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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统计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建水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建水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和省、州统计局及县委、县政府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2、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社会经济调查、社会监测;审查和审批各乡镇、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3、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州内各市县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市场。
5、逐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6、组织指导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专业职务资格的统一考试和统计人员上岗培训及资格考试的有关工作;切实抓好对统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及《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组织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8、指导县内中央、省、州属单位的统计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统计局设有:办公室、工商科、农经科、能源科、综合服务业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做好常规性统计工作。
2.进一步抓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3.进一步抓好统计监测分析研判,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4.进一步抓牢统计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统水平,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真实性。
5.进一步抓紧推进第四次经济普查,深度开发农业普查成果。
6.进一步抓严全面治统,加强统计系统自身建设,打造一流队伍和模范部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9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9.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9.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9.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9.8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9.84万元(本级财力249.8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9.8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05(款)01(项)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211.78万元,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2. 201(类)05(款)02(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10万元,用于综合统计业务支出;
3.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年预算数为0.36万元,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4.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预算数为27.7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6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9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1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1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支出1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类)99(款)其他商品的服务支出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建水县统计局无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建水县统计局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建水县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9.84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249.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9.8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主要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支出为249.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2.77万元,占总支出的89.2%;与上年对比减少10.2%,主要减少原因是退休2人; 商品和服务支出27.07万元,占总支出的10.8%;与上年对比增加40.2%, 主要增加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调整为商品服务支出。
(一)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动。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建水县统计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建水县统计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动;2019年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3. 公务接待费
2019年建水县统计局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比2018年预算无增减变动。
(二)部门基本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建水县统计局2019年基本支出249.84万元,财政拨款249.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9.84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22.77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225.06万元相比减少2.2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27.07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19.31万元相比增加7.7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调整为商品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4.71万元相比减少4.7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全部转入社保发放。
(二) 部门项目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统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07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开展业务工作。较上年预算执行数 19.31万元,增加7.76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增加公务交通补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41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