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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jsxmzj/2026-00025
  • 发布机构
    建水县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3-20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民政局2026年预算公开

建水县民政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建水县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预算表

建水县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配合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贯彻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辖区内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贯彻执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众权益保障工作;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科、慈善事业促进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科、儿童福利科、婚姻登记科、人事科。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建水县民政局(本级)(独立核算)

2.建水县社会福利院(独立核算)

3.建水县殡葬管理所(独立核算)

4.建水县殡仪馆(独立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论述摘编》,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民政业务为根基,通过“党建+”模式,推动党建工作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统筹谋划推进,精心安排部署,持续下力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形成正向激励担当作为的良好工作氛围,以保民需、解民忧作为出发点,以察民情、聚民力作为关键点,以暖民心、惠民生作为落脚点,有力有序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等各项工作走深走实,彰显为民爱民本色,擦亮建水幸福底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1.进一步做实基本民生保障。紧紧围绕规范、精准、温度三个重点。以“一本书,两个制度,三张表”为抓手,认真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继续推进临安镇永祯社区社会救助“物质+服务”试点工作,在甸尾乡做好“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履行监督监管职责,确保工作规范和资金安全,守好用好群众的“救命钱”“保命钱”,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行为,兜牢兜住民生底线,让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地生根。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做好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关爱保护工作。扎实做好全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工作,争取形成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叫得响的经验推广运用。

2.进一步做优基本社会服务。着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老年幸福食堂、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打造旅居养老示范点,抓实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加快城市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和完善殡葬服务供给。采取“333”工作法做好婚姻登记工作,培育新型婚育文化,在建水县稻田公园婚姻登记服务点为群众提供更加温馨、浪漫、个性化的婚姻登记体验。

3.进一步做细基层社会治理。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聚焦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合力,严格行政执法,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加大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坚持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开展全省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护,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推进慈善事业规范发展,持续开展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格执行慈善组织年报年检工作。全力打造社区慈善试点建设,在14个乡镇打造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的基层民政服务站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1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1人,财政差额补助8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0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0,353,381.3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868,381.3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5,085,0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4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266,805.44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较2025年增加4人,人员经费预算安排增加;二是社会救助对象补助标准提高,县级补助经费预算安排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868,381.33元,其中:本年收入33,868,381.3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868,381.3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16,805.44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较2025年增加4人,人员经费预算增加;二是社会救助对象补助标准提高,县级补助经费预算安排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353,381.3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3,868,381.33元,其中:基本支出8,314,826.8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611,749.04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低保、特困、老年福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资金本年度不计入基本支出,而是计入项目支出,所以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25,553,554.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328,554.48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低保、特困、老年福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资金本年度计入项目支出,所以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公积金、各类补助对象生活费的发放、农村居民火化补助、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敬老月慰问专项补助、婚姻证书工本费等。

1.208(类)02(款)01(项) 行政运行2026年预算数为2,342,468.88元,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工资支出、机关运行支出;

2.208(类)02(款)99(项)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862,795.36元,用于低保中心人员工资支出;婚姻证书工本费;

3.208(类)05(款)01(项) 行政单位离退休2026年预算数为310,661.00元,用于代管退休人员工资、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退休支部党员活动经费;

4.208(类)05(款)02(项) 事业单位离退休2026年预算数为5,600.00元,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5.208(类)05(款)05(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767,530.08元,用于在职人员单位承担养老保险金;

6.208(类)08(款)01(项) 死亡抚恤2026年预算数为57,936.00元,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

7.208(类)10(款)01(项) 儿童福利2026年预算数为193,170.00元,用于孤儿生活补助支出;

8.208(类)10(款)02(项) 老年福利2026年预算数为5,017,600.00元,用于高龄老人长寿保健金、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敬老月慰问专项支出;

9.208(类)10(款)04(项) 殡葬2026年预算数为1,007,933.90元,用于殡葬系统人员工资支出、农村居民火化补助、节地生态葬补助支出;

10.208(类)10(款)05(项)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026年预算数为1,723,436.10元,用于福利院在职人员工资支出;

11.208(类)11(款)07(项)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26年预算数为11,812,716.00元,用于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

12.208(类)19(款)01(项)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1,249,920.00元,用于城市低保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13.208(类)19(款)02(项)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5,456,640.00元,用于农村低保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14.208(类)20(款)01(项) 临时救助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100,000.00元,用于临时救助支出;

15.208(类)20(款)02(项)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10,000.00元,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济支出;

16.208(类)21(款)01(项)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113,836.80元,用于城市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救济支出;

17.208(类)21(款)02(项)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1,454,671.68元,用于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救济支出;

18.208(类)99(款)99(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65,976.00元,用于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19.210(类)11(款)01(项) 行政单位医疗2026年预算数为150,923.92元,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0.210(类)11(款)02(项) 事业单位医疗2026年预算数为218,449.92元,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210(类)11(款)03(项) 公务员医疗补助2026年预算数为367,434.75元,用于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2.210(类)11(款)99(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60,096.26元,用于在职人员大病补充保险支出;

23.221(类)02(款)01(项) 住房公积金2026年预算数为518,584.68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6年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6年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发展事项

2026年我单位无经济社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民政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6,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1.0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建水县民政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建水县民政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6,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1.0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2次,共计接待335人次。

与上年对比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建财发〔2023〕74文件要求,“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应在上一年度年初预算基础上“只减不增”。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建水县民政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与上年对比增加原因是: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较上年增加3辆,原因是:建水县社会福利院2025年接收了山东魏桥集团捐赠车辆4辆,福利院报废处置原保有的车辆1辆。事业单位的车辆运行维护费计入其他交通费中,所以有公务用车12辆,但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数据。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婚姻证书工本费项目

项目总体目标: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有关工作的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不再向任何当事人收取婚姻和收养登记费。根据《通知》中“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不得影响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为办理婚姻登记,需购买婚姻证书,完成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办婚姻证等工作。

2.农村居民火化补助经费项目

项目总体目标: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行生态文明安葬,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县实际,从2019起,对建水县户籍的农村居民给予补助一次性火化费1000元。

3.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经费项目

项目总体目标:建水县户籍居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及离退休人员除外)逝世后,家属选择本办法规定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处理骨灰或者遗体深埋的,由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参照本办法申请奖补,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对符合本办法规定奖补对象及奖补范围要求的,给予每位逝者家庭一次性奖补1000元。

4.敬老月慰问专项资金项目

项目总体目标:开展“敬老月”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活动,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营造养老孝老敬老良好社会氛围,让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

5.单位自有资金安排补助经费

项目总体目标:通过单位自有资金安排的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6.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县级补助资金

项目总体目标:根据《云南省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按月人均不低于50元的标准,对具有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发放服务补贴。

7.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县级配套资金

项目总体目标:①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②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③规范实施临时救助,实现及时高效、解急救难。④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乡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⑤规范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相关政策,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得到更加精准化的专业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⑥引导各地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8.高龄津贴县级补助资金

项目总体目标:高龄津贴按照“高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对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施保健长寿补助制度,解决高龄老人的部分困难,80至99岁每人每月5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

9.残疾人两项补贴县级补助资金

项目总体目标:建立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民政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3,084.20元,主要是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办公耗材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公务员交通费等,与上年对比增加23,109.76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3人,公用经费增加,公务员交通费增加,机关运行费用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民政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480,000.00元,与上年对比一致,无增减变化。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建水县民政局资产总额73,130,632.17元,其中,流动资产21,384,357.61元,固定资产42,064,352.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9,601,717.75元,无形资产80,203.9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48,383.0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846,008.2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73,458.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1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建水县民政局(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