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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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czj/2024-0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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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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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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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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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3200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
(七)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批后管理工作;承担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
(十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
(十五)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和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积极督促各乡镇加快村庄规划编制步伐,在2022年“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基础上,继续做好2023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继续加强乡村规划管理及指导乡村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计划发放乡村规划许可证48本,促进乡村发展,顺利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2、按城市、乡镇发展需求和实际情况,继续认真做好农用的转用、征收的用地组卷上报工作。
3、积极推进在建项目的实施,确保2023年3个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完工并通过州级终验。新增水田指标37.5896公顷,提质改造面积为35.9640公顷,提高土地利用率及可持续应用,提高生产力,水田指标可以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4、进一步加强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根据2023年土地供应计划,加大2009年至2022年批而未供的土地消化力度,提高供地率30%以上。
5、继续做好用途变更及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工作,计划完成5件,做好服务工作。
6、开展矿业权联合审查工作20次,掌握实际情况,排查安全隐患80人次,预防避免安全事件发生。
7、持续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服务模式 ,力争实现线上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业务全覆盖,逐步实现线上线下“全业务覆盖、全流程网办、 全省通办”、部分业务“跨省通办”,积极推广应用“电子证照”,计划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25000本以主,提高不动产登记办事效率达90%以上,以满足群众社会需求,服务好社会群众,提高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更加便民利企;提高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增量数据质量提升,配合省州做好升级改造、完善现有登记平台系统优化工作。
8、继续做好辖区内勘测定界报告县级审核及验收、测绘资质管理、测绘市场监督检查、地图市场监管,测量标志保护等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及《云南省测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涉密资料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保障国家涉密测绘成果安全。
9、加大政策法规宣传,按学习计划,抓好人员学习培训,提高个人素质。土地宣传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到14个乡用广播开展28次宣传,每年开展地质灾害演练工作3次300人以上。每年开展4次人员培训会,达300人以上。提高人员对政策,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提升,提高工作效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耕保科、地环科、执法大队、信息中心、地籍科、规划科、城乡规划科、城市规划科、法规科、整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利用科、矿政科、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设14个所,分别是:临安镇自然资源管理所、曲江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坡头乡自然资源管理所、南庄镇自然资源管理所、西庄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官厅镇自然资源管理所、青龙镇自然资源管理所、面甸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岔科镇自然资源管理所、普雄乡自然资源管理所、利民乡自然资源管理所、李浩寨乡自然资源管理所、盘江乡自然资源管理所、甸尾乡自然资源管理所。。
所属单位20个,分别是:
1.建水县自然资源局(本级),独立核算。
2.建水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不独立核算。
3.建水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不独立核算。
4.建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独立核算。
5.建水县城乡规划管理中心,不独立核算。
6.建水县临安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7.建水县曲江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8.建水县坡头乡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9.建水县南庄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10.建水县西庄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11.建水县官厅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12.建水县青龙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13.建水县面甸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14.建水县岔科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15.建水县普雄乡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16.建水县利民乡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17.建水县李浩寨乡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18.建水县盘江乡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19.建水县甸尾乡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20.建水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所属单位共2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5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建水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2.建水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
3.建水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4.建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5.建水县城乡规划管理中心
6.建水县临安镇自然资源管理所
7.建水县曲江镇自然资源管理所
8.建水县坡头乡自然资源管理所
9.建水县南庄镇自然资源管理所
10.建水县西庄镇自然资源管理所
11.建水县官厅镇自然资源管理所
12.建水县青龙镇自然资源管理所
13.建水县面甸镇自然资源管理所
14.建水县岔科镇自然资源管理所
15.建水县普雄乡自然资源管理所
16.建水县利民乡自然资源管理所
17.建水县李浩寨乡自然资源管理所
18.建水县盘江乡自然资源管理所
19.建水县甸尾乡自然资源管理所
20.建水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9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3人(离休0人,退休5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车辆1辆。原因是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之后,没有核编制,保留车辆一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7534.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34.2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6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696.27万元,增长179.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727.92万元,增长180.7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31.66万元,下降99.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任务较上年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753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0.65万元,占总支出的6.36%;项目支出25785.60万元,占总支出的93.6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686.73万元,增长179.5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6.54万元,增长5.20%;项目支出增加17600.19万元,增长215.0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任务较上年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50.6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72.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7.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785.6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项目名称 | 支出金额(万元) | 开展情况 |
建财预〔2023〕259号建水县城镇建设用地报批费用补助经费 | 466.19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3〕162号建水县城镇建设用地报批费用补助资金 | 909.31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3〕545号建水县城镇建设用地报批资金 | 174.99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3〕473号建水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水池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经费 | 10.37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3〕575号建水县土地整治增减挂钩项目专项资金 | 6.85 | 已完成 |
