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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主要职责是:一是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二是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三是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的落实。四是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五是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六是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七是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八是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九是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十是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十一是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十二是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十三是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十四完成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综合科、法规宣教科、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和土壤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下设2个事业单位: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生态环境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守环境质量底线和生态保护红线,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强污染减排、执法监管、环评审批等重点工作,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努力实现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二是加大整改力度,全力完成中央和省、州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销号。三是细化措施,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四是着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创建工作。五是推动环保法律法规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敬法、守法、用法。六是严格环境保护监管执法。七是严格环评审批,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增量。八是把握时间节点,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4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8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9.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89.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9.6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9.68万元(本级财力489.6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9.6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8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68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2019年预算数为0.08万元,用于2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47.71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承担的20%部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11(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144.56万元,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4.211(类)02(款)99(项)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227.33万元,其中197.33万元用于局下属单位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0万元用于建水县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项目。
5.211(类)03(款)99(项)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0万元,用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核查、质量评估和编制技术报告支出;
6.211(类)04(款)01(项)生态保护2019年预算数为10万元,用于建水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工作经费;
7.211(类)04(款)02(项) 农村环境保护2019年预算数为30万元,用于建水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整县推进项目配套资金;
8.211(类)11(款)01(项) 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2019年预算数为20万元,用于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29.68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11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18 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11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5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2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4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2(类)27(款)委托业务费支出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9.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万元)
10.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8万元)
11.310(类)02(款)办公设备购置支出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部门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没有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9.68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48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9.6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3%,主要减少原因是2019年部门预算保运转经费减少50万元。
支出为489.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9.83万元,占总支出的75.52%; 商品和服务支出59.85万元,占总支出的12.2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占总支出的12.25%。与上年对比减少16.83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2019年部门预算保运转经费减少110万元。
(一)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无增减变化(相同)。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0万元,与2018年相同。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相同;2019年运行维护费预算10万元,与2018年相同。
3. 公务接待费
2019年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公务接待费预算18万元,比2018年预算相同。
(二)部门基本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2019年基本支出429.68万元,财政拨款42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9.68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369.83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334.48万元相比增加35.3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59.85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171.30万元相比减少111.4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门预算保运转经费减少11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0.74万元相比减少0.7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全部转由社保支付。
(三)部门项目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2019年项目支出60万元,财政拨款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0万元,建水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整县推进项目配套资金30万元;建水县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项目30万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数46.88万元,包括办公及印刷费15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16万元、会议费0.5万元、日常维修费1万元、设备购置费4.38万元、水电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1.30万元,减少24.42万元。减少34.25%。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50万元,2019年预算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建水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整县推进项目配套资金项目,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置工程。
2.建水县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项目,加强和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监测站达三级站标准,提高全县监测工作水平。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监督索引号53252400746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