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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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czj/2024-0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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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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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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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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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5332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建水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办公室是属建水县水务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编制《建水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河长制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奖励机制;承办县级河长会议,落实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确定的事项;拟定并分解河长制年度目标任务,监督各项任务落实并组织考核、督办群众举报涉河(库)案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河长办专题会议。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严格水资源“双控”行动,强化河湖水资源保护。
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抓好建水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推进,确保全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保持在科学降幅范围。
2.持续推进河湖“四乱”整改,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管控。
本年度在完成珠江委遥感反馈“四乱”问题整改的基础上,要加县内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改力度,全力管控好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安全。
3.以城区河湖为重点,强化河湖水污染防治。
针对城区河湖水污染形势不降反升的情况,县河长办将加大暗访督查力度,高位推动问题整改。联合相关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城区河道水污染防治工作。
4.继续推行“百河千沟万渠”整治行动,强化河湖水环境治理。
将继续以“河长清河行动”渠道为载体,在各乡镇积极开展“百河千沟万渠”整治活动,充分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对各乡镇辖区的河流、沟渠、水沟、坝塘等全面进行“百河千沟万渠”大整治。
5.系统推进治理,强化水生态修复。
持续开展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水土保持监管,持续抓好林业生态修复,加大江河湖库源头水源涵养林保护建设力度,县域内营造林面积稳步增长。
6.强化执法监管。
一是2023年将严格实施《建水县跃进水库管理办法》,加强巡查力度,加强对库区农业种植、养殖、捕鱼等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整治。二是加强对河湖非法采砂进行巡查整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建水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办公室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建水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91.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6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4万元,增长3.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4万元,增长3.0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承担缴纳的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住房公积金等调整基数,所以相应增加缴费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9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6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4万元,增长3.0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4万元,增长3.43%;项目支出减少0.30万元,下降10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承担缴纳的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住房公积金等调整基数,所以相应增加缴费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6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0.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4%。人均支出15.2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2023年无项目开展及开支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74万元,增长3.08%。主要原因是单位承担缴纳的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住房公积金等调整基数,所以相应增加缴费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7.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82%。主要用于保障河长办日常开支及人员工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承担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0万元,决算为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0万元,决算为0.3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91%,完成年初预算的9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0.0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09%,完成年初预算的4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0万元,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0万元,决算为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管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45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36万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9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河长办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为零。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河长办督查检查的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比上年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建水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资产总额0.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65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减少0.07万元,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0万元,无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预算也称为公共财政预算、科技三项费用及其他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财政预算支出是指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透过公共财政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三)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
(四)一般预算支出是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政府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 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红十字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城乡社区住宅(如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533200301111
附件【建水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办公室2024081405293696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