情况。

2.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情况

(1)继续做好农村土地确权收尾工作。一是做好确权档案的整理移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14个乡镇10.8万农户,共形成纸质档案9700多盒,数字化档案扫描200多万页,现已全部移交至县档案局,待最终清点完成移交。二是督促测绘公司继续做好数据库更新、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于今年3月中旬配合测绘公司及苍穹公司人员到单位对确权数据库进行了更新,并对信息平台运用进行了初步培训;5月下旬配合公司派出驻建水的2名工作人员进行确权改错、发证、完善档案等后续工作,依次到14个乡镇对差错进行修正,目前已完成2854户农户的纠错指认;完成面甸镇安边哨多依树102户农户的颁证。

(2)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衔接工作。根据《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转发国家、省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文件的通知》(红自然资确权〔2023〕2号文件)要求,与县自然资源局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有序衔接,强化业务协同,切实维护好群众土地承包权益,为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管理工作。鼓励、引导和规范农村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一是规范流转合同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建水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4月印发了《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到各乡镇,要求各乡镇切实做好农村承包合同及流转示范合同文本的推广应用,并落实土地经营权流转备案及登记管理制度。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县土地流转面积25.14万亩,其中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16.33万亩,非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8.81万亩。开展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推动我县高原特色农业建设,做大现代农业、做优品牌农业,培育生态农业、观光农业、高效农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配合做好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创新金融支持“三农”服务产品,保障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工作顺利开展,更好服务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全县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村发展、农民增收。4月6日到泸西学习了土地流转抵押贷款业务开展的相关流程及经验,起草了我县抵押登记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目前,我县已成立了建水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完成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金额118万元,有效解决了农户生产资金短缺的问题,助力乡村振兴。

(5)完成200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整理归档工作。根据州档案局要求,认真对200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中所形成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进行重新鉴定、整理、立卷归档,共形成文书档案551盒、1561件、229103页已临时移交县档案馆上架。

3.新型农民经营主体培育情况

截至目前,实有注册登记农民合作社402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9个、省级示范社20个、州级示范社23个、县级示范社70个,带动2.1万户农户8万余人增收致富;全县累计认定家庭农场121个,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共12个,县级示范家庭农场68个。

(1)以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为契机,推动农民专业社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面完成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示范社评定、联合社创建等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二是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建设,根据我实际,起草联发《建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管理办法》(建农联发[2023]12号),为县级示范社评定和省级以上示范社的监测提供了依据。三是搞好县级示范社评定工作,先后到利民、临安、盘江、坡头等乡镇进行指导,做好县级示范社认定的前期准备工作,2023年拟认定的县级示范社16个,整合省级和中央项目资金55万元拟奖补县级以上示范社28个,为国家级、省级示范社的创建做好储备工作。

(2)对省级以上示范社开展监测。对13个省级示范社和6个国家级示范社开展监测,根据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到利民、临安、南庄等地,对省级示范社进行实地抽查和了解,参照云南省监测及评定办法,经评审,建水县福新果蔬专业合作社等6个国家级示范社县级初审合格,13个省级示范社中11个运作正常,评定为县级初审监测合格,2个不合格,其中建水县壑润汇峰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受疫情影响,2022年合作社没有运作无收入,监测不达标;建水县天麓种植专业合作社近两年来因各种原因影响,运作不理想,表示没有能力继续保持省级示范社这个荣誉,自动放弃监测。

按建水县财政局对省级示范社的核查通知要求,对建水县13个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社是否涉嫌非法集资的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13个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社没有涉嫌非法集资的情况。

(3)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积极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一是家庭农场培育工作。坚持做好家庭农场宣传认定工作,2023年1月经农业部门认定第七批家庭农场21个,通过到曲江、面甸等乡镇调查家庭农场的培育情况,2023年拟认定第八批家庭农场11个,已实地考察8个。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全面实行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制度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目前已有44个家庭农场进行申请并已通过审核。通过家庭农场的示范作用,带动周边农户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增加了经济收入。

二是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工作。今年5月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全省示范家庭农场的通知》要求,又组织经营规模及效益突出的建水县曲江镇团结山庄家庭农场等3个家庭农场申报第五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待上级部门审核认定。

