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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2028-885
  • 发布机构
    建水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5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21600000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建水县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建水县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共建水县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政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建水、法治建水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掌握分析全县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全县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深化政法改革。指导推动全县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代管建水县法学会。完成州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设5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队伍建设科),5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治安全和反邪教协调科、维稳指导科、综治督导和基层社会治理科、执法监督室(法治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的工作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央、省州县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我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 1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62.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62.3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9.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62.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2.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2.33万元(本级财力562.3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9.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62.3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6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2.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支出8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社会保险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1.201(类)31(款)01(项)行政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464.91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

2.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21年预算数为0.28万元,用于退休干部支出;

3.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38.48万元,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2.39万元,用于社会保障缴费。

5.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28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6.210(类)11(款)99(项)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8万元,用于社会保障缴费。

7.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25.11万元,用于公房公积金支出。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建水县委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万元,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万元相同,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建水县委政法委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建水县委政法委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2021年公务接待批次10次,公务接待人次44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建水县委政法委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为0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与上年一致为16万元,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中共建水县委政法委部门本级项目目标分为两项:

1.综治维稳经费:以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为目标,以平安建水建设为重点,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两抢一盗、黄赌毒、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态势,加强行业监管,整治行业乱象,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和谐社会逐步形成。

2. 扫黑除恶经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扣为期三年总目标,既在深挖根治上见成效,又要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确保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以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安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建水、法治建水”,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建水县委政法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5.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8.8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21600111



附件【附件5.doc
附件【180216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建水县政法委员会2021030310523868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