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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czj/2025-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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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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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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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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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民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31400000
建水县民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建水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建水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配合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贯彻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辖区内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贯彻执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众权益保障工作;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科、慈善事业促进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科、儿童福利科、婚姻登记科、人事科。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建水县民政局(本级)(独立核算)
2.建水县社会福利院(独立核算)
3.建水县殡葬管理所(独立核算)
4.建水县殡仪馆(独立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11311”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民生保障有温度、社会治理有深度、社会服务有力度”的目标做好2025年工作。
(一)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盯紧核心岗位、盯牢风险领域、盯住“关键少数”,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加强警示教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大力倡导树立“十种鲜明导向”,不断促进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改善精神面貌、增强服务意识,用实际行动凝聚干事创业的信心和斗志。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不断提升工作境界格局,把民政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考量,不断加强全县民政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整体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在工作实践中练就担当作为的铁肩膀、硬脊梁、真底气、强本领,以肯负责的态度、敢担当的精神、抓落实的韧劲,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到实处,让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地生根,守好用好群众的“救命钱”“保命钱”,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行为,切实维护好民政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打造“有党性、有爱心、有奉献、有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
(三)抓实抓好民生工作。做好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将信息化手段运用到救助工作中,促进精准救助帮扶,履行监督监管职责,确保工作规范和资金安全,兜牢兜住民生底线;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成临安镇敬老院、临安镇崇正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争取1个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和100户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做好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关爱保护工作;弥补殡葬设施建设短板,争取2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完成建水县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开展殡葬文化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的使用,治理城郊结合部殡葬乱象;规范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推进全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工作;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和行风建设,将建水县稻田公园婚姻登记服务点打造成为婚姻登记及纪念最美打卡点;整治城区流浪(职业)乞讨乱象;充分发挥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1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7人,财政差额补助8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9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8,086,575.8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151,575.8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4055,0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88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60,1924.4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5年殡仪馆与骨灰公墓管理服务部单位合并,殡仪馆经营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2,151,575.89元,其中:本年收入32,151,575.8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151,575.8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81,924.4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5年社会救助对象补助提标,本级预算安排资金增加;二是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8,086,575.8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2,151,575.89元,其中:基本支出31,926,575.8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31,924.40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5年社会救助对象补助提标,本级预算安排资金增加;二是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增加;项目支出225,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50,000.00,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预算没有安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公积金、各类补助对象生活费的发放、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婚姻登记、农村居民火化补助、敬老月慰问工作等支出。
1.208(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2025年预算数为2,067,804.48元,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工资支出、机关运行支出;
2.208(类)02(款)99(项)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716,525.07元,用于低保中心人员工资支出;婚姻工本费;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项目经费;
3.208(类)05(款)01(项) 行政单位离退休2025年预算数为342,816.68元,用于代管人员退休工资、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4.208(类)05(款)02(项) 事业单位离退休2025年预算数为5,200.00元,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5.208(类)05(款)05(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648,890.40元,用于在职人员单位承担养老保险金支出;
6.208(类)08(款)01(项) 死亡抚恤2025年预算数为57,936.00元,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
7.208(类)10(款)01(项) 儿童福利2025年预算数为180,480.00元,用于孤儿生活补助支出;
8.208(类)10(款)02(项) 老年福利2025年预算数为4,963,960.00元,用于高龄老人长寿保健金支出;
9.208(类)10(款)04(项) 殡葬2025年预算数为913,010.13元,用于农村居民火化补助、殡葬系统人员工资支出;
10.208(类)10(款)05(项)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025年预算数为1,397,636.68元,用于福利院在职人员工资支出;
11.208(类)11(款)07(项)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25年预算数为11,720,484.00元,用于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
12.208(类)19(款)01(项)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1,197,700.00元,用于城市低保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13.208(类)19(款)02(项)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5,080,000.00元,用于农村低保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14.208(类)20(款)01(项) 临时救助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100,000.00元,用于临时救助支出;
15.208(类)20(款)02(项)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10,000.00元,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济支出;
16.208(类)21(款)01(项)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200,000.00元,用于城市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救济支出;
17.208(类)21(款)02(项)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1,237,400.00元,用于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救济支出;
18.208(类)99(款)99(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82,636.00元,用于老乡干、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19.210(类)11(款)01(项) 行政单位医疗2025年预算数为132,219.55元,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0.210(类)11(款)02(项) 事业单位医疗2025年预算数为180,058.96元,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210(类)11(款)03(项) 公务员医疗补助2025年预算数为391,556.37元,用于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2.210(类)11(款)99(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53,750.25元,用于在职人员大病补充保险支出;
23.221(类)02(款)01(项) 住房公积金2025年预算数为471,511.32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无此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20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7,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2.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建水县民政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建水县民政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7,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1次,共计接待32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建水县民政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增少原因:事业单位的车辆运行维护费记入其他交通费中,所以有公务用车9辆,但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数据。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婚姻证书工本费项目
项目总体目标: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有关工作的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不再向任何当事人收取婚姻和收养登记费。根据《通知》中“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不得影响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为办理婚姻登记,需购买婚姻证书,完成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办婚姻证等工作。
2.农村居民火化补助经费项目
项目总体目标: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行生态文明安葬,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县实际,从2019起,对建水县户籍的农村居民给予补助一次性火化费1000元。
3.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项目
项目总体目标:为进一步深化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提高政府部门服务效能。
4.敬老月慰问专项资金项目
项目总体目标:开展“敬老月”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活动,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营造养老孝老敬老良好社会氛围,让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
5.单位自有资金安排的支出专项资金
项目总体目标:通过单位自有资金安排的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民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9,974.4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3,774.74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建水县民政局资产总额66,682,249.10元,其中,流动资产27,099,287.61元,固定资产29,218,344.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0,328,700.00元,无形资产35,916.8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02,648.9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71,280.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31400111
附件【建水县民政局(汇总)gk2025020805233764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