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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czj/2024-0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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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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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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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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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31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配合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贯彻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辖区内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贯彻执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众权益保障工作;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创新引领强基铸魂,加强自身建设
持之以恒抓政治建设。全面履行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3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3次,周例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45次。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共组织专题学习55次。聚焦民政主责主业,坚持把党建工作融入民政业务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构建以党建为引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机制。研究制定《建水县民政局党组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建水县民政局2023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做到党建工作和民政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形成推进民政党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持之以恒抓廉政建设。认真执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和要求,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检查。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领导班子成员到支部讲党课9次。制定《建水县民政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让职责任务落到实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带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组,对各党支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在财务审批上实行“四道程序”联审联核。2023年开展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前警示教育9次,组织学习各类违纪违法案例14次,廉政谈话8次。
持之以恒抓意识形态。认真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2023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4次,研判民政领域风险点16个,召开党组会通报4次。对群众关注的一些重大问题,特别是涉及到民政民生、社会救助等信访问题,及时进行研判,与公安、信访及乡镇等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密切关注民政服务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倾向性、突发性问题,对发现苗头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引导,对网络舆情和群众反映问题及时答疑解惑。及时做好对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并建立重大政策及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
持之以恒抓平安建设。建立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协调机制,对各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回头看”工作进行督查。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清理整治,及时认定“僵尸型”社会组织。开展“建元线”“建红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暨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低收入家庭人口动态监测帮扶机制,聚焦未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困难家庭,确保基本生活有保障。
持之以恒抓网络安全。成立建水县民政局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利用周例会、党组会等契机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提高保护单位及个人权益的意识和能力。2023年每季度按要求对全体干部职工计算机开展安全保密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解决整改。强化婚姻登记系统的安全管理,排除安全隐患,增强防范措施,及时做好婚姻登记数据的统计、备份,扎实做好账户的安全管理,确保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制定《建水县民政局网络舆情预警及监测处置工作办法》,明确和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建立突发事件网上舆论应急预案,积极稳妥地做好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
持之以恒抓法治建设。坚持把民政法规制度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治教育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制定《建水县民政局法制学习和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目前有35人获得云南省行政执法证。2023年分别到文安府和小桂湖参与宣传涉及民生民心的法规,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意识,确保服务型民政行政执法深入人心。
持之以恒抓安全生产。制定《建水县民政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建水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建水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月活动的通知》《建水县养老机构四不两直检查制度》等文件,聚焦养老、殡葬服务机构等重点场所,成立6个小组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检查6次,精准查找、科学治理安全隐患,全力抓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联合消防救援大队定期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进行了5次检查,有效促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乙类乙管”政策措施,实行内部分区管理,储备防疫药品物资,保持就医转运机制和绿色通道畅通,全力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健康安全。
持之以恒抓综治维稳。制定《建水县民政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研判,重点排查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2023年共办理信访件9件,其中县人民政府交办(红河州政府统一信箱)2件,全国民政信访信息系统交办1件,州民政局交办1件,云南省信访系统交办5件,办结率100%。制定《建水县民政局2023年保密工作计划》等制度。
2.做实基本民生保障,保民生解民忧
紧紧围绕规范、精准、温度三个重点。以“一本书(社会救助协理员工作手册),两个制度(动态管理制度、协理员管理制度),三张表(社会救助统计表、各乡镇退回资金统计表、每个月救助对象进出表)”为抓手,认真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按时足额发放民政救助资金46.13万人次9741.52万元,比2022年增加4.97万人次1492.56万元。
严格落实扩围增效政策。与多部门建立“资源共享群”,每月与县医保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县疾控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将符合条件的三类人员、重残、重病患者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2023年12月有城市低保1500户1938人,累计发城市低保金987.71万元;有农村低保6349户11683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4141.86万元;有特困人员1647户1679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2056.05万元;共实施临时救助1221户,救助金额312万元(2022年发放临时救助1035户217.64万元),其中:因病救助668户,因火灾救助8户,因学救助203户,因自然灾害(旱灾+水灾)救助48户,其他困难原因救助294户。
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从而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常态监测和快速预警,做到即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全县有“三类人员”监测对象1192户3788人,其中:纳入农村低保885户2153人,纳入特困供养86户86人,申请临时救助368户93.3万元。
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建水县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细化县、乡(镇)、村三级动态管理工作职责,明确动态管理核查要求,构建县、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四级联动”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每月局党组会上分析研判上月社会救助对象新增停发动态管理情况。不断提高社会救助信息化水平,“政府救助平台”受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申请1855件,办结1855件,办结率100%。
