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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2101-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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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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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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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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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400473300000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保护规划。
2.切实加强对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相关政策、法规、技术研究,编制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相关技术导则,为建水古城保护发展提供专业技术保障。
3.加强对古城整体保护与风貌恢复相关保护维修、自主更新和市场化运作的激励与补偿政策及古城产业转型升级和传统产业发展的扶持与奖励政策的研究,实现古城传统保护和创新发展的均衡协调。
4.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相关项目管理程序,对建水古城内建设项目进行技术审核,并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项目推进实施工作。
5.负责制定古城保护发展工作计划,行使古城保护发展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考核评比职能。
6.负责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的宣传教育、学术研究、课题攻关、人才培养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调查、收集、整理、研究、出版建水古城传统文化相关资料,加强与国内外遗产保护部门的沟通联络和信息传递。
7.负责全面整合古城保护资源要素,健全建水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做好古城申报提级相关研究工作,做好建水历史文化名城大数据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
8.负责组建古城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和“公众委员会”,对古城保护发展相关重要事项提供前期技术咨询,增强古城保护发展的专业技术实力保障;为古城保护发展科学决策提供行业建议,确保公众知晓权与参与权;健全古城保护公众参与机制,以制度创新持续深化古城保护发展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设有:办公室、技术科、信息科等3个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负责制定古城保护发展相关建设项目的申报程序,对建设单位或居民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技术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和修改意见,并跟踪监督项目实施;负责古城保护修复相关技术导则编制工作;负责古城保护发展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建水古城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相关大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与运用工作;负责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相关信息发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7.9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6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6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7.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7.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95万元(本级财力67.9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5.6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6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7.9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6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需要购置的固定资产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支出主要用于: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21万元,其中:201(类)03(款)01 (项)行政运行15.58万元, 201(类)03(款)50(项)事业运行38.63万元;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7万元,其中: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数5.47万元;210(类)卫生健康支出4.71万元,其中: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预算0.97万元,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数2.2万元,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1.42万元, 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0.12万元;221(类)住房保障支出3.56万元,其中: 221(类)02(款)01(项)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56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万元,较上年不变,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万元,较上年不变。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10次,共计接待约80人次。增减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不变。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无变化。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需要购置的固定资产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52400473300111
附件【1.xlsx】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