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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1928-114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5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1年预算公开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建水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配合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贯彻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辖区内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贯彻执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众权益保障工作;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设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婚姻办、救助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做好民生资金的发放工作。充分发挥“社银一体化系统”的安全纽带作用,按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金、特困供养金、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补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儿童、流浪乞讨人员、老乡干、精简退职等惠及5万余人民群众的民政救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效提供人民群众必不可少的最基本服务,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最直接的纽带作用,为建水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有力支撑。 

  2.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推动形成多元参与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格局。通过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补充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新建1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互助服务站)、5个老年活动中心、4个乡镇敬老院。 

  3.加快推进城市机构养老体系的建设与改革。本着“提质增效、适当增量”的思路,通过现状挖潜、其他设施利用和新建等方式,扩大全县养老机构的总量供给。重点抓好: 

  一是建水县社会福利院护理能力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占地10亩,改建面积8117平方米,改造提升护理型床位190张,床均面积42.72平方米,单价为2700元/平方米,升级实施设施设备、院区场地、用房功能、适老化改造、照护型床位、消防安全项目改造及其他附属设施改造,提升养老护理能力。消防升级含喷淋系统、烟感、消防水池等。 

  二是建水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灵栖园)建设项目。项目占地20亩,总建筑面积13350平方米,建设床位300张,床均面积44.5平方米,单价为3500元/平方米。新建综合服务中心、医疗康复楼、自助及失能、半失能护理型养老院、教育活动场所及相关消防、养老服务辅助等配套设施。消防安全项目含喷淋系统、烟感、消防水池等。 

  三是建水县普惠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50亩,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设置床位720张,床均面积43平方米。新建康养综合楼及办公室、医技楼、陪护型护理院、老年公寓、活动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建设。 

  4.切实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的支持政策,在满足农村“特困人员”对象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支持乡镇“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改善设施条件并向社会开放,推行社会化改革,提高运营效益,增强护理功能,使之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完成现有8个农村敬老院的提质改造。 

  5.加快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更大发挥儿童福利与儿童保护机构作用。重点抓好建水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建筑面积6900平方米,床位数190张。包括综合楼、宿舍、餐厅、室外活动场地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进一步规范儿童之家的管理,完善儿童之家基本设施设备配备。 

  6.深化殡葬改革,提质升级基本社会服务。一是把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实现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全县14个乡镇,争取全县公益性公墓达30个以上,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满足殡葬服务需求。力争全县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35%以上,火葬区平均火化率达到或接近100%。二是加强殡葬服务窗口建设,不断创新殡葬服务模式,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新建预计投资1300万元的建水县殡葬业务综合楼(五层)。三是提升改造丧葬设施,预计投资200万元新增两台火化炉、除尘设备,预计投资100万元新建遗体冷冻室、遗体守灵室,预计投资50万元建设遗物焚烧设备。四是加强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进行预计投资500万元三期公墓的开发,该区域包括人文设施、放生池、墓区的走道、绿化等,墓穴的安装及生态葬区开发建设,生态葬区树葬预计可安葬2777冢。 

  7.深化城乡社区治理。深化乡村治理三年行动,完善村(社区)议事协商机制,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和示范创建,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加强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484.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84.0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0,031.6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减少了政府性基金项目投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484.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84.0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84.06万元(本级财力5,484.0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0,031.6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减少了政府性基金项目投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484.0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48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2.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1.4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社会救助对象人数增加,月补助标准提高,发放的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001.7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减少了建水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370.33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 

  2. 208(类)02(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1年预算数为1.50万元,用于婚姻工本费支出; 

  3.208(类)02(款)07(项)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021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用于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 

  4.208(类)05(款)01(项)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21年预算数为0.96万元,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5.208(类)05(款)05(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38.74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单位承担养老保险金; 

  6.208(类)10(款)01(项) 儿童福利2021年预算数为28.2万元,用于孤儿生活补助支出; 

  7.208(类)10(款)02(项) 老年福利2021年预算数为485.10万元,用于高龄老人长寿保健金支出; 

  8.208(类)10(款)99(项)其他社会福利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用于涉诉救助支出; 

  9.208(类)11(款)07(项)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21年预算数为1,019.84万元,用于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 

  10.208(类)19(款)01(项)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255.90万元,用于城市低保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11.208(类)19(款)02(项)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107.00万元,用于农村低保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12.208(类)20(款)02(项)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3.00万元,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济支出; 

  13.208(类)21(款)01(项)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06.2万元,用于城市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救济支出; 

  14.208(类)21(款)02(项)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909.28万元,用于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救济支出; 

  15.208(类)99(款)01(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66.12万元,用于老乡干、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16.210(类)11(款)01(项) 行政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17.38万元,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210(类)11(款)02(项) 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4.74万元,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8.210(类)11(款)03(项) 公务员医疗补助2021年预算数为18.37万元,用于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9.210(类)11(款)99(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60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大病补充保险支出; 

  20.221(类)02(款)01(项) 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数为24.80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万元,较上年增加10万元,增长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增减,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万元,较上年增加10万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增加原因是2020年公务接待费因系统出错没有数据,所以本年度增长10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增减。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婚姻证书工本费项目:停征婚姻登记费是党和政府减轻群众负担,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重要惠民利民举措,是民政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的具体体现。 

  2.开展地名普查,查清掌握地名基本情况,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5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1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建水县民政局(本级).xlsx
附件【附件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