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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183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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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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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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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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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2021年预算公开
建水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建水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建水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有关农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广农业环境保护的先进经验和技术,开展农业环境治理、农业环境质量监测和生态农业建设;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承担农村能源开发利用等工作;承担绿色食品发展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建编委发〔2019〕25号《中共建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将建水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和建水县农村能源工作站职责整合,更名为建水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加挂建水县绿色食品发展办公室、建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站牌子。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农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切实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做好农村能源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和资金,组织开展建后服务管理;加强沼气安全宣传培训和检查,确保沼气生产安全,充分发挥沼气的综合效益;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意识,深入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认真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继续落实安全利用措施,确保安全利用工作取得实效。
2.深入推进“三品一标”登记认证及证后监管工作。以有机为引领,绿色为底色,不断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绿色革命”,增加绿色和有机农产品占比,大力打造“绿色食品牌”。组织申报企业参加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内部检查员培训,规范认证程序,扩大认证规模,力争2021年完成绿色食品认证10个。同时,对“三品一标”登记认证产品实施有效监管,进一步做好认证标识推广和管理,维护农产品品牌形象。
3.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追溯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全县14个乡镇监管站、村级协管和农残检测室职能作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指导全县“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健全生产档案记录,开展省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应用并形成追溯二维码,完善全程动态监管,确保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
4.深入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围绕石榴、葡萄、柑橘、红薯等优势农产品,建立完善的“培育品牌、发展品牌、宣传品牌、保护品牌”工作机制,重点培育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省名牌农产品,积极打造建水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打造标准化核心示范区,辐射带动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强出口农产品基地备案工作,从源头控制和基础工作抓起,从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入手,通过加强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管理,推行标准化生产,实施全过程监控,着力打造“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出口无障碍”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5.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进一步深入推进职能转变,扎实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不断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努力补齐影响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短板,不断提高老百姓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4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97.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7.7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8.43万元对比增加9.27万元,增加4.92%,主要原因是每年正常晋升后工资增加,随之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缴费金额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97.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7.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7.70万元(本级财力197.7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8.43万元对比增加9.27万元,增加4.92%,主要原因是每年正常晋升后工资增加,随之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缴费金额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97.7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9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70万元,与上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8.43万元对比增加9.27万元,增加4.92%,主要原因是每年正常晋升后工资增加,随之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缴费金额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年没有争取到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2021年预算数为0.24万元,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208(类)05(款)05(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7.46万元,用于单位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10.27万元,用于单位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 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021年预算数为6.30万元,用于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5. 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0.56万元,用于单位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 213(类)01(款)04(项)事业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151.35万元,用于事业运行所需的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工伤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缴费、工会经费、遗属补助等支出。
7.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数为11.52万元,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建水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建水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0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建水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110326013建水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xlsx】