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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2008-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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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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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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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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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42000000
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设下列10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财务室、政策法规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物科(博物馆科)、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科、行业管理科、市场开发宣传推广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快完善旅游要素建设
继续加大项目督导力度,及时跟踪了解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及工程建设进度,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对旅游重点项目建设的督促、推进和服务工作机制,确保旅游项目建设扎实有效开展。不断完善《建水县文旅局重点项目督察制度》,努力促进建水古城传统风貌保护恢复暨景区建设、建水西庄紫陶小镇▪龙窑生态城等旅游项目以及涉旅项目的建设。按照省州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要求,推进半山酒店、旅游徒步道等项目建设。
(2)加大投融资工作力度
在“十三五”项目库基础上,力争把有条件的旅游项目编制、储备好,做好“十四五”项目库的编制和完善,对条件成熟的项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中央、省级债券申报工作。充分挖掘资源,梳理相关资料,积极寻找新项目申报入库,转变我局固定资产投资现状。根据我县旅游资源的现状进行组合、包装一批旅游项目,进一步完善我局招商引资项目库。同时,通过各种会议、新闻媒体、网络等进行大力宣传,让招商引资工作得到新的突破。
(3)推进“旅游革命”相关工作
严格按照省州推进“旅游革命”评价奖励工作实施办法,遵循对标对表、应统尽统的原则,做好“旅游革命”评价奖励工作。
(4)加大文化惠民及文艺创演力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加强艺术创作规划,继续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文化惠民文艺演出、“百姓大舞台”春节文艺展演活动、文化惠民下乡下基层宣传文艺演出等活动。积极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创作实践活动,集聚资源打造文艺精品,提高艺术创作质量。完成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争取一次性通过省级验收;启动重点古籍的修复工作,争取修复完成2本书;加强对基层服务网点和基层图书室的业务辅导,完善全民阅读服务点的管理;继续开展“金钥匙进校园”活动。实施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确保馆藏文物安全,使库房管理规范化;积极申报并争取资金实施馆藏文物保护保养(修复)项目;组织开展好流动博物馆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乡村、进企业“五进”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积极争取资金项目不断完善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5)加大文物巡查保护和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力度
加强部门联动,定期组织全县文物安全巡查工作,做好全县的文物消防、安防工作,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做好第八批州保及第八批县保的申报工作;积极争取项目及项目资金注入文物保护工作;加大对低级别文物的保护及登记工作;做好新增国保单位的文物保护、科技保护等相关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做好建水窑遗址发掘工作的后续整理工作;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工作,预计开展非遗进校园5期次;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管理和培训力度,举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铓鼓舞培训班2期、建水紫陶烧制技艺传承人及传承人群培训班2期;深度挖掘整理建水县优秀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不断充实非遗项目储备库;做好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大赛的筹备及演出工作;编撰出版《哈尼族铓鼓舞》书籍,全县推广铓鼓舞课间操。
(6)加大创建工作落实力度
按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等文件相关精神和要求,积极牵头做好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申请和建水古城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工作。
(7)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推动现代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加大联合检查的力度;做好投诉处理工作;积极开展“平安文化市场”创建。强化旅游企业管理服务;通过举办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班、旅游品质服务技能大赛等提升旅游行业服务水平。全面推进行业扫黑除恶,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等工作,重点打击“黑导游”、“黑车”、“黑网吧”等扰乱行业市场的违法行为;重点治理旅行社低价团行为;继续做好假日旅游的安全接待协调工作。不断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行业安全有序。
(8)加大旅游宣传营销力度
丰富平面媒体和传统宣传方式,以营销渠道建设为途径,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传播、旅游交易会以及设置户外广告牌等多种静态和动态的宣传营销方式,全面宣传推介建水旅游资源,加大对2020年底举办的临安路、翰林街“诚信经营户”“最佳网红打卡店”评选活动、旅游行业技能培训暨服务能手竞技大赛的经验及成效的推广力度,不断提升建水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探索“互联网+”宣传营销模式,充分利用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等传播快、受众广、互动强的新媒体促进旅游产品在线宣传和销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7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7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77人。在职实有9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881.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5.97%,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29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91.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29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81.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20.94万元增长165.97%,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290.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81.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20.94万元增长165.97%,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290.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91.18万元(本级财力1,591.1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29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81.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20.94万元增长165.97%,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290.00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33.07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147.08万元,同比增加13.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10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14.06万元,同比减少9.43%;卫生健康支出136.29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1.86万元,同比减少1.35%;住房保障走出86.72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9.21万元,同比减少9.60%。
基本支出1,525.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21.93 1,472.87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150.94万元,同比增加11.42%;商品和服务支出48.02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2.50万元,同比减少4.9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0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16.48万元,同比减少7.74%。
项目支出2,355.50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2,290.00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3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去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6.3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去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80次,共计接待约96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建水县文化与旅游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不变。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1:建水景区及配套设施补助资金
年度总目标:为更好的实现对县城区文物古迹和古建筑的有效保护,维护古城整体风貌特色和建立古城风貌展示体系,保护和延续建水历史文化名城的风貌和文化特色,通过改革机制体制,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事业投融资机制体制的创新,建水县采用PPP模式盘活文旅存量资产,引入具有先进运营管理经验的社会资本,优化旅游景区服务水平和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促进建水县旅游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建水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的需要,大力推动建水旅游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带动建水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项目2: 建水古城传统风貌保护恢复暨景区建设PPP项目专项资金
年度总目标:确保建水古城传统风貌保护恢复暨景区建设PPP项目(朱家花园片区)项目稳步推进,尽早完工并投入运营。
项目3: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经费
年度总目标:支持引导建水县推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改善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满足大众日益增长的旅游需要。
项目4: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工作经费
年度总目标: 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是为旅游者提供度假休闲服务、有明确的空间边界和独立管理机构的区域,促进旅游度假区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旅游度假休闲需求,提升度假休闲旅游发展水平,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42000111
附件【2.doc】
附件【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