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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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czj/2024-0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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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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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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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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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473500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全民族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2.拟定有关文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文物事业发展规划;
3.负责申报推荐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协助做好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审核工作;
4.协助做好文物建筑修缮、抢险加固和迁(复)建工程审核报批及验收工作,协助做好审核文物保护单位的迁移、改建和拆除工程工作;
5.负责文物安全日常巡查的组织及其整改工作的督促落实;
6.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和收缴文物移交工作;
7.负责全县各级文保单位的“四有”工作;
8.负责全县境内文物的调查发掘、保护管理和研究宣传工作;
9.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充实博物馆展品的内容,提高展品的内涵;
10.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文物安全;
11.举办文物展出,发挥宣传窗口作用,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推动我县旅游业发展。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落实责任,加强管理。
1、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文物管理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完成县人民政府、县文旅局关于《建水县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使用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同时对全县文物点建立了网格化管理机制,将所有文物保护单位的联系方式、使用人进行了网格化管理。在强化管理的同时加大责任的落实,做到了责任层层落实。
2、制定文物保护单位巡查、检查机制,除了定期检查以外利用节假日及重要节点与县教体、消防、民宗等部门组织文物安全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使用单位、使用人进行限期整改。截至2023年10月共组织文物安全巡查10次,出动检查人员50余人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有效的整改意见并要求使用单位及时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问题已经提出立项计划,并按计划上报上级部门。
(二)健全体制、夯实基础。
进一步强化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对辖区内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档案资料进行充实完善,对资料进行了查缺补漏。完成新增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档案的建立。积极做好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准备前期工作。目前州级确定拟申报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为焕文书院、普氏宗祠、新房村黄氏宗祠、红井街黄美芝旧宅、珂里楼、达泸桥、大兴桥、燃灯寺。
(三)保护为主、服务民生。
1、积极推动文物保护项目建设。2023年4月完成乡会桥及乡会镇公所修缮终验工作,目前已移交县旅投公司做后续文物活化利用工作。建水文庙古建筑彩画保护设计、前期研究项目正在按合同进行,预计2024年4月完工。启动朱德旧居日常保养维护工作。文笔塔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有序推进中。2023年10月完成团山白蚁危害防治工程(二期)终验工作。
2、编制修缮方案争取项目资金。2023年4月我县上报文物保护项目为玉皇阁防雷消防工程、云龙山真武宫修缮工程、朱家花园消防工程、纳楼长官司署修缮及白蚁防治工程、黄龙寺修缮及白蚁防治工程。
2023年8月黄龙寺修缮及白蚁防治工程已录入国家文物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待资金审核。纳楼长官司署修缮及白蚁防治工程、玉皇阁防雷消防工程、朱家花园消防工程省文物局已转交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评审,目前正在评审阶段,待评审意见下发后,将组织设计单位进行方案修改及后续上报工作。2023年11月计划上报黄龙寺修缮及白蚁防治工程二期项目至州级进行评审。
3.文物活化利用工作有序推进,2023年崇正书院将作为红河学院紫陶产业学院进行办学,白衣楼将作为建水特色产品销售点对外开放利用。目前,崇正书院、白衣楼文物活化利用方案已通过州级评审在完善修改中。
(四)加大宣传,合理利用。
文物保护工作的需要广大干部职工及群众的参与,2023年我所利用文物巡查的机会及文化和遗产日向文物保护单位使用人发放了文物保护宣传资料200余份。在安全生产月要求全县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使用人及责任人按要求组织辖区内消防安全演练,提高使用人及责任人的安全意识的同时进一步压实了安全责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建水县文物管理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建水县文化与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文物管理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建水县文物管理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231.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6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59万元,增长5.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59万元,增长降5.27%;增长原因为2022年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各种保险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23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05万元,占总支出的96.30%;项目支出8.57万元,占总支出的3.7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74万元,增长4.8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1万元,增长1.37%;项目支出增加7.72万元,增长908.24%;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文物管理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3.0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1.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文物管理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1.59万元,增长5.27%,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有所增加,单位招考录用人员一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64.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19%。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1%。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0%。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万元,决算为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万元,决算为0.4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06%,完成年初预算的16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4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94%,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4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万元,决算为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3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审计整改调账“三公”经费支出超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89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49万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0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审计整改调账“三公”经费支出超预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文物安全巡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博物馆交流学习,文物安全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文物管理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建水县文物管理所资产总额194.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13万元,固定资产6.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86.92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16万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元,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6.22万元,净值减少6.2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4.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5.机关运行经费:用于购买保障行政运行的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政府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红十字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城乡社区住宅(如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473500201111
附件【建水县文物管理所(1)(1)2024081510272647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