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建水县林业综合试验站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建水县林业综合试验站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建水县林业综合试验站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进一步搞好国家重点公益林项目的管理实施工作
(2)加强资源管理工作,坚决打击盗伐林木和毁林开荒等违法行为。以案件多发区茶庵坡为重点,和周边村寨多联系,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变被动为主动,做好林政管理工作。
(3)加强森林病虫害的监测,协助森防站做好防治工作,保证资源安全。
(4)做好小关林场100亩美国山核桃良种采穗圃和100亩美国山核桃丰产示范园的管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建编法〖2015〗107号文件),林业综合试验站的编制数核定为19人。本年年末在职人员为18人,退休人员为13人,遗属4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防火工作是我站2019年的中心工作,今年的持续干旱给防火带来严峻的考验。为了做好工作,我站多次召开会议,专题布置今年的护林防火工作,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职责。半年来,在原有的护林员基础上分别在小关、九标、闫把寺、茶庵坡、红木冲箐新增设25名护林防火人员,提高巡山密度。在小关、九标两基地的重点地段铲(烧)防火隔离带17公里;进村入户宣传192多人次,与联营的村委会组织召开森林防火联防会2次,对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加强宣传工作,坚持巡山护林,重点地段、关键时期重点守护的方针。今年上半年由于气候异常干旱,火险等级持续偏高,但我站职工排除困难,坚守岗位,全力做好护林防火工作。由于领导有方、措施明确、工作到位,我站辖区内全年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2.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工作
国家重点公益林工程的实施对于进一步优化森林资源结构,改善我县生态环境,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上级规划,共安排我站负责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面积21922亩,省级公益林31312亩。为了切实搞好此项工作,我站在吃透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实施,根据各林区的实际情况,聘用了37名专业护林人员,并分别签订了管护合同、明确了工作职责和管护范围。经我站人员不定期抽查,所有护林人员均能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每天坚持巡山护林,并如实填写巡山记录,没有发生盗伐、滥伐、占用林地等毁坏森林资源的现象发生,管护效果显著,对森林资源的保护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3.林业科技试验示范工作
我站认真做好小关基地美国山核桃示范园和展示园的管理工作以及杨梅、板栗等常规果树管理,对示范园和展示园内的山核桃购买了13吨有机肥进行了挖塘施肥,确保在干旱缺水情况下保证果树的生长。在病虫害防治上,我站吸取经验,采取长期监测、积极预防的方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8.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8.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8.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8.7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8.78万元(本级财力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8.7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退休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4万元,用于单位退休职工退休费支出;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25.89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 213(类)02(款)04(项)事业机构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68.89万元,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公用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98.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61.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70 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3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4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1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3(类)05(款)生活补助支出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建水县林业综合试验站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8.78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98.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8.7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6%,主要减少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
支出为198.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9.95万元,占总支出的96%; 商品和服务支出5.36万元,占总支出的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8万元,占总支出的2%。与上年对比减少3.25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
(一)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林业综合试验站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42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建水县林业综合试验站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建水县林业综合试验站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2019年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
3. 公务接待费
2019年建水县林业综合试验站公务接待费预算0.4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无增加变化。
(二)部门基本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建水县林业综合试验站2019年基本支出198.78万元,财政拨款198.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8.78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89.95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186.19万元相比增加3.7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在住房公积金转入工资福利支出反应。
商品和服务支出5.36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5.34万元相比增加0.0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工会经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8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10.49万元相比减少7.0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
(三)部门项目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