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jsxzrzyj/2024-00088
-
发布机构建水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04-17
-
时效性有效
监督索引号53252400732400000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县有关国土资源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有关科学技术的研究合作与交流。参与申报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有关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乡镇国土资源规划。
3.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监督检查本辖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承办并组织调处国土资源权属纠纷。
4.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
5.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查处理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6.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和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省、州或县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需报国家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征地、土地开发整理及移民工程用地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
7.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责任。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登记、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调查。
8.负责测绘行政管理及基础测绘规划和实施。编制全县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管理全县重大测绘科技项目,组织测绘法制宣传和测绘执法检查,管理全县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承担申报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查及土地勘测界定审查验收工作。
9.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监督执行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建水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10.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国土资源有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11.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管理县级规划矿区、对建水县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12.负责辖区内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调查辖区内矿业权设置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地质项目及土地占用、青苗赔偿问题;调处或协助调处采矿权属,组织查处无证勘查、非法转让采矿权、非法进入勘查区采矿行为。保护合法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13.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14.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拟订本辖区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做好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群测群防系统建设;组织或配合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督矿山环境的恢复与治理;组织专业单位开展地热、矿泉水资源评价、监测,并对开发利用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5.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负责有关耕地开发费的征收和管理使用。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管理国家、省、州、县拨给的国土资源专项资金。
16.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工作,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7.制定并实施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制定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利用规划和方案,承办土地收购储备和供应工作;依法按程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18.承办建水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含自然资源局机关(行政)、国土所(参公事业编制)、执法大队(参公事业编制)、整理中心(事业编制)建水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事业编制),建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编制),建水县城乡规划管理所(事业编制)。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按时限、严要求推进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地质灾害防治、不动产统一登记、卫片执法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工作,部门联动协调,适时组织召开推进会议,杜绝卫片执法零约谈。二是积极推进国土资源改革,2019年继续深化国土资源改革,紧紧围绕三块地工作要求和坚守三条底线,做好承接工作;坚持依法依规、便民利民,继续巩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作风,并结合工作实际,大胆创新登记工作,全面推进和完成农村两权调查组织验收和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完成县城区数据整合入库,全面提升不动产统一登记人员服务意识、接待能力和业务能力,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调查发证工作。三是“三调”工作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安排好各项调查工作,督促作业单位按照国家、省、州要求的时间节点推进调查进度,争取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三调”工作;开展2018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工作,对遥感监测图斑进行实地核实,审核相关变更资料,完善地籍工作管理进度事宜;做好“8.29”测绘法宣传工作。四是探索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严格落实耕地数量质量占补平衡;推进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耕地保护、创建节约集约示范县、土地整治、占补平衡、盘活闲置土地等工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同时提高供地率五是深入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坚持资源开发与定点扶贫相结合,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减挂钩、地灾搬迁、地质调查、地质灾害治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等方面综合施策,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六是结合扫黑除恶工作,地毯式排查国土领域,全力抓好综治维稳工作,建设“平安建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4人,其中:行政编制 18人,工人编制1人,事业编制85人。在职实有8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8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8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27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71.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71.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71.4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71.46万元(本级财力1271.4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71.4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7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6.26万元,项目支出75.2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请按此模板修改201(类)06(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9年支出预算数为4.05万元,用于遗属补助及行政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19年支出预算数为0.08万元,用于事业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19年支出预算数为137.5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2200101行政运行2019年支出预算数为716.01万元,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支出;
5.2200105 土地资源调查2019年支出预算数为50万元,用于建水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支出;
6.2200150事业运行2019年支出预算数为338.61万元,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支出;
7.2209901 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19年支出预算数为25.20万元,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32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43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3(款) 奖金支出2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9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类)13(款) 住房公积金85.5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54 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2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2(类)26(款)劳务费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2万元)
9.302(类)27(款) 委托业务费支出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10.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2(类)39(款)公务交通补贴5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13.303(类)05(款)生活补助支出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部门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无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1271.46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27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1.4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2018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083.54万元对比增加17.34%,主要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
支出为1271.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10.31万元,占总支出的87.33%; 商品和服务支出158.54万元,占总支出的12.4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1万元,占总支出的0.2%。与上年对比增加17.34%主要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8.5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建水县自然资源局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9万元,与2018年相等。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运行维护费预算2.9万元,与2018年相等。
3. 公务接待费
2019年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公务接待费预算38.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履行节约,提高效率,减少接待。
(二)部门基本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基本支出1196.26万元,财政拨款1196.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96.26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110.31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954.89万元相比增加155.4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变动。
商品和服务支出83.34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78.5万元相比增加4.8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1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25.25万元相比减少22.6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划入社保发放。
(三)部门项目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项目支出75.2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24.9万元相比增加50.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21.12万元,办公21.1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支出。比2018年增加1.52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地质灾害项目预算经费25.2万元,包含群测群防人员经费5.2万元,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应急治理经费20万元。绩效目标:确保群测群防人员经费到位,做好2019年地质灾害点监测工作,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做好应急治理工作,确保人民财产安全。
2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预算经费50万元。绩效目标:一是完成调查实施方案编制、培训、宣传等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三是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审查汇交,汇总形成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数据。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52400732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