红财农发〔2022〕108号建水县“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村庄规划编制项目补助经费 | 258.00 | 已完成 |
红财农发〔2023〕94号建水县“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村庄规划编制项目资金 | 70.00 | 已完成 |
红财农发〔2023〕94号建水县“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经费 | 60.00 | 已完成 |
建财预自〔2023〕1号单位自有资金安排的补助经费 | 0.15 | 已完成 |
建财发〔2023〕3号建水县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采项目购经费 | 8.18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3〕322号非税收入安排补助资金 | 94.54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3〕44号非税收入安排补助经费 | 182.47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3〕524号非税收入安排支出补助资金 | 93.42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3〕361号建水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金 | 100.00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3〕180号建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补助资金 | 50.00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3〕89号建水县村庄规划编制项目补助资金 | 111.40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3〕87号建水县城市规划编制补助经费 | 50.82 | 已完成 |
建财发〔2023〕3号建水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补助经费 | 10.00 | 已完成 |
建财发〔2023〕3号建水县2022年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任务补助资金 | 81.69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3〕208号建水县国土变更调查项目补助资金 | 43.85 | 已完成 |
建财发〔2023〕3号红河州建水县官厅镇官厅等2个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 56.28 | 已完成 |
建财发〔2023〕3号红河州建水县曲江镇西山等2个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 248.24 | 已完成 |
建财发〔2023〕3号建水县李浩寨乡勒白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 388.76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3〕483号耕地流出图斑整改恢复及国土变更调查项目资金 | 68.56 | 已完成 |
建财发〔2023〕3号建水县国土变更调查项目补助经费 | 48.07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3〕390号建水县官厅镇矿石清运、鉴定及踏勘资金 | 86.58 | 已完成 |
建财发〔2023〕3号建水县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员补助资金 | 17.04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3〕143号建水县临安新区(含青山煤矿片区)采空区治理项目补助资金 | 1532.00 | 已完成 |
建财发〔2023〕3号建水县自然资源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专项资金 | 50.00 | 已完成 |
红财资环发〔2023〕57号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省对下补助经费 | 1.50 | 已完成 |
建财发〔2023〕3号地质灾害防治补助经费 | 1.65 | 已完成 |
红财资环发〔2023〕15号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 | 8.60 | 已完成 |
建财发〔2023〕3号建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 | 8.25 | 已完成 |
红财资环发〔2022〕93号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 0.20 | 已完成 |
红财债发〔2023〕53号建水县石材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 | 13881.00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3〕625号征地和地上建构筑物补偿补助经费 | 16.29 | 已完成 |
建财发〔2023〕3号建水县第二自来水厂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补助经费 | 135.00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3〕546号国有建设用地收回补偿补助资金 | 3515.80 | 已完成 |
建财发〔2023〕3号2023年征地拆迁补偿补助资金 | 80.92 | 已完成 |
建财发〔2023〕3号2023年度供地土地勘测定界服务补助资金 | 7.02 | 已完成 |
建财发〔2023〕3号国有建设用地收回补助资金 | 2525.21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3〕12号建水县国有建设用地电力线路改迁征地补偿资金 | 87.84 | 已完成 |
建财发〔2023〕3号国有土地储备前期工作补助资金 | 21.00 | 已完成 |
建财预〔2023〕21号建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前期报批补助经费 | 182.88 | 已完成 |
建财发〔2023〕3号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选择社会专业机构采购补助资金 | 25.00 | 已完成 |
建财发〔2023〕3号2023年度供地土地勘测定界服务补助资金 | 7.80 | 已完成 |
建财预自〔2023〕1号单位自有资金安排补助经费 | 1.88 | 已完成 |
合计 | 25785.6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97.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9.96%。与上年相比增加1827.86万元,增长49.8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任务有调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5.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3%。主要用于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等工资福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6.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6.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地上附作物补偿;
12.农林水(类)支出38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6%。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服务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550.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8%。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单位工作日常运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等。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0.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8.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人员工资(劳务费)支出、技术服务费支出(委托业务费)、日常运转支出、治理工程基础建设支出等。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25万元,决算为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45万元,决算为4.9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5.66%,具体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9万元,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25万元,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45万元,决算为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6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履行节约,坚持不浪费,过紧日子。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11万元,增长73.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1万元,增长73.2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工作任务多,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交流及上级来访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22万元,比上年增加4.66万元,增长6.60%,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较上年有所增加,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0.77万元、水费3.27万元、电费5.63万元、邮电费5.52万元、培训费4.46万元、差旅费14.20万元、公务接待费4.99万元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建水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24190.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970.26万元,固定资产1213.9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6.4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7.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8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2237平方米,账面原值203.9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5.9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4.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0.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6.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4.1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4.1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3200401111
附件【建水县自然资源局2024081510130758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