(4)注重新型经营主体的能力提升。2023年3月,积极组织省、县两级示范合作社理事长和家庭农场农场主共12人参加云南省耕耘者第五期新型经营主体培训;9月带领国家级示范社理事长等5人参加“耕耘者”振兴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第六期培训班(国家级示范社专题培训班),10月组织2个家庭农场主参加州农业农村局举办的家庭农场生产管理能力提升培训,通过组织参加各类培训,提升了新型经营主体的效能,发挥了头雁效应,有效助力乡村振兴。

4.农村统计调查工作情况

(1)按时完成农村经济统计年报。年初对全县14个乡镇2022年农村经济统计年报进行了收集、审核、汇总,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与乡镇进行落实,确保了数据的真实可靠,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农村经济政策提供了有效的数据资料。计划10月12-13日,开展2023年农村经济统计年报业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为按时、高效、保质完成农村经济统计和各项农经工作奠定基础。

(2)做好物价调查、审核和汇总工作,确保第一手资料的真实准确。按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每半个月在系统中上报一次的物价表(全国原粮价格表、全国生产资料价格表、全国主要经济作物和养殖产品价格表、全国成品粮价格)统计工作。

(3)按时上报专项报表。认真做好季度土地流转情况调度,完成大规模土地流转信息调度、易地扶贫搬迁农户迁出地家庭承包地盘活利用情况摸底调查等工作并形成相关材料上报。

(4)认真做好农民收入动态监测工作。根据省州《关于组织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继续做好临安 、曲江 、青龙3个乡镇30户监测户,每月一次农业生产监测表的收集、审核、汇总及分析报告的工作。

5.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和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1)纠纷调解。截至目前全县共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186件,信访接待人员对每件纠纷都进行认真登记并及时分类处理。对当场能作出政策解答的及时解答,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告知当事人,待相关人员调查落实后处理。目前已调解173件,纠纷调解仲裁率93.01%。分别到临安、南庄、面甸、岔科、曲江等乡镇进行纠纷调查核实及处理,形成信访答复及纠纷情况报告8份上报相关部门。

(2)纠纷仲裁。仲裁庭共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案件3件,其中1件于庭前达成调解意愿,1件于8月在曲江开庭,并于9月下发裁决书,1件待调查落实后依法进行处理。

6.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1)完成国办、州级、县委办约稿4篇。

(2)根据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和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项目复核工作的通知》,配合县委组织部参加了省级对我县南庄镇罗家坡村委会2023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和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项目进行复核评审。

(3)整理“三资”管理、发展集体经济问题措施和相关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资料共计29份。

(4)以建水县人民政府文件上报《建水县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自评报告》,向县深改办报送《建水县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情况汇报》2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农承办、农审办、减负办。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497.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7.15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5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02万元,下降1.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07万元,下降1.60%;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其他收入增加0.05万元,增长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减少,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是税局退手续费及自有资金帐户的利息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50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72万元,占总支出的87.72%;项目支出61.43万元,占总支出的12.2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36万元,下降1.0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7.73万元,下降11.63%;项目支出增加52.36万元,增长577.2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减少及公用经费的压缩,项目经费增加的原因是增加36家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奖补补助及34家合作社专业合作社项目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8.7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4.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4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8.43万元。2130122建财发〔2023〕3号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经费支出14万元,建财发〔2023〕3号建水县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项目经费支出0.4万元,建财预〔2023〕437号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工作经费支出0.83万元;2130124建财发〔2023〕3号建水县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项目经费支出19.55万元,建财发〔2023〕3号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新型主体培育(合作社)项目专项经费支出19.2万元,建财发〔2023〕3号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和奖补专项资金支出0.97万元;2130126建财发〔2023〕3号2023年建水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项目经费支出0.99万元,建财发〔2023〕3号建水县2022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设项目经费支出0.6万元,建财发〔2023〕3号2023年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项目经费支出1万元,建财发〔2023〕3号2022年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项目经费支出0.8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0%。与上年相比减少8.07万元,下降1.6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69.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万元,决算为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万元,决算为0.4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8.9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4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万元,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万元,决算为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9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6万元,增长1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6万元,增长16.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度农村经济工作较多,接待上级检查、指导工作人次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超上年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15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5.36万元,固定资产31.1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8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323.4平方米,账面原值16.2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44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4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43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此公开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为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为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为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为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为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为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为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为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监督索引号53252400532600501111



附件【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081209213462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