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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zrzyj/2025-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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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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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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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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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1年预算公开
建水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建水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建水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十四个乡镇辖区内森林、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确保我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森林、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林业建设发展的方针、政策,发动组织广大群众建立群防群治网络,增强林区群众的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控制能力;开展各项森林、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基础工作,切实掌握全县辖区内的山情、林情、社情,协助森林防火部门开展护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的方针,提早发现、打击和预防的能力;根据上级公安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森林公安队伍,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直接受理森林、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治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条授权的林业行政案件,并对上述案件具体行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和林业行政处罚,承办县林业局委托的林业行政案件;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林区治安态势。根据上级指示和本地实际,即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现工作目标;加强请示报告和信息反馈,搞好统计分析,认真填报各种统计报表,做好各种业务资料和档案的管理使用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县林业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建水县自然资源公安局设有:办公室、法制室、刑事侦查中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建水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县公安局正确领导下,在县林草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我县林业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林区治安管理,强化队伍管理建设,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认真组织开展了 “双严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打击整治边境地区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疫情防控期间全体民警辅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强化森林督查移交案件的查处,认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核查涉林扫黑除恶线索,有效地维护了我县林区社会治安稳定和林区生态安全,为我县生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数及实有人数,因涉及警力配置,属涉密事项。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数及实有车辆数,因涉及警力快速反应配置,属涉密事项。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7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9.1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47.55万元,增加14.34%。主要原因:卫生健康支出增加。森林公安体制改革后,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79.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9.1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9.15万元(本级财力379.1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47.55万元,增加14.34%。主要原因: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等纳入财政预算、森林公安机构改革后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79.1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7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42万元,增加27.28%。主要原因:工资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等纳入财政预算、森林公安机构改革后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3.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28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增加2个预算项目,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1.204(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277.41万元,用于单位办公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单位职工工资津贴、资金、差旅费等支出;
2.204(类)02(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1年预算数为21万元,用于辅警工资支出;
3.204(类)02(款)99(项)其他公安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3.28万元,用于公安巡查、战时伙食补助支出;
4.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2021年预算数为0.12万元,用于退休人员办公费支出;
5.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26.57万元,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15.24万元,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021年预算数为7.88万元,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8.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0.56万元,用于单位职工工伤保险支出;
9.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数为17.09万元,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37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0年一致,无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费
建水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建水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61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4次,共计接待115人次。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建水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76万元,总数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财务人员误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7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财务人员误报。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涉密事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为保障建水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财政拨款安排项目支出13.28万元,主要用于建水县自然资源公安局依法履职,开展林区治安管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处突、打击野生动植物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森林督查案件查处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建水县自然公安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支出共有2项(项目因涉密,具体项目略),项目年度目标(具体项目目标因涉密,具体项目目标略)。项目分别从一级、二级、三级指标进行了分类和规划(因涉密具体内容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2.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万元,增加18.8%。主要原因:森林公安机构改革后,人员公用经费与地方公安同等标准保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170357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0302085150850.xlsx】
附件【附件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