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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tyjrj/2025-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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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退役军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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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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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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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汇总)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76300000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协调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协调落实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休服务保障工作。
7、牵头落实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烈士陵园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机关党组织人事股)。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规章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事业经费、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基本建设、经费管理;检查监督事务局事业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指导督查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为单位干部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生育保险金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局统计工作。承担局机关党建、人事、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工会、妇联、政务运转、督查督办、应急值班、信息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办上级和本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政策法规股)。承担上级部门下发退役军人管理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执行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维稳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做好优抚对象的帮扶援助工作。
3、移交安置股(军休服务管理和就业创业股)。负责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做好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公共服务工作;管理军休服务保障到位。
4、拥军优抚股(褒扬纪念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全县公务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伤残评定等级、调级的初审换证、补证工作;指导全县优抚事业单位工作;组织开展优抚对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参与有关问题的处置。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1.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理论学习教育等常态化机制,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
2.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策划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将学习宣传贯彻引向深入,确保全会精神落细落小落实。
3.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推进建水退役军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全面实施好“十四五”规划
4.认真贯彻落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十四五”规划,扎实推动建水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的落实。
5.深入分析研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退役军人工作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的政策制度体系。
6.加强工作统筹和谋划,有效推动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十四五”规划的实施。
(三)巩固“思想政治工作年”建设成果
7.加强退役军人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全面收集退役军人各类诉求,掌握退役军人领域思想意识动态,认真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加强政策教育和思想引导,确保退役军人领域正确政治方向。
8.积极转化“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成果,规范退役军人党员的教育管理,确保退役军人党组织生活规范化、正常化。
(四)加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作
9.深入开展向张富清、杜富国和“最美退役军人”、“三个模范”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尊崇、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
10. 运用新时代的“枫桥经验”,持续做好退役军人矛盾问题和权益维护工作,促进矛盾就地化解。积极转化“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活动成果,强化忧患意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开展矛盾问题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形成问题清单,定期对账销号。
(五)做好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工作
11.全力做好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提速提质、既快又好”的要求,增强政策刚性,创新方式方法,拓宽安置渠道,提高岗位质量,落实待遇保障。
12.深入推进“阳光安置”,确保安置工作公平公正。探索实行“直通车”安置办法,促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13.继续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不留死角,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精准把握政策,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任务。
14.认真落实《云南省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安置办法》,随退随审、即交即接。
15.加强军休服务管理,丰富军休干部文化生活。
(六)研究探索就业创业扶持形式
16.认真落实《云南省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18条措施意见》《红河州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施办法》,全面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17.提升教育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贯彻落实省级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施办法和承训机构考核评估办法,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18.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推动退役军人创业服务。
19.支持鼓励退役军人以创业方式实现就业。协商税务部门配合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等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以创业方式实现就业的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
(七)抓好拥军优属和优抚保障工作
20.积极开展“美丽军营”活动,积极协调解决军地双方难点问题,不断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大好局面。
21.深入开展拥军走访慰问活动。
22.常态化开展信息采集、光荣牌悬挂等工作。
(八)抓好褒扬纪念工作
23.按照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配套建设要求,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和精细化管理。
24.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主阵地作用,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宣传英烈事迹和英雄故事,举行烈士纪念日公祭烈士活动,营造热爱祖国、尊崇英烈的社会氛围。
(九)加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和自身建设
25. 积极转化“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成果,稳步推进“两站一中心”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基本服务能力。引导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强化服务意识、细化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模式、改进服务作风,就近就便开展服务保障,着力解决退役军人政策落实、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问题。
26.加强法规政策宣传,提升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效果,提升退役军人依法维权的意识。
27.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组织、制度、能力、作风、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深入推进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把党的领导贯穿履职尽责全过程。
28.对标对表县委“五强五带头”模范机关建设标准要求,积极模范机关建设,推动形成绝对忠诚、真抓实干、雷厉风行、清正廉洁的良好风气。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4人,其中: 离休 2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898.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98.4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742.07万元对比增加156.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保险、重点优抚对象补助提高,人员工资增资。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898.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98.4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98.47万元(本级财力1898.4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742.07万元对比增加156.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保险、重点优抚对象补助提高,人员工资增资。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98.4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9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1.39万元,与上年1742.07万元对比增加79.32万元,主要原因是重点优抚对象补助提高,人员工资增资;项目支出77.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7.0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烈士陵园工作经费、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保险缴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9.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0万元。
1.208(类)28(款)01(项)行政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122.42万元,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支出;
2. 208(类)05(款)01(项)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21年预算数为36.76万元,用于代管人员和军队干休所离退休费支出;
3.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23.98万元,用于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类)28(款)50(项)事业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100.98万元,用于烈士陵园工作人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资支出;
5.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10.68万元,用于局机关工作人员医疗保险;
6.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6.82万元,用于烈士陵园管理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医疗保险;
7.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021年预算数24.70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8.210(类)11(款)99(项)其他医疗保障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0.59万元,用于大病保险;
9.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数为15.7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5万元,较上年减少1.08万元,下降12.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5万元,较上年减少0.58万元,下降10.5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400人次。
减少原因疫情期间,业务部门来往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16.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16.67%。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建水县烈士陵园管理所业务经费
项目目标:10万元
绩效目标:对烈士陵园园区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园区整齐美观,使烈士得到集中管护,便于家属凭吊,大多数烈士家属满意,弘扬烈士精神氛围得以提升,为驻建部队和地方干部群众提供一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一步弘扬历史。牢记使命。
(二)符合政策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社保保险接续养老
保险费
项目目标:67.08万元
绩效目标:通过为部分士兵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解决部分退役士兵未参保和断保问题,保障退役士兵和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76300111
附件【附件5.doc】
附件【140903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21030502433083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