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202041-062
-
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3-03
-
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殡葬管理所2021年预算公开
建水县殡葬管理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殡葬管理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建水县殡葬管理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建水县殡葬管理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建水县殡葬管理所是县民政局下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殡葬管理的政策法规;掌握全县殡葬改革情况;都督检查全县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殡葬法规的行为作为行政处罚,同时还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建水县殡葬管理所设有: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加强殡葬管理的政策法规宣传、殡葬改革宣传;都督检查全县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殡葬法规的行为作为行政处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1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2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16万元(本级财力44.1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2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4.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2(项) 事业单位离退休2021年预算数为0.08万元,用于殡葬管理所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 208(类)05(款)05(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3.81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单位承担养老保险金;
3. 208(类)10(款)04(项) 殡葬2021年预算数为33.83万元,用于殡葬管理所人员工资支出;
4.210(类)11(款)02(项) 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2.23万元,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 210(类)11(款)03(项) 公务员医疗补助2021年预算数为1.55万元,用于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210(类)11(款)99(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0.16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大病补充保险支出;
7. 221(类)02(款)01(项) 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数为2.50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殡葬管理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增减,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建水县殡葬管理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增减,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建水县殡葬管理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增减,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建水县殡葬管理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增减。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殡葬管理所).doc】
附件【建水县殡葬管理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