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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jsxczj/2024-00332
  • 发布机构
    建水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14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76401000

建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4、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6、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8、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建水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0、有关职责分工。

与建水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建水县卫生健康局、建水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与建水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建水县民政局、建水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建水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给建水县医疗保障局,建水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与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建水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平稳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基金各项指标平稳运行。2023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上年结余0元,收入33,287万元,支出33,287万元,12月期末结余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上年结余14,482万元,收入104,789万元,支出118,602万元,12月期末结余669万元;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基金,上年结余60万元,本年收入184万元,支出213万元,12月末结余31万元;二等乙级伤残军人医疗保障基金,上年结余5万元,本年收入30万元,支出25万元,12月末结余1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上年结余194万元,本年收入6,486万元,支出5,779万元,12月末结余901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上年结余230.48万元,本年收入2,048.29万元,支出2278.72万元,12月末结余0.05万元。

2.落实待遇政策,守护群众民生福祉

一是严格落实待遇清单制度。2023年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累计住院136,588人次,报销住院医疗费用54,102.96万元,门诊诊疗慢特病305,958人次,累计报销费用9,900万元;参保人普通门诊就诊279.93万人次,报销8,161.57万元;药店购药人次669,161人次,个人账户支出7,333.15万元;享受门诊共济49,780人次,报销共济费用807.45万元。二是落实资助参保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助参保62,455人,资助金额合计884.23万元,其中资助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人员3,584人,资助金额64.51万元;资助已脱贫户47,964人,资助金额647.51万元;资助低保6,189人,资助金额74.27万元;资助一二级重残2,829人,资助金额33.95万元;特困和孤儿1,773人,资助金额62.06万元;资助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17人,资助0.20万元;资助病残吸毒人员99人,资助金额1.73万元。三是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2023年已脱贫户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等困难人员住院19,597人次,医疗总费用11,374.0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7,655.59万元,大病保险报销624.18万元,医疗救助报销1,421.40万元,住院费用经医保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报销比例达到85.30%。四是健全公务员医疗保障政策,提高公务员(含事业单位)待遇水平。2023年公务员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报销7,034人次,报销金额592.67万元。五是保障新冠疫苗接种资金到位。2023年我县接种新冠疫苗9,164剂次,已拨付疫苗接种补助资金7.33万元。

3.实施三医联动,深化医保制度改革

一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成效明显。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着力发挥医保对医疗、医药资源合理配置与科学使用的核心杠杆作用,不断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工作,合理确定总额预算指标,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费,确保医保基金平稳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权益;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发展,积极探索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利用差异化报销标准引导参保人员合理、有序就医,实现就医的多样化。目前,医疗机构采取复合型付费方式(DRG付费、单病种、床日付费、项目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进行付费,25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住院费用纳入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进行付费,2023年我县实行DRG付费方式改革的医疗机构病种覆盖达到90%;实现DRG付费医保基金支出占总住院费用的80%以上。二是持续推动集采药品、耗材落地惠民。2023年共组织全县19家公立医疗机构、144家村级卫生室和7家非公立医药机构,参与7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报量,现已挂网采购4批(其中国家集采2批、州际联盟采购2批),已采购药品4,721.99万片/支/袋,发生采购金额3,719.93万元。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60%测算,预计节约采购资金5,579.90万元,按县域内医保平均报销比例80%计算,可为参保患者减轻医疗负担1,115.98万元;参与11批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报量,现已挂网采购7批(其中国家集采2批、省级联盟采购5批),已采购耗材97.73万盒/套/条,发生采购金额1,577.08万元,按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价格平均降幅50%测算,节约资金1,577.08万元;按县域内医保平均报销比例80%计算,可为参保患者减轻医疗负担315.42万元.

4.加强基金监管,保障基金运行安全

一是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强化智能监管。将全县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协议管理,完善协议内容,量化考核指标。利用国家医保系统平台,运用大数据分析,加强医保大数据智能监控,推行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医保信用记录、信用评价制度和积分管理制度,逐步将医药企业纳入医保信用评价体系。二是实现日常检查全覆盖,落实违规约谈机制。共组织县、乡两级基金监管队伍对350家定点医药机构(168家定点药店,182家县、乡、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检查。现场查阅病历3400余份,门诊处方8300余份,电话随访患者340余名,入户走访17户。对233家存在问题医药机构下发检查意见书责令第整改,约谈37家医疗机构负责人,对45家存在违规行为医疗机构进行协议处理,其中行政处罚6家。三是突出打击重点,大力开展联合专项督查。今年共联合市场、卫健等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和现场执法32次,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专项督查4批次。四是积极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建水实践“小切口”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医药领域腐败行为。起草下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个,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在系统内广泛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约谈医药机构负责人及医保经办人员42人次。

5.强化数据管理,提升医保信息化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编码动态维护和深化应用。把标准编码动态维护作为常态化工作适时对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医护人员、药师信息动态维护。目前,审核通过医疗机构信息184条、药店信息180条、医师信息1501条、护士信息1996条、药师信息167条、医技人员信息227条,实现带码入库、带码使用、带码结算。二是持续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专网与医院局域网接口改造。三级医院完成接口改造102个,二级医院完成接口改造90个;一级医院完成接口改造84个。

6.优化经办服务,提升医保行风建设

一是全力推行行政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持续优化经办服务,取消单一业务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的集成式综合柜员制模式设置服务窗口,基本形成“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次办结”的服务格局。重点对工作人员的咨询电话、礼仪和文明用语等事项进行培训,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熟练、服务热情,服务规范有序,将亲民、为民、便民的服务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健全公开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政务公开,积极主动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19条。三是畅通优先服务绿色通道。多渠道公布网上服务网址、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电子邮箱、经办电话等业务办理渠道。四是规范办理指南。简化程序,缩短时限、加快进度,对军人、老年人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及时快捷办理。入驻医保政务服务平台事项42项,均实现了全部业务“网上办”“掌上办”,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可办率达100%,窗口办件量达3,000多件。五是及时回复参保人员的来信来访。办理“12345”政务热线33件、上级部门反馈的信访问题33件,均给予回复,办结率达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科室,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基金监管科、医疗服务和医药价格管理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建水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建水县医疗保险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建水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建水县医疗保险信息中心未独立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建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428.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8.7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01.84万元,下降27.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01.84万元,下降27.0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0.00万元,增长0%。收入减少901.84万元,下降27.08%,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上级补助资金减少,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42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5.93万元,占总支出的25.36%;项目支出1812.85万元,占总支出的74.6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01.84万元,下降27.08%。其中:基本支出增减少28.34万元,下降4.40%;项目支出减少873.50万元,下降32.5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01.84万元,下降27.08%,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上级补助资金减少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5.9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4.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70.9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城乡医疗救助支出1370.9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8.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787.84万元,下降24.49%,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27.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84%。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防疫物资采购支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支出、伤残军人医药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万元,决算为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万元,决算为1.4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3.8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万元,决算为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8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际支出小于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0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0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0,2023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0万元比上年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11万元,比上年增加6.49万元,增长18.7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比2022年增加,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建水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737.9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69万元,固定资产35.3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701.84万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6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5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7.4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调拨处置5项,账面原值4.1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4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4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76401111



附件【建水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24081303580084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