加强社会救助经办员和协理员管理。制定《建水县村级民政协理员管理暂行办法》 ,建立奖惩制度,坚持制度创新与有效管理相结合,充分调动协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印制155本《建水县民政协理员工作手册》,分发给各村委会(社区)民政协理员保管使用,作为检查、考核村级协理员工作的重要依据,有效提升救助服务质量。
流浪乞讨救助有温度。按照“以人为本”和“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工作原则,按期开展“寒冬送温暖”等活动。积极主动开展街面巡查,全面落实三个100%,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开展街面巡查达100余次,救助31人次3.01万元(其中经寻亲成功直接护送返乡9人)。
3.做细基层社会治理,察民情聚民力
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创新社区治理和服务,争取资金12万元开展北山、东林两个社区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为省、州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制定下发《建水县“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推动建水县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密切配合县委组织部对参加补选的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联审8次。开展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工作,共清理100多个牌子标识,清理范围覆盖到所有村(居)委会。通过实地查看村务公开栏、查阅村务公开资料、听取村干部汇报等方式,开展村务公开督查工作。按时发放老乡干生活补助392人次33.52万元。
创新社会组织监管。现有社会组织130个,其中:社会团体6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8个。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462个(今年全部录入云南省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平台)。制定《建水县民政局开展社会组织“星级化”管理工作方案》,全面促进全县社会组织标准化发展,办理网上登记注销变更年检200件。今年全县社会组织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36个。加大社会组织日常监管,通过年检及时发现和纠正社会组织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共年检122个。
加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坚持稳妥审慎原则优化行政区划设置,上报将临安镇撤镇设街道纳入全州区划调整规划的请示;成立建水县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创建地名备案帐号,共同推进全县地名管理工作;完善《云南省标准地名词典》《云南省标准地名志》建水148条词条释文要素的补充上报工作;结合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工作,再次对《建水县地名志》和《建水县地名图》进行修改审核;完成5条新建道路征名工作,按相关命名程序上报县人民政府进行审批;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做好县城区57条道路地名推广使用道路“二维码”标志牌设置工作;整理1998年至2015年的勘界档案资料共722卷1.7万余页;投入资金49.80万元更新和制作建水县行政区划图、县城区平面图、各乡镇地图等图件共2850张,目前下发14乡镇和有关单位1740张。
4.做优基本社会服务,暖民心惠民生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成建水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争取项目资金416.28万元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完成300户家庭床位建设,完成上门服务1358人40740次。争取资金632万元做好青龙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官厅镇敬老院、南庄镇敬老院、建水县社会福利院等4个养老机构新建和提质改造项目建设。争取资金75万元开展250户适老化改造项目。争取资金60万元开展面甸镇过鲊村老年活动室、李浩寨乡冷水沟普龙寨村老年活动室和甸尾乡铁所村多功能活动室建设。发放高龄老年人津贴133554人次674.98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5910人次29.55万元;制定《建水县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养老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4个敬老院开展专项治理。完成岔科镇敬老院整改工作,目前已投入运营。投入4万元对盘江乡敬老院进行房屋质量检测。
完善社会福利制度。现有213名困境儿童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2572人次278.20万元,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37人次9.40万元。制定《建水县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建水县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建水县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方案》《建水县留守老人摸底排查工作方案》,确保数据清、情况明。建立关爱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双线四级七长”和“1+1包保模式”工作体系,做实2348名留守儿童和516名留守老人关心关爱工作。开展“关爱未成年人 助其健康成长”和“新生圆梦大学”活动,为21名儿童提供入学救助4.2万元。为全县212名困境儿童和10名百岁老人发放“慈善抗疫爱心礼盒”222个及慰问金共计2.29万元; 统筹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成立建水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确定建水县社会福利院为建水县承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实体机构;协助云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安装助听器43人、假肢41人;9月起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实行“全程网办”,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增强残疾人群体的获得感,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告知书1000份,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30087人次1199.19万元;争取资金9.3万元推进残疾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为精神障碍患者开展服药等6项训练。
提高社会事务水平。争取资金120万元开展临安西庄、青龙、盘江4个农村公益性公墓配套设施建设,14个公益性公墓已正式投入使用;投资526万元进行殡仪馆停车场、进馆道路和挡墙等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建水县公墓2023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定购扇子3000把、纸杯10000个、医药箱3个、保温水桶3个、5000束菊花、15条文明祭扫标语等物资用于营造文明祭扫、绿色祭扫的社会氛围。清明节期间,共接待祭扫人员10172人,祭扫车辆2638辆;共火化遗体656具,安葬墓穴510冢。目前开发普通墓穴10865冢,已安葬5707冢,开发小型节地生态墓位4537个,已安葬1159冢;发放火化补助费51人5.1万元;持续推进婚姻管理信息化建设,做好“省内通办”结婚登记工作,实现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在线办理及“一部手机办事通”预约结婚登记全覆盖;在“2.14”“5.20”等特殊日子开展抵制高价彩礼等婚俗改革宣传活动;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和行风建设,选派4人参加婚姻登记员培训;共办理结婚登记2668对(其中跨区域办理73对),离婚登记954对,补发婚姻证件508份,受理离婚登记申请1678对。
发展慈善社工事业。召开建水县慈善总会第三届会员大会;以“携手做慈善,传播真善美”为主题,采取“线上+线下”的形式组织各类慈善活动,目前共募集慈善款物17.4万元,支出款物9.33万元,救助遇困群众317人次。向困境儿童和困难老人发放价值10.10万元的爱心奶粉270罐。开展规范公共场所设置捐赠箱专项整治工作;全县乡镇社工站全覆盖。抓好省级社工示范站临安镇社工站建设,投入近 20 万元配齐软硬件设施设备,3月14日签订了四方共建协议,招聘驻站社工3人,开展经办员协理员工资代发、适老化改造验收、监督老年幸福食堂运营等工作业务。制定《建水县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全县在中国志愿服务网注册志愿服务团体563个,实名认证志愿者107757人,达到20%(目标18%),提前完成了“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组织民政局志愿服务队到火车站、永善社区等场所开展志愿服务200余人次。
促进民政事业发展。2023年上报信息470篇,采用139篇。“好差评”系统覆盖服务事项12项,服务对象评价总数1619条。签订招商引资项目5个,固定资产项目入库8个。
5.坚持突出直面问题,抓好整改工作
抓好离任审计整改。认真落实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方案,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目前审计组指出的经济管理权和经济监督权方面存在的15个问题及其他需要关注的3个方面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抓好社会福利资金管理专项审计整改。成立了专项审计调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建水县关于红河州社会福利资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我县涉及立行立改问题7个,已整改完成7个;涉及持续整改问题2个,已整改完成2个,岔科镇敬老院已运营,14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已正式投入使用。
