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协调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协调落实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休服务保障工作。
7、牵头落实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烈士陵园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机关党组织人事股)。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规章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事业经费、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基本建设、经费管理;检查监督事务局事业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指导督查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为单位干部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生育保险金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局统计工作。承担局机关党建、人事、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工会、妇联、政务运转、督查督办、应急值班、信息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办上级和本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政策法规股)。承担上级部门下发退役军人管理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执行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维稳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做好优抚对象的帮扶援助工作。
3、移交安置股(军休服务管理和就业创业股)。负责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复原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做好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公共服务工作;管理军休服务保障到位。
4、拥军优抚股(褒扬纪念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全县公务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伤残评定等级、调级的初审换证、补证工作;指导全县优抚事业单位工作;组织开展优抚对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参与有关问题的处置。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重点开展的工作主要是,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做好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抚恤金;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好军队离退休干部的两个待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34.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34.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34.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34.2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34.23万元(本级财力1434.2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34.2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3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4.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10.98万元,用于工资支出;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5.64万元,用于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208(类)28款)01(项)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68.36万元,用于局机关公务员人员工资支出;
10.208(类)28款)50(项)事业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33.98万元,用于烈士陵园工作人员工资支出;
11.208(类)99款)01(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40万元,用于军转干部生活补助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3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4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1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部门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2019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34.23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434.2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4.2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0%,主要增加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新成立。
支出为1434.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41万元,占总支出的8.39%; 商品和服务支出8.85万元,占总支出的0.6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04.97万元,占总支出的90.99%。与上年对比增加1304.97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单位新成立。
(一)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4.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XX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28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4.7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加;2019年运行维护费预算5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5万元。
3. 公务接待费
2019年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成立。
(二)部门基本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基本支出1434.23万元,财政拨款1434.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34.23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20.41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120.4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在单位新成立。
商品和服务支出8.85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8.8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单位新成立。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04.97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1304.9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单位新成立。
(三)部门项目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8.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项目纳入预算,故未进行预算绩效编制。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