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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czj/2024-0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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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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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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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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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31500000
建水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建水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建水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4.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7.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建水县司法局设10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设14个司法所(临安司法所、曲江司法所、南庄司法所、西庄司法所、官厅司法所、面甸司法所、盘江司法所、岔科司法所、普雄司法所、坡头司法所、甸尾司法所、利民司法所、青龙司法所、李浩寨司法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3个(建水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云南省建水县公证处、云建律师事务所。10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应急处突指挥中心)、法治调研与督察科(政策研究室)、社区矫正管理科(建水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148”工作指导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科、科技信息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启动“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加强立法建议及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大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2.全面做强法治宣传。启动“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持续推进民法典宣传工作。更加广泛地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3.全面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积极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法律援助。切实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律师行业管理中的政治领导和组织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律师、公证的职能作用,规范市场经济行为、维护经济运行秩序保驾护航。
4.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司法所软硬件建设工作,根据省、州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安排和要求,积极组织符合省级标准化、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和申报工作,争取曲江司法所列入智慧司法所建设项目。稳步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管理,在部分乡镇试点129个村(社区)智慧人民调解.云智调系统建设。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5.全面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加大对《社区矫正法》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创新方式方法,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建立以思想教育为核心、职业技能培训为基础、心理健康教育为重要内容的教育矫正内容体系。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健全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协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 43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6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0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50.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50.3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8.2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政策性调资增加,二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50.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50.3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50.39万元(本级财力1350.3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8.2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政策性调资增加,二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50.3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5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1.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8.2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项目支出29.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0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今年县委及县委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专项经费纳入了年初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类)06(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041.45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行政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2.204(类)06(款)04(项)基层司法业务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9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支出。
3.204(类)06(款)05(项)普法宣传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2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支出。
4.204(类)06(款)06(项)律师管理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0.5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支出。
5.204(类)06(款)07(项)公共法律服务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3.5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支出。
6.204(类)06(款)10(项)社区矫正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2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支出。
7.204(类)06(款)99(项)其他司法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2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支出。
8.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0.8万元,用于退休人员的办公费支出。
9.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08.71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59.44万元,用于行政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3.37万元,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34.48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3.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2.70万元,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4.221(类)02(款)01(项) 住房公积金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70.44万元,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00万元,较上年增加8.00万元,增长6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建水县司法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1年建水县司法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建水县司法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187次,共预计接待1500人次。
无变动变化原因:根据中央、省、州、县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不得超过上年预算要求,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建水县司法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00万元,较上年增加8.00万元,增长13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万元,较上年增加8.00万元,增长133.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建水县司法局实有车辆7辆,由14个乡镇司法所共同使用,且7张车辆中已有6张达到报废年限,加之近年来司法业务工作量增加,多数工作必须进村入户开展,车辆使用率极高,2020年车辆运行费预算数6.00万元,还不够车辆修理费,因此我局将2021年车辆运行费预算数增加到14.00万元,以便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长133.33%。。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人民监督员履职专项经费项目。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人民监督员履职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绩效目标:协助、配合州司法局加强人民监督员管理,建设一支具备较高政治素质,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扎实群众基础的人民监督员队伍;促进人民监督员行使监督权,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作用,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充分履行职责,坚持人民监督工作依法民主、公开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不断提高人民监督员依法监督能力。
2.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专项经费项目。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绩效目标: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案件投诉查处力度,实现我县依法行政更上一层楼。为落实全面推进行政执法政策,加强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的工作的建设,做好对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升公民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率。
3.法律援助专项经费项目。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绩效目标: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作用。围绕构建均等普惠法律服务格局,及时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法律援助服务重点对象。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法律援助事项“容缺受理”试点。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法律援助案件上诉率小于等于5%,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满意度大于等于95%。
4.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及安置帮教专项经费项目。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经费8.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及安置帮教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绩效目标:一是建立完善两项制度。建立完善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需要的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和保障制度,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二是建立健全两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牵头协调,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日常事务,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化社会矛盾调处机制;通过全力化解民间矛盾纠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开展好安置帮教工作,力争使刑满释放人员尽早回归社会,自食其力,安居乐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5.行政复议专项经费项目。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绩效目标: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作用。围绕构建均等普惠法律服务格局,及时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法律援助服务重点对象。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法律援助事项“容缺受理”试点。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力争达到行政复议案件审结率大于等于90%。不断提高行政相对人满意度。
6.普法宣传专项经费项目。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绩效目标: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融合推进,法治文化繁荣发展,加大普法新媒体运用,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全方位覆盖;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明显提高,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青少年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公民的诚信意识、法制观念和契约精神基本形成,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法治化建设成效明显,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
7.社区矫正专项经费项目。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维护稳定、推动和谐、服务发展,把工作的出发点放在挽救人、教育人和塑造人上,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机制衔接、有效管理和提供服务上,最大限度的激发教育矫正对象真诚悔改、服从管理、积极向上的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的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全年社区矫正对象脱管率小于等于2%。
8.律师公证业务专项经费项目。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律师公证业务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绩效目标: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提高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不断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优化法律服务水平,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9.依法治县含县委及县委机关法律顾问专项经费项目。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依法治县含县委及县委机关法律顾问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绩效目标:全面加强依法执政,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全过程;不断提升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规范法律顾问工作,有效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为县委科学决策提供法治支撑;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切实加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共同为县委决策部署把好法律关,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顺利实施提供法律保障。县委及县委机关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简单地说,就是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国外较常见的包括缓刑、假释、社区服务、暂时释放、中途之家、工作释放、学习释放等。中国的“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8.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它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司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9.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6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省、州、县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建水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31500111
附件【2.doc】
附件【建水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