抓好“清廉云南”建设工作。州民政局交叉调研组两次对建水县辖区内相关养老机构进行了实地调研,指出个别敬老院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养老机构入住人员未满60周岁申领运营补贴、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工资挤占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贴、敬老院法人登记不规范等4个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我县印发《建水县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养老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水县养老机构“四不两直”检查制度》等文件,定期不定期深入4个敬老院开展专项检查4次;建立“凡进必审”制度,以“小切口”推动“大变革”,确保养老领域风清气正,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与儿童福利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婚姻登记科、人事科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建水县民政局(本级)
2.建水县殡葬管理所
2.建水县社会福利院
3.建水县殡仪馆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建水县民政局(本级)
2.建水县殡葬管理所
3.建水县社会福利院
4.建水县殡仪馆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民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0人(离休0人,退休4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建水县民政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民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1809.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40.08万元,占总收入的97.7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193.54万元,占总收入的1.6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6.22万元,占总收入的0.6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72.81万元,增长7.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26.41万元,增长7.71%,主要原因:本年度上级拨入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无增减;事业收入0.00万元,无增减;经营收入减少14.27万元,下降6.87%,主要原因:殡仪馆经营支出减少弥补上年亏损;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无增减;其他收入减少39.34万元,下降34.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捐赠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民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180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7.90万元,占总支出的21.42%;项目支出9095.41万元,占总支出的77.0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179.05万元,占总支出的1.52%;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91.89万元,增长5.2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86.56万元,下降10.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补助增加,县级配套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减少;项目支出增加866.74万元,增长10.53%,主要原因:本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对象增加,经费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无增减;经营支出增加11.72万元,增长7.00%,主要原因:本年度经营业务增加,经营支出增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无增减。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27.9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97.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95.4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0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一般行政管理事16.62万元,用于购买婚姻证书、项目实施方案制作;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49.8万元,用于制作建水县行政区划图件;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7.61万元,用于支付老乡干生活州级补助;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27.88万元,用于发放社会救助经办员、协理员工资、解决民政福利公司改制遗留问题补助;社会福利支出995.24万元,用于发放孤儿、高龄老人生活补助、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殡葬设备购置、殡葬一线工作人员临时补助支出;残疾人事业124.13万元,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最低生活保障5033.76万元,用于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支出;临时救助312.51万元,用于发放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济补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953万元,用于发放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其他生活救助1.49万元,用于发放“沙甸事件”人员生活费;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3.6万元,用于开展彩票宣传、彩票市场巡查工作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369.78元,用于发放孤儿助学金、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上门服务、适老化改造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66.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1%。与上年相比增加490.38万元,增长4.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拨入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53.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9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民政工作所需的行政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补充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0万元,决算为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0万元,决算为2.2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9.3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0万元,支出决算为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0万元,决算为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9万元,增长4.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9万元,增长4.0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任务增加,接待上级检查工作人次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超上年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基层工作人员来汇报、协调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37万元,比上年减少3.11万元,下降10.2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降低办公成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耗材、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差旅费等,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所发生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建水县民政局资产总额6417.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65.26万元,固定资产3048.9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00万元,无形资产3.7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48.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0243.35平方米,账面原值10681.56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678.92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2.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0.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2.2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2.2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公开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也称为公共财政预算、科技三项费用及其他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财政预算支出是指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
2、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
3、一般预算支出是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政府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红十字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31401111
附件【建水县民政局 2024081404573683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