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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2541-333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4-16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建水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21600000

中共建水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政法委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政法委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中共建水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建水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县委政法委机关是县委政法委的办事机构。县委政法委担负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州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县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组织和指导全县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负责对政法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的党内监督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建水县委政法委全称为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属于党委工作部门,下设办公室、综治指导科、维稳指导科、执法监督室、政治处内设机构(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未下发,待定)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的工作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目标,全面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央、省州县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我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18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2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7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6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4.6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4.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4.6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4.69万元(本级财力464.6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64.6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6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社会保险就业支出

1.201(类)31(款)01(项)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403.54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2.201(类)3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20.3万元,用于防范办政法工作支出;

3.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9年预算数为0.28万元,用于退休干部支出;

4.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40.57万元,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64.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8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16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2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5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3(类)99(款)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中共建水县委政法委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中共建水县委政法委无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建水县政法委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中共建水县委政法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4.69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46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4.6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65%,主要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支出为464.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7.08万元,占总支出的70.4%; 商品和服务支出137.62万元,占总支出的29.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83.15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建水县委政法委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018年预算数相等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政法委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政法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6万元,与2018年相同。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相同2019年运行维护费预算16万元,与2018年相同

3. 公务接待费

2019年政法委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比2018年预算相同

(二)部门基本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9年基本支出464.69万元,财政拨款46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4.69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327.08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212.97万元相比增加114.1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相应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137.62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65.09万元相比增加72.5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办公费、交通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3.47万元相比减少3.4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补贴转入养老保险中心发放

(三)部门项目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中共建水县委政法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7.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72.53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21600111



附件【建水县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2019041